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前二十年,我一直不服管教,我行我素,从来不听父母的话。
婚姻不好,学业和工作都不顺心。简直就是一事无成。
我想,这次最后任性一次,然后再安定下来,多听长辈的话。
我和胖虎的事情几经波折,最后还是在一起了。
因为我未婚先孕,父亲那边不接受,不同意。
爷爷那边正好以此为借口,把我赶出家门。
对于他们的反对,我早有预料,也无所谓。
胖虎家与我爷爷家就隔了两个村。因为他们不同意,不允许我们办婚礼。
所以我们没有宴请宾客,没有婚纱照,什么都没有。
那天5月18号,我听朋友说5月20日领结婚证是个好日子,便和胖虎说了。
胖虎说,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我想,也有道理,520当天肯定有很多排队领证的,不如就今天去吧。
想想都觉得很随意,我俩什么都没准备,拿着户口本直奔民政局。
我们在民政局旁边的小照相馆拍了照片,连衣服都没有特意换,才十几分钟就完成了一系列流程。
当结婚证拿到我手里的时候,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样就结婚了?
这样就是合法夫妻了?
为什么和前任吵吵闹闹两年,这么简单的事都完不成呢?
“就这样?就没了?”
我怅然若失地坐在车里问胖虎。
他当然理解不了我的心情。
“是啊,就这么简单。你还要买点什么吗?要不去逛逛街?”
我沉默了一会儿,把两张结婚证拿在手上反复观看,满脸的笑意收不住,其实心里还是很酸楚。
结婚证上,我们两个好丑。别人都会特地打扮一下,穿上好看的衣服。我俩就这么很随意的就来了。
“有……这么好看吗?以后你可以天天拿出来看。”
胖虎不愧是直男,他说话都那么不解风情。
“好看,我没见过结婚证。没想到结个婚这么简单。唉~算了,不逛了,回家吧。”
领完证回家还发生了一件小插曲。
帕克,我父亲养的那条老狗。在我公开和胖虎在一起后的两个月,父亲又找了个同村的女人。
那女人我称呼为嬢嬢,她不喜欢狗,好几次说要卖掉帕克。
所以我把帕克也带过来胖虎家,想给它养到终老。
等我们领完证回去,婆婆告诉我帕克追着我们车子的方向跑出去了,一直没回来。
它可能以为我把它丢在这里就不要它了,急得到处找我。
帕克失踪了六天,我找了它六天,最后我快要放弃的时候。
第六天大半夜,它自己找回来疯狂挠门。
失而复得的感觉真好,我把它抱在怀里抚慰了好久,说了好多话。
第二天,我便把它送回父亲家里。并嘱托,它还是喜欢从小居住的环境,给他一口饭吃就行,如果你们实在不想养它。等它老了走不动了,我来接它给它养老。
曾经养他的时候就预料到它不会善终,我也尽我所能对它好。
没想到最后还是被嬢嬢卖给狗肉馆了。
养了六七年的狗,只因为嬢嬢不喜欢就被卖给屠宰场了。
父亲家与我也彻底决裂了。
我知道父亲他是一个没主见的人。从小听父母的,结婚了听妻子的。现在的妻子不太喜欢我,所以也不希望我经常回家。
看似我失去了很多,实际上我是从那个亲情冷漠的家里跳出来了。
胖虎一家都很好,小姑子,婆婆,还有家族里很多亲戚长辈都很好。
很淳朴的一家人。
在嫁给他之前,我不知道亲戚之间真的会互相关照。
因为婆婆年轻的时候对晚辈很好,所以逢年过节,小辈们都要来送礼。对我也很好。
我比胖虎小十一岁,虽然他是家族里这一辈最大的,但他的弟弟妹妹们都比我大。侄子侄女比我小不了几岁,一口一个舅妈叫的很好听。
我在娘家那边从来都不受尊重,被欺负了都是靠自己打出来的尊重。亲戚小孩都被我揍了一个遍,就连上一辈的叔叔们,也和我打过架。
忽然一下子就变成受人尊敬的长辈了,我的心里好感动,眼泪都快出来了。
她们叫我舅妈,我就带她们去看电影买零食。悄悄给她们零花钱,叫她们别告诉爸妈。
真被阿锦说对了,这次我真的找到很好的人了。他们家没有一个令人讨厌的亲戚。
嫁过来我才知道,原来我过得那是什么日子?谁家会像我家那么复杂?
难怪胖虎那么朴实善良的。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很难生出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