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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居然真的没有死人。”德鲁森的眼睛亮晶晶的,有些兴奋。

“昨晚没有,今晚说不定就有。”陈歌泼了他一盆冷水。

“行了,别吓唬他了。”我把陈歌推到旁边,“德鲁森,你去告诉大家,让大家都穿上红衣服,门口也要挂上红布。”

“你这是要把我们镇子都喂狼吗?”

“让你做就做,哪那么多废话,你还想不想知道杀你哥的凶手是谁了。”陈歌说。

“当然想了。”

“想的话,就按我们说的做。”

德鲁森翻出来一件红色的皱巴巴的衬衣,穿上有些难看,但他说这是唯一一件红衣服了。

我把腰间的红绸子挂在他家门口,引来了不少人的非议:

“这是干什么?这不是找死吗?”

“就是啊,不要命了吗?”

……

“大家,听我说——”陈歌走出来,“所有人,都像德鲁森一样,换上红衣服,在家门口挂上红布。”

“你们是帮我们还是帮狼人啊?”

“你们也说了,狼人似乎看见红色会兴奋,那就是没有依据,就算它兴奋,也不可能把你们都杀光吧,那我们俩是吃素的咯?”

镇上的人半信半疑,“那……那你们……能保证不会出事吗?”

是玛珊。

她的头发盘在左侧,上面还缠了一根蓝色的丝带,她的女儿梳着麻花辫,穿着蓝色的裙子,被她抱在怀里。

她抬起头,露出一副可怜的表情。

“我保证。”我说。

“你拿什么保证?”一个男青年说。

“大不了我拿我这条命出去献祭。”

听见献祭两个字,他们才有些相信了,纷纷回去找红衣服穿。

“那个——”玛珊叫住我。

“怎么了?”

“德鲁森,他还好吗?”

“还好,不算太糟,怎么了?”

“没什么……没什么……”她摇摇头,抱着女儿离开了。

不太对劲啊。

直觉告诉我,她和德鲁森的关系不一般。

德鲁森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我都办好了,他们都按你们说的做了。”

“嗯,不错。”我给他倒了一杯水,“等晚上吧。”

晚上,有人按捺不住,敲开了我们的房门。是玛珊。

“我……我太害怕了,我不能死,我还有女儿……”她带着哭腔。

德鲁森抱过她的女儿,“莱瑟尔,我们去那边玩吧。”

“你女儿叫莱瑟尔?”我问。

她点点头,看着女儿和德鲁森在一起玩耍的情景,不由地露出微笑,“我很爱她。”

爱她?还是爱他?

或者,爱的是哪个他?

我看向她的眼神有些复杂,但还是为她拉开椅子,给她倒了一杯水,“您叫什么名字?”

“玛珊。”

我们聊了一些东西,当然,她没有透露一点她和佩安德的关系,还有她短命的丈夫。

“狼来了。”陈歌说,随即挑开窗帘给我看。

“不太一样。”

“我刚想说。”

“德鲁森,带她们俩去楼上。”我说。

“你看他的动作。”陈歌指了指这狼人,跑、跳,都比昨晚的敏捷很多,肯定不是一个人。

“他对红色很敏感。”说完,就见他徒手拆了一家的大门,鲜艳的红布被他撕扯下来,“皮毛也不一样,新鲜的。”陈歌说,“快出去!”

我们俩推开门冲了出去,在那狼人即将要杀人的时候,陈歌朝他开了一枪,子弹擦破皮毛,打在旁边的墙上。

这么强?

它被惹怒了,朝着我们俩奔来,我跳上他的后背,举起匕首刺了下去,一路向下,划开了他的后背,撕下了一块皮毛。

“是穿上去的。”我看见了针脚,很粗糙,我手上还有些线头。

“那就好办了。”陈歌微微一笑,和那狼人扭打在一起,我把那家人安顿好,转身投入战场。

那狼人很聪明,见陈歌难缠,转头开始攻击我,一口咬在我的肩膀上。绝对不是人的咬合力,我感觉我的肩胛骨都要被咬裂开了。

陈歌把匕首刺进它的喉咙,即使这样他也没能松口,直到我感受不到疼痛了,猛地用头撞上它的头,陈歌刚准备朝它都腹部开枪,它就瞬间“空”了。

漆黑的夜,只剩下一副皮囊。

“你怎么样?”陈歌撕开我的衣服,“你有感觉吗?”

“刚开始疼,后来就没知觉了。”我回头去看伤口,却什么都没有,“怎么回事?”

“我也不清楚,它没了。”

我揉了揉肩膀,想起佩安德的死法,会不会也是这样,“先回去,把这张皮也带着。”

在灯光下,我们都看清了我肩膀上的东西,是一个牙印,经过陈歌的比对,和佩安德脖子上的牙印一模一样。

“看来袭击我们的,和袭击佩安德的,是同一只。”

“你是说,就是这张皮杀了我哥?”

“当然不是,是有心者披着这张皮作祟。”我说,把手放在皮毛上摸了一下,“新鲜的?”

“嗯。”陈歌翻过来看了一下,“又不是,做工不错啊,除了针脚有些粗糙之外,其他的挑不出任何毛病。”

“什么意思?”

“整张皮,包括毛发,都是人工做的。”

“这么厉害?”我拽下几根毛闻了闻,“确实没有野兽的腥味。”

“玛珊呢?”我突然想起来。

“在你们旁边呢。”德鲁森指了指我们旁边熟睡的母女俩,“她们不敢去楼上,我只有让她们睡在这了。”

陈歌以饿了支开了德鲁森,说:“应该死不了,除非有毒,但是只有牙印,按理来说是下不了毒的。”

“那要是有别的办法呢?他都能徒手做一张狼皮,下毒这件事,还难得倒他吗?”

“做狼皮不难,下毒也不难,但是可以凭空消失,可以让自己变得那么高大,这才难。”

“你怀疑有同伙?”

“可能还不止一个。”

“聊什么呢?快吃吧。”德鲁森拿着能噎死人的干面包和齁死人的草莓果酱来了。

我咬了一口,还是和昨晚一样噎人。算了,就当锻炼脖子肌肉了。

陈歌没吃,只舀了一勺果酱含在嘴里,他低下头,看不清他的表情。

突然,他把手放在了我的大腿上,在我腿上写着字。起初,我还以为他是无聊,因为他写的是:好吃吗?

但后来,他又往我这坐了点,更加肆无忌惮了,写道:我知道是谁做的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