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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华一行的到来,开启了以物换物的民族贸易。

为推销火锅底料,李少华让牧民找来数个大锅,整羊肉羊杂火锅。

牧民家里没有筷子,这可咋整?

情急生智,趁着牧民打理羊杂的时间,石头和狗剩来到河边,在小树林里弄些细树枝带回来。

折断为筷子长短,削去树皮,一头削尖,直接用尖头在火锅里扎羊肉羊杂。

牧民们从未见过这样的吃法,大为好奇,纷纷一试。

他们脸上的表情告诉李少华,自己一定能打开草原上的火锅市场。

大米、水果、方便面、打火机、火锅底料、金江城白酒等物品,换来无数的牛羊、宝石、药材,以及皮衣、皮靴、皮包、皮手套等皮制品,松茸、羊肚菌等菌类。

草原上的宝石,主要有玛瑙、水晶、琥珀、碧玺、石榴石等。

在一些水流较为平缓的弯道或者河漫滩处,牧民们经常发现被河水冲刷,磨砺得非常光滑的宝石原石。

临近黄昏时,整个部落沸腾了!

牧民搞起了烤全羊,还安排了盛大的传统节目——篝火晚会。

有酒有肉,载歌载舞,还能欣赏异族风情浓郁的美女。

草原上的酒是口感酸甜,奶味芬芳的马奶酒,可豪饮不伤身,就着烤羊肉喝,再美不过。

烤全羊之外,牧民还弄了很多肚包肉。

做法是把羊肉剁成肉丁,加入各种辅料,塞入羊肚中。

煮熟后,切开蘸料吃。

肚包肉一个个鼓鼓囊囊,苹果般大小,煞是喜人。

“李老板,你知道贝蒙是啥意思不?”牧民巴特尔问。

“不知道。”

“贝蒙,是雄鹰的意思。”巴特尔把嘴一努:“你看,那就是鹰舞。”

跳鹰舞的,是一对俊美的青年男女,舞姿舒展优美,恰如双鹰盘旋翱翔。

时而快速旋转,如同雄鹰与狂风激烈搏斗。

时而奔跑跳跃,仿佛雄鹰在追击猎物。

为鹰舞伴奏的,是一种纯净旷远的笛声,音质极特别,穿透力极强,宛如长空鹰鸣,响遏行云。

巴特尔说:“这是鹰骨笛,一对的,用鹰的两支翅骨镂刻成。两支笛的大小和开孔完全一致,吹奏起来音调也完全相同。”

巴特尔是草原上的帅小伙,古铜肤色,阳光俊朗。

他的眉毛浓密且微微上扬,仿佛随时都能扬起对生活的热情与勇气。

鹰舞行将结束时,一群青年贝蒙男女登场,跟先前跳鹰舞的两人一起,表演生动传神的骏马舞。

他们模仿着骏马奔跑的姿态。双脚快速地交替踩踏地面。

手臂伸展着,如同骏马飞扬的鬃毛,随着身体的摆动而舞蹈。

集体歌舞,酒肉狂欢的场景,深深感染了李少华。

他伸手抹了抹嘴边的酒液,哈哈笑着下场,跳起了最拿手的街舞。

他特立独行的舞姿,精妙控制的肌肉抖动,让人眼花缭乱的舞步,又高又飘的的空翻弹跳,以及陀螺般的地面旋转动作,引得全场惊呼喝彩。

正在跳骏马舞的青年男女也被深深吸引,都停下来围观李少华。

拍击手鼓的几个老牧民原先盘腿坐着,目睹他精彩绝伦的舞蹈,都忍不住霍地站起,手鼓也拍得更加铿锵有力。

“我草,华哥太棒了!”

“华哥牛逼!”

