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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奔腾年代 > 第10章 善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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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候三天五头就旷课去钱柜找他们,大部分钱柜最赚钱的买卖我都见过了,但是讲真我觉得很一般——不论是在最偏僻的包间唱歌,在夜总会那层坐在最后看热闹,或者二老毛喝不下去了叫我顶缸去的富婆包间,我都没什么感觉——但是据我看来连他们都特别讨厌这种生活——但凡我找他们,在上班的时间他们都极力不让我喝酒,但是下了班出来以后你可以尽情喝,喝到尽兴为止。

那时候建华和他一个表弟在一个最繁华的城中村租了一个以前金苹果小三那种小屋子,房子里只有三支一米五宽的单人床和一个非常窄小的阳台,阳台就是厨房和客厅、起居室、衣帽间——从我慢慢去他们那里开始以后他们就没开过火,那个厨房基本成了杂物间——就这个不足三十平米的小隔间里,大约住了十几个人——常驻的,跑路的,借宿的,还有自己家有大床但是宁愿在这里挤的比如我,所有人都挤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而我觉得这很有趣。

我觉得有趣的点在于,这帮人三天五头地就吃不起饭,三天五头跟人打架,成群结伙地不务正业混日子——但是他们混日子总也是比较热闹不是吗?你还记得我的问题是什么吗?孤独,孤独的人总是愿意往热闹的地方钻的,所以后面我跟学校的人来往少了以后几乎每天都去找建华二老毛喝酒。去了先拿身份证或者食堂的饭卡捅开门——但凡能自己动手的我一般都不会麻烦别人,他们在屋里打扑克,我也要拿饭卡开门的,不喜欢敲门麻烦别人过来开——然后进去跟别人要点瓜子嗑着,等着建华和二老毛下班,他们回来以后就会带我去喝酒。有的时候,大概每周一次吧,我也会等不及就去钱柜找他俩。

那时候二老毛的权限比建华好得多,建华接待我只能把我安排在唱歌的包间里,还要时时刻刻提防经理过来抓到。二老毛的话,直接上五楼的夜总会,这里面有各种表演,三天五头地请一些一线或者二线的明星过来,吃喝什么的都不需要我花钱,二老毛都可以安排——当然,你不能点姑娘,点姑娘那就得自己消费了,或者别人请客,总之得花钱——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不管是二老毛或者身价几十亿的侯总,找姑娘这个事我从来不让别人请客,也不花钱请别人消费,我的原则是有本事你自己去找去消费,没本事你就憋着,哪有找女人还要别人给你掏钱的对不对?后面因为我这个脾性侯总骂了我很多次,嫌弃我不帮客户们找女人...大佬,人都有自己的一些原则的嘛,我的原则就是这样,不论你生意多大能给我赚多少钱,在找异性这个方面我从不需要别人帮忙,也就从不会给别人帮忙——怎么啦,你自己找不着让别人帮你拉皮条?那你赶紧去死好了...

说得太绝对了,我这也不是咒那些需要别人介绍或者相亲去接触异性的朋友,我只是说我自己不愿意在俩性相处的中间搭手或者被别人搭手,我一辈子不愿意给别人管媒拉纤——我一生干这种事只有俩次,俩次都没有好下场,所以我觉得我这个原则就是对的——没钱我就憋着,有钱再去消费,没本事我就买个飞机杯,有本事我自己去高档餐厅搭讪(如今搭讪上等的好姑娘据我观察别的地方都够呛,只有高档餐厅经常有,但是这类地方搭讪成功率非常低,没有哪个美女能容忍你影响她食欲的,所以想搭讪得花点心思),第三人介入会让我非常不舒服——那时候如此,现在也一样,这种事自己搞不定去麻烦别人很少有好结果的。

