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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傍晚的时候,夕阳把关二爷的神像照成了红色,不过关二爷此时手里的大刀已经断了,他手里只握着一根棍子,像是孙悟空的金箍棒。

几十人挖一个坑,还是很快的,尤其是刚开始的时候,很快就挖下去了三米多,但是再往下挖就有点难了。

这下他们没有了经验,就像是瓦匠一样搭建了脚手架,开始做二传,把下面的土传出来。

其实他们应该搭建一个架子,用辘轳把下面的土吊出来。

现在你们二传,更深的时候三传吗?再深的时候,你们能四传吗?

这个天坑的口直径大概有十米左右,下面大概能容纳五个人干活,用竹竿搭上了脚手架做二传,就需要大概十个人。上面的人把土运走,大概还是五个人,所以,只需要十五个人就能把事情干完了。

十五个人一班,三班倒着干,可以不停地往下挖。

这个通道大概三十米深,要是四米传一次,到最后就需要传八次。要是这样就麻烦了,没有那么多人啊!

再说了,这么传的效率实在是太低了,只需要一个辘轳就能把事情做的很快了。这些人啊,实在是没有经验。

不过赶尸人能想到搭建脚手架这么传,也不容易了,他们根本就接触不到盗墓这种事,他们能看到的,就是瓦匠用脚手架往高处运送砖头。

随着挖的越来越深,需要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搭建的脚手架还是很结实的,下面的土先用铁锹扔到左边的脚手架上,左边的再扔到右边的脚手架上,这一层层的扔上来,最后到地面,用独轮小车推到远处去了。

挖了十多米的时候,遇到麻烦了,在旁边出现了河沙。越是往下挖,这河沙就往下流的越多,很快从旁边流出来一个很大的洞,上面的土层随时可能塌陷下去。

秦淮远不得不停下来。

秦淮远总算是意识到这件事并不是那么简单,在这天晚上,秦霞拎着蜂蜜找到了我们,她一进来就笑着说:“这是新采的蜜,特别甜,给大家拿来尝尝。”

其实我知道,她来送蜂蜜是假,她是来寻找继续挖下去的办法,再挖的话,怕是要出人命了。

有河沙,说明这里以前是个河道,也许是几百万年前,也许是几千万年前,后来地面抬升,把河道抬高了,人们又在这里修建了村子,才有了现在的地貌。

河沙这东西堆满了还挺结实的,在上面建房,盖楼,都不成问题。

唯独不能挖,不然会挖出来一个锥子形状的坑。下面无限小,上面无限大,像个倒着的漏斗。

秦霞坐下之后,她说:“现在工地那边遇到麻烦了,下面出河沙了,挖一下,旁边就流过来一片,现在下面已经不成样子了,周围的沙子都流了过来,地表那些土下面空了,随时会塌下来。”

书生开玩笑说:“只要挖的足够大,始终是能挖完的。把地面的土层全挖走,然后不停地往外挖沙子,我就不信挖不完。”

朱泉随声附和说:“是噻,人定胜天,这沙子是有数的,迟早能挖完噻!”

秦霞说:“这得挖到啥子时候嘛!要是这么挖,怕是要挖几个月都别想挖空。”

我这时候看着秦霞笑了。

秦霞说:“你笑啥子嘛!我知道你们肯定有办法。”

金胜男说:“我们有办法就必须告诉你吗?”

秦霞说:“你们说的七三分,我们实在是无法接受,但是可以谈。”

我这时候大声说:“这个没得谈,七三是不能变的。”

秦霞这时候呼出一口气说:“看来我们只能慢慢挖了,反正这大墓逃不掉,我们迟早是能挖开的。”

秦霞赌气一样离开了,我看着桌子上的一罐子蜂蜜,用手蘸出来一指头,放进了嘴里唆了起来。

书生笑着说:“你也不怕给你下毒,你可别忘了,这地方有剧毒。”

书生说的没错,只要从山上的墓道口弄下来一块,在蜂蜜里泡上一段时间,这蜂蜜就成了剧毒,吃下去必死无疑。

但是秦家人没有杀我们的动机啊!杀死我们其中任何一个,都是要吃官司的啊!

他们毕竟不是杀人越货的土匪,他们是有家有口的赶尸团。

金胜男笑着说:“不至于,这次回蓉城我也了解了一下,秦家在山城颇有威望,他们不仅接济百姓,还出钱出力修桥铺路,广受当地百姓爱戴。在民国时候,秦家的人还在县里当过县长呢。”

书生说:“这么说,这秦家也算得上是不错的家族。”

周蝶说:“那时候兵荒马乱的,客死他乡的人很多,赶尸团的生意自然不错,另外,他们也会接一些其它的活,比如配阴婚。”

书生说:“在解放前,阴婚这种事颇为流行,秦家有资源,配阴婚这种事对他们来说非常简单。但是也不至于能养活一个家族吧,他们一定还有别的生意。”

周蝶笑着说:“聪明,其实赶尸团最大的生意不是赶尸,也不是配阴婚,而是养尸。在北方也叫养小鬼。”

王辉和我同时惊呼:“养小鬼!”

周蝶说:“但凡是遇到无主尸体,尤其是男童尸体,他们就会把男童的尸体养成僵尸,北方叫小鬼。在国外叫古曼童。这种东西据说能给主人带来好运。”

我问:“为啥非要用男童呢?”

周蝶说:“用男童养出来的小鬼比较听话,没有破坏性。只要每天吃上一斤猪肝,就能活上十几年。”

我小声说:“家里养这个也够瘆人的。”

王辉说:“真的能带来好运吗?”

周蝶摇着头说:“这可说不好。”

书生说:“养小鬼能带来好运的说法自古有之,但是我觉得养小鬼不会带来好运,甚至会带来霉运。起码能把小鬼主人搞得神经兮兮的。”

周蝶说:“据说这种小鬼要住在小棺材里,主人家里一定会有一间房里摆放的不是床,而是一口小棺材。小鬼每天晚上都会从棺材里爬出来,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就像是家里养的一条小狗差不多。”

我说:“起码能防贼。”

周蝶说:“没有战斗力,陪伴为主。”

我问:“这么一个小鬼,卖多少钱呢?”

周蝶伸出一根手指头说:“至少一千银元!”

我心说这也太贵了,一千银元,现在足够在北平城买一套不错的宅子了。

不过那些有钱人想转运,一千银元又算什么呢?

不过,这样的话,会不会出现一种情况呢?那就是好好的孩子被偷走,做成小鬼卖掉。

只要有市场,一定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人为了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