狗剩和振臂高呼。

一个长发飞扬,鼻梁英气高挺的的美女看得心荡情热,竟夺过一只手鼓,为李少华劲爆伴奏。

她那比例优越的绝世好身材疯狂摇曳着,有一种让人莫名激动的性感,非常哇塞非常勾人。

跳完一段街舞,李少华意犹未尽地扮起了伍佰:“让我将你心儿摘下,试着将它慢慢融化,看我在你心中是否仍完美无瑕。”

“是否依然为我丝丝牵挂,依然爱我无法自拔,心中是否有我未曾到过的地方啊。”

“那里湖面总是澄清,那里空气充满宁静,雪白明月照在大地,藏着你不愿提起的回忆……”

纵情高歌中,他脑海里交替浮现着苏落颜和程沐希的身姿面容。

牧民不懂汉语,不知道他唱的什么,却折服于他俊朗英气的风采,仿佛深入灵魂的音色。

一曲《挪威的森林》,把酒肉飘香的盛会彻底推向高潮,也让无数贝蒙女子心生绮思。

次日一早,以物换物的民族贸易持续进行,双方各取所需,忙得不亦乐乎。

李少华用自己的货物,换来很多制作精良的猎弓和箭矢。

此后的日子,他们成天没事,跟着牧民一块去狩猎。

贝蒙牧民猎狼的方法很特别。

因为狼怕火,他们刻意挑选一些毛色火红的猎马,登上山丘居高临下观察。

一旦发现狼出没,大伙拍马急奔,展开长距离追逐。

火红猎马奔跑起来,就像一团团烈火扑向狼。

狼和马都是长距离奔跑的好手,有着风一般的速度和超强的耐力。

但是猎马众多,对狼形成了围剿之势。更厉害的是猎马上的牧民,他们手里有弓有刀,狼除了逃窜奔命,没有别的选择。

为躲避追猎,狼不停地兜圈子,猎马在牧民的指挥下跟着兜圈子,不让狼有喘息的机会,直把狼累得四爪淌血,口吐白沫,趴在地上一动一动。

趁着狼还有最后的一口气,牧民立马活剥狼皮。

剥狼皮是一项技术活,得从狼的喉咙下刀,割开一道口子,把鲜红淌血的狼肉整个从狼皮里剥出来。除了狼喉处的那道口子,整个狼皮完整无缺。

今天,负责活剥狼皮的牧民是个左撇子,手指指节格外粗大突出,淡棕色的眼珠闪着琥珀般沉着的光泽。他把狼皮剥得极干净,不带一丝狼油。

猎户出身的李少华和石头、狗剩也对其叹为观止。

狼的生命力极强,即便被活生生剥皮,也没有完全死透,血淋淋的肉团在青青草地上不住颤动。

直勾勾的狼眼珠子暴突着,满是愤怒、绝望、恐惧……让一向见惯了血腥场面的三位乌柳村猎人,也不禁打了个寒噤。

剥除下来的狼皮,牧民会把干草塞进去,缝上口子,形成狼皮筒子,挂在帐篷前的长杆上子。

风一吹,狼皮筒子呼呼作响,随风乱舞,就跟狼复活了一样。

此次追猎的战果是整整九个狼皮筒子,就像九面胜利的旗帜,迎风招展。

狼肉腥臊,肉质柴,牧民对此不感冒。

但也不会浪费,家里的牧羊犬特好这口,让它们打牙祭再美不过。

这些草原的守护神被称作贝蒙獒,体硕毛厚,忠诚凶猛,拥有惊人的食量和战斗力,据说能完胜野狼。

李少华对巴特尔说:“这些猎马真是不错,完全可以当战马使。”

巴特尔道:“这些猎马原本是野马,被我们抓来驯服后,成为打猎的好帮手。”

“野马怎么抓,用套马杆么?”

“没错,就是套马杆。”

猎狼之外,牧民也猎黄羊和旱獭。

黄羊生性机警,能跳善跑,速度极快,却没能躲过猎人的弓矢。

旱獭这玩意,10来斤一只,膘肥体壮,跟个肉团似的。炖煮之后,有猪肉的浓郁香气,还带着淡淡的草香,肥膘不腻,瘦肉不柴,堪称草原一大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