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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奔腾年代 > 第42章 去城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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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这世上绝大部分人都有被困在感情里的经历,但我觉得大部分都不像我一样想得很开气魄很大,我之所以痛苦,大部分时候是因为太深刻,发生的事不是我那个年纪应该遇到的,我还没有能力处理——我从来不生对方的气,不生感情的气,不生命运的气,甚至过后也很少生自己的气,我只是会非常不耐烦——因为这个痛苦过去的时间实在太慢了,耽误我享受人生。

一般情况下,爱得越深这个时间过去得越慢,感情就像身体一样也有耐受性,比方说喝酒,刚开始的时候三俩瓶啤酒就醉了,后面起码需要三二十瓶。感情也像身体一样有它的衰老性,年轻的时候歌二斤第二天早上酒醒了,等老了以后喝二斤第二天晚上爬起来嘴里还是一股酒味儿——已经代谢不动了。所以等你老了以后就会发现,干哦,要么是一直喝喝多少都醉不了,要么是喝多了怎么都醒不来,所以想寻找爱情还是趁年轻,老了就完蛋了。

我那时候的感情还是新鲜有弹性的,我需要受到一些更大的伤害才能把心弦崩断,从此变得麻木不仁。和发小约好的五月十二,那天是周六,下午还有俩节课,我去他家吃饭,准备下午坐火车去隔壁县赶会——结果那天他爸妈特别忙,中午很晚了才开始做饭,吃饭的时候发小又非得喝俩盅他爸泡的人参酒,因为摩托没地方放我们只能步行去火车站,等走路到半中间的时候火车就开始鸣笛——大概已经开始调头了,这个时候开始检票,大概再过十几分钟火车就出发了。

"牲口!让你快点你磨磨蹭蹭,这下要耽误了..."我在那里埋怨发小。

"那火车要走我有什么办法..."

"走快点吧..."

又走了一截,火车开始第二次鸣笛,这可能就是马上要发车了,我们离着车站还得走五六分钟——我板着脸心情非常不好,发小也默默走路不吭声。

"要不...我们回去吧..."发小憋了半天说,"你已经x过那不就行了,千万里追着别人x有点不像话了...咱俩只有五十,去了刚够吃住,什么都..."

"谢菲有钱..."

"哦...你准备x人家,还要花人家的钱..."

我发小这个人说话非常粗暴,但是他说得在理,我在这边的时候就是又和谢菲做,又要谢菲照顾给我买烟买吃的,然后我还要追着她去另一个地方,照样还是想这么干。

算了吧——我掉头开始往回走,一句话都没跟发小说。

"你等等!晚上我请你下馆子喝烧酒!别生气,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发现跟我住一条街那个高静,知道吧,她家开澡堂子的,就是咱俩老去趴后窗上看那个——她爸妈每天晚上起码得十二点回家,在这之前她家就她一个人,这个高静早就看上你了,你实在不行找找她吧,据我所知她早就被社会人破瓜了,每天晚上骚得一批..."

"牲口骗我!"

"牲口骗你!以前不告诉你,是因为我想上她,结果有一天我摸进去,这货正在睡觉,我刚在她奶上抓了一把她就叫得跟杀猪一样,拿了菜刀要劈我——我没戏了,你上吧...咋样?这好事我都让给你,够意思吧?歌舞团那个你就别去了,也别想了,我跟你说吧..."

那个高静,倒是可以动动脑筋,因为她那个时候个子很高,相貌起码六分,这样一加好歹也六分半,及格了,我对付对付吃一口也没啥大不了——既然有了后备,我也就不那么急了,所以下午的时候我在电玩城发了一下午呆,去找谢菲是再也不会去了。

发小还是去打大满贯,那天他点子好,连着胡了俩个大满贯,本来有五十又赢了五十,怀揣一百巨款请我喝酒——我们高中的时候消费大概是那样,一个过油肉七块,一个溜肥肠九块,再炒个四五块的素菜,搞一点米饭和酒,一顿能吃三十那都是很棒的饭量了——那时候我喝着啤酒又哭了起来,觉得实在太痛苦了,这个地方已经不能把我从痛苦里解脱出来了——那就换个地方!

第二天我跟家里说实在不想上课了,上不下去快神经了,那时候期末考试已经考完,分文理也弄完了,之所以还在上课就是因为那些个老师想搞一点补课费——现在回想,一个班五十个人,每人十块补课费也才五百,给你五百你别折腾孩子们了——家里同意了,然后我就换了身行头准备向省城进发——我那时候已经长大了,而且天生胆大,初中开始就是一个人出门了,所以家人倒也不怎么担心——但是当天洗衣服的时候我妈从我裤兜的屁股后面摸出了她的钻戒——我那时候没有意外大概也就是一周换一次衣服——谢菲那时候捏我屁股原来是又把钻戒给我放回来了。

"你拿去给歌舞团那个女人?"我妈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马上问我。

"对!怎么啦?"我一看戒指泪都要下来,但是我妈一