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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曾经青涩 > 第100章 歪瓜裂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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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通过法医解剖得知:李子轩胃大出血,不喝农药也撑不了多久。李建辉用他那如椽之笔,妙笔就生了花,杨安山就有了五年牢狱之灾。

恰逢麦收前夕,一直放置二十多天才下葬,葬于鬼区小槐树之地,想想恐怖尤在,现在那个地方正是大松电器(格力空调)厂区内。曾经的沧海,早变成桑田了,最阴森恐怖的地方,现在一到晚上,灯火通明,机器轰鸣,再也找不到落后的影子,这就是社会的力量,这就是党的力量,李子轩,你安息吧!你在凡间走过,被许多人遗忘,也被极少数人记起。

走过路过允许错过,记忆是不能忘却,我在写这本书时,必须要提到李建松和他的一家人,朱九红活成妖精,至今不死无病,她超过90岁,还是那样硬朗和健谈,看见我话就特别多,不虚与委蛇,不摇头叹息,整日都在忙碌,她这一生与苦难史相伴,时左时右,生了这么多孩子,别人都说:老而不死是为贼!她偷过什么?儿女们的时光?

那个寒冷的春天,我的精神世界得到过满足,像喝了酒,让我醉醉迷迷,曾经在那张酒桌吃饭的人,几人安在?几人相聚?时光像水,流过岁月之河,,现在想想:曾经的相聚是多么难能可贵?

幼芽长出的地方,正是李建松布施的地方,很多时候,我懂他,叫我思念到如今,文学这道大幕是从你那儿支起的,那个土坯小屋,承载了我多少梦想,我们之所以能不宣团结在你的周围,是故事的滋养,更是文化的滋养,我们中有人虽死,却在我书中活了下来,一个12岁孩子的记忆,可能会有遗漏,但更多是情的扑簌簌,它是雪花,晶莹剔透,更是幸福的眼泪,聚散两依依,不舍是刻骨铭心的体验。

李精树晒太阳时,喜欢用一块破旧毛巾盖脸,脸上晒得暖烘烘,身上却冰凉,小普像游走的跳蚤,时不时在他脸前蹦跳,好多次他笑眯眯迎上去,想要用手抓,“乖乖,你来了?你想死老爹了!”心在意识和梦幻里切换,“我就说嘛,你刨了小黑子,罪不至死,你干嘛一声不响离开老爹?”

“死三老头又唠叨鬼话了,三老头,小普没请你去那边吃顿饭?”李建放松个松走过来。他肩膀上扛根大鞭,能有好几斤重,没把子力气,真拿不牢它,最粗的地方,可把攥,最细的地方,像毛头的小辫梢子,一头有柄子,也可把攥,但不长,通常一尺左右,打牛脊背用的,一抽一道白痕,黄牛性子弱些,老水牛性子硬,有时也抽空,吓唬牛,犁地这种活自由,但不轻快,使牛的人,冬天不扒河。

“哟,我当是谁呢,是你个瘪犊子,我做我梦,关你屁事?还人五人六的,李建放,我问你:这张脸你还有吗?”李精树在脸上摸一下,“恐怕不止皮掉了吧?还……你养了个好闺女呀,我是不是得恭喜你?多大点儿人放恁大一个泡,吓死我了,”他用手比划一下,“很快(很快)就拱人身下去了!”

“你放屁!”

“我全当是,现在在小孩子中间传着呢,她能耐呀,脱得一丝不挂,给小黑子看,光荣呀!哼哼哼,关键是人家还不稀罕看,这么自轻自贱!”

“三老头,你一辈子不干好事,狗嘴里吐出的都是象牙,你嘴里咋吐出驴屎蛋,你不用摇尾巴,你是不是狗?”

“老方,我不和掰扯,等着吧,等着你女儿肚子大了,你就不犟了!”

“你再胡扯,我一鞭子送你回老家!”

“你能!你有钱!你还能给人拾毛孩嘞!别人都讲疯了,你却当耳旁风,装的吧?你女儿能耐呀,想不到小黑子这么有魔力,还和队长女儿争起来了,鹿死谁手,我们拭目以待!”

“三老头,少做那些拉血尿脓的事!哪天儿犯到我手上,哼哼!”李建放这回是气着了,回家扔了鞭,蹲地上,一连吃了几袋烟。

“又怎么啦?来家一声不吭,死人脸抬上门,又谁惹你啦?”张氏有些怕他,男人特别虎。

“你生了个好闺女!一丝不挂脱给人看,人家还不稀罕看!我非打死她不可!”李建放扔了烟蒂。

“你别听风就是雨!我女儿能那么下作?你听谁说的?”