I will do it myself,很多事其实只适合自己做,你得活久了才信服这个道理的。

因为如果我去他们就得接待我,接待我就会影响他们做自己的事,而且大部分时候还要花钱,所以我控制着自己一周最多最多只去钱柜一次——我心里其实是想去无数次的,哪怕别的都没有我只是蹲在那里看形形色色的人我也愿意,我就喜欢看世间百态——那时候的我对全部人类社会都充满了热情,很多东西我都没见过,很多人我都觉得有意思,所以我内心里真的很喜欢往钱柜里钻——大意了你小子,人类社会是禁不住聪明人这么热情地看的,就便谢菲那样的绝世美女看多了你也会觉得她让人厌烦,而人类这整个社会绝对连红梅那样的女人都不如。红梅起码还苗条天真呢,人类这个社会绝大多数时候都缺乏美感非常恶心——过去那个时代缺乏,现在更缺乏,哪禁得住你掰开了自己的眼皮目不转睛地看——但是那时候我还是小伙子,我还年轻,我还充满着美好的期待,所以我当然就有那种下煤窑干了一礼拜出来以后看见一个泡澡池子的感觉,我当然就想不顾一切跳进去——一般人的话,可能还要先伸出手试试,再伸脚进去试试,然后慢慢坐下去看看蛋蛋能不能扛得住,我不是的,我绝对就是噗通一声先跳进去,太冷或者太烫我再出来嘛多大点事——查理哥过去就是这种人。

所以建华经常不让我去找他,但是二老毛让,不但让他还总是把我伺候得特别舒服勾引我尽量多去,有时候我偷偷摸摸去找二老毛,还得躲着点建华——就跟偷情似的,建华就像我老婆,二老毛就是我的小三,我俩老是背着建华偷吃——但是总得有个限度的,那时候我虽然没把很多东西看清楚,但是我说了老天在造人的时候在你心里植入了基本的善恶观的,我虽然不知道建华是为我好二老毛是勾引我作恶,但是我的确是规定自己每周最多过去钱柜一次——完全不去那也不符合我的性格,但是每天都去建华就会跟我打架跟我绝交,我哪怕就是为了不跟建华打架我也得控制自己的欲望——所以我说我本质上是个好人你们还不信,建华就像我爹一样让我产生了一种厌恶,但是打心眼里我是服气人家的,我爹一辈子正派,就是因为太过于正派他才活得那么辛苦。我做不到那么正直,但是起码可以欣赏敬佩别人的正直不是么?建华是正直的,他自己掉进那种地方,就拼了命阻挡我也掉进去,但是我这人天生反骨,别人越不想让我去做一件事我越是每天惦记,你都不如完全别搭理我让我自己成长,我可能会比现在成器得多——但是别人对我太好了,别人对我的好其实就是我的负担,我总想做点坏事对冲这种好意,就像我总想做点倒霉事对冲命运对我的青睐一个道理——我不需要这么多的好意和青睐就能过下去,你们何必呢?不论好坏,我有自己折磨自己其实就够够的了,不需要别人的。

建华喝酒不太行,也就一斤白酒就躺倒了——大概也就是那个时候,我们一起去喝酒,这家伙喝多了去旱厕上方便掉进去,差点把自己送走,要不是我们几个等不到他去找,他还要在坑里继续睡——这还得亏那时候是冬天,这要是夏天再喝几口,那可就成这辈子的笑话了...你发现没有,好人们哪怕咬着牙闭着眼睛挺胸抬头夹紧屁股去做坏事,他们也总有个限度,喝多了闹笑话不过就是掉到茅坑里罢了,坏人不是的,坏人做什么都是没限度没风水拼了命地作——比如我,我几乎每次喝酒都要喝得失去记忆,有的时候失去记忆还要继续喝,或者喝到胃里死活装不下了跑去洗手间抠喉咙吐一趟,回来也要接着喝到失去记忆——好人哪怕喝酒也不是这样。我想起,那时候有一次我和二老毛都喝多了在街上比武——男人嘛,都是这样,互相都好奇对方武功到底如何,平常不太好意思,喝多就得比划一下了——人喝酒也分好多种,我喝多了身上发软武功不行,二老毛喝多了浑身硬邦邦肌肉都爆起来非常厉害,所以他把我揍了一顿——我俩在那里打,建华过来劝架,被我一把推得四仰八叉摔在地上,然后就开始像喷泉一样噗噗往外喷啤酒...

因此上其实从喝酒看一个人多少也能看出一点来的,有的人喝多了是放大性格里的坏,有的人反而是放大他的好——如果从性格上来说我有一部分像二老毛一样坏,但是也有一部分像建华一样好。年轻的时候建华胡作非为去放款,那时候我觉得这家伙不是好东西,他才是碰监门的好料子。结果进去社会以后发现建华其实是个好人,根本不会作恶,顶死了也就是拿点穴扑克去坑人,赢三俩千快就觉得太多赶快收手——那不是恶,那只是逗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