“这个庄子上人都讲疯了,就你还蒙在鼓里!我看她不对,天晚跑出去,跟掉脚后跟子似的!今晚再这样,我就打死不要,我算是看出来了,早早晚晚是赔钱货!既然她动了这个心思,早点找个人家给人,省得给我丢人!”

“你说给就给得了?她都给谁看了?”

“你问这干吗?还嫌丢人不够?她就是沤粪,也不能便宜了他,脑子进水了,穷得叮当响不说,还有个有用的老子!”

“究竟是谁?这么有福气?”

“屁!他也配!下下辈子吧,想祸害我女儿,问我了吗?我同意了吗?想越过我,门都没有,他想做我女婿,我还不想当他老丈人,多点个鱼,放这么大泡!”学着李精树也比划一下。

“说半天,讲半年,到底是哪个?”张氏急了。

“问你那好闺女!有脸做,就有脸说!”

当天晚上,李瑞芹一回到家里,张氏那张脸就端着,一脸冰霜,一口一个小x丫子长小x丫子短骂上了,并且追问你究竟脱给谁看了,丢死人了,这一下踩在马蜂窝上,在母亲严厉叱责下,她只得说出我的名字,“他再招惹你,我就砸断他的狗腿!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配吗?你眼光就这么差?又矮又黑,你图他什么?家又这么穷,又有个榆木疙瘩脑袋的老子,八辈子有七辈子受人罪!色迷心窍!”

“妈!你不懂,看人不能只看外表!”

“别做梦啦,我不会同意!你大更不会同意!呆会儿找你大哥和二哥以及两位嫂子,开个小会,看这事怎么办?明天我就去林兰香,问她有老生无老养怎么办?”正因为有了张氏夫妇的叱咤以及和我母亲大动干戈,闹得满村风雨,本来是个很小的事,如果李瑞芹能有些城府,这事本就不该发生,却闹得人尽皆知。

李建武很严厉地批评了我,甚至认为我是混世魔玉,家和校,我成了过街老鼠,一时间人人喊打,许多女生视我为洪水猛兽,见我绕着走,对我指指点点,一时间我成众矢之地,所过之处人人捂鼻子,臭名昭着之后,我放低姿态,那颗扶摇直上的心,像石头坠地,我以我血荐轩辕,伏卧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沉下去,才发现自己的不足,在我心目之中,只有书山可攀,爬上去,会当凌绝顶,才能一览山小,短短几个月,物我两忘,由李红霞掀起的巨澜,如潮而退,当极度咀嚼痛苦时,人才会有进步,到了那年六月,我以全公社第三名成绩进入三木中学,从此,不再有人翻动过往,我则像老鼠一样,搁下爪子,疑忘记了疼,又开始神气活现起来,我的声音如蝉而鸣。

跌倒爬起来,擦干眼泪和血迹,继续前进,这才是该有的行为。

我的成绩再次颠覆人们的认知:他们还不能小瞧了我!在贾家沟那个巴掌大的地方,如水而沸。成绩下来,李建武还专门去看了我,“哼哼!我早就说过,是金子总要发光!”我以一己之力,搅动着贾家沟一潭死水。

我是谁?我怕谁?

第55章:

李春堂经过上下运作,多年夙愿终于实现了,当结果报给贾云龙时,他肺要所炸了,睁大着牛蛋眼,“这是怎么搞的?李宜忠你不要给我出鬼吐舌!一直以来,我知道你小子不服,这贾云苍就这么晒着了?你是怎么答应我的?那只是让你走个形式,你还当了真,你们都民主了,还要我们干什么?你脑后那块反骨最近是不是老发热?你给我弄出这么个结果,让我嘴抹石灰--白说?是哪些人投了李春堂的票?”

李宜忠摇摇头,结果也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贾书记,这叫人算不如天算!”

“放你娘狗臭屁!谁在里面起着关键作用?你这个队长是怎么当的?他李春堂有甚资格干副队长?你看他那一枝上,瞎眼瘸腿的、痴憨嘲楞的,他们都是怎么来的?换亲!亏他们想得出,这不是自我打脸吗?没有脸还能令动人?简直就是开玩笑,咋不把二傻子弄出来当队长呢?”

“呲呲……”李宜忠笑喷了。

“你还有脸笑!让他伸长脖子满世界喊‘喽呴’‘喽呴’~~!”贾云龙想起二傻子,也笑喷了,“你狗日的……!”

二傻子有名字,他叫李默二,是李默海那一枝上的,长得鼻眼脸模糊那一种,嘴歪眼斜,肤色很白,他来路不正,据村里老人说:是李默海的妈与别人野浴媾和的产物,李默海虽死,李默海的妈还活着,看她那样:小老太太年轻时,一定是个俏佳人,仅看她最小的女儿李芹芹,就明白了,李芹芹比我稍小,天生的美人胚子,她名动贾家沟是她初长成时,发生一件让人琢磨不透的事,在当时为人所不耻,现在想来,人家是赚了,青春就是用来赌明天的,所以后来有句胸意的歌词,“我拿青春赌明天,我用真情换此生”所以更有“不白活一回”的唱词。憨二喜欢做鬼脸,叱咤呻唤时,还用短而粗的右手折成喇叭状,放在嘴边,那么叫,想到这个世间少有的活宝声情并茂,你不笑才怪嘞,它像布谷鸟那样引亢高歌,声脆声响声声长,像箭射入人的耳膜,那嘹喨的嗓音,还在天际,绕天三日,挥而不去,那种自带的颤音,像台阶,从天空铺到人间,一生只听一次,终生不忘,不信你支起耳朵听:喽呴~!喽呴~!

“这里面是有问题的,如果让他上去,今后你想偷吃个夜饭,恐怕不容易呀,别怪我没提醒你!”

“没事!这一点我有数,我还治不了他?比二土匪、老狐狸、金算盘还难缠?先磨合磨合,老牛不喝水,我可能硬按?”李宜忠信心满满。

“既这么着,那就这样!有些事,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些事,别想蒙混过关,我长着耳朵,你脑后那块反骨,我要三天摸两回,要是发热,我有的是安乃近!”

“三哥,贾书记,我是你喂大的,没有你罩着,我算个啥?”李宜忠时不时奉承他一下。

“知道就好,要是忘乎所以,我这刀也快,十年不用,用一回,必须鲜血淋漓,它不是吃素的,沾了血,它会很兴奋,并且喜欢自我舞蹈!”

“有这功能?”李宜忠在心里不服:你就吹吧!逼急了,老子就不伺候了。

“必须有!贾家沟的天姓啥嘞?大小王你得分得清!”

老小子你就自负,哪天老子不捧你大卵,看你如何蹦跶。

李春堂的胜出,那是贾家沟庶民的胜利,它标志着专权的贾云龙的权威第一次受到挑衅,贾云龙虽不爽,也无可奈何,李春堂自始至终,都不肯与李宜忠同流合污,这大大超出李宜忠认知范围。

李春堂回到家里,李建洲不在家,这个亚健康的儿子一直让他焦虑不止,他的癫痫病,时好是坏,靠药续病,好歹有贤儿媳王巧珍在,李子国、李子飞、李幽香都是在二十岁不到就结了婚,不管愿不愿意,都驶入生活的轨道上,横长竖长,就长成了俗气的模样,生活苦涩,当酒一样下咽,不是因为家贫,而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残缺,凑合而生,且生生不息,应当说:李春堂目光如炬,火眼金睛,看透了人世间的人情冷暖,因为延续,生命之河从没断流,我写这本书时,一代犟人李春堂还活着,虽衰不死,我常常叹为观止。

姚书红像个女吊死鬼,能吓唬人,白天她哈欠连连,晚上有精有神在庄子里晃悠,头不梳来脸不洗,周身散发着馊臭味,别人看见她,总是躲得远远的,偏就有些人拿她当个宝,在缺吃少喝的年代,她以舔不知耻面目示人,但她不恼不气,更不坏人好事,很多时候,活在自我世界,以卑微之态,托举着那个家,男人不行,家就倾斜摇摆,像风中之竹,她一遍又一遍,在别人家前屋后转悠,不厌其烦,各家的狗似乎都很熟悉她,只要一汪汪,她就熊小孩凶狗,“哎呀~?狗鼻子下来的,你还咬我?找打的哟!”许多只狗,只要听到这腻歪的声音,就嗯哼两声,圈缩回一堆烂草的狗圈去,人活到这样,几乎是毁了,除了村子那些跌跌撞撞老光棍,去碰她,其他人已经不拿她当女人了,老光棍们心比身子馋,手中也没有几个钱,好歹姚书红要求也不高,有粉就是面,一块几也行,他们猴急猴急的,姚氏还没有躺下,他们一身虚汗,累得吭哧吭哧的,好汉提不得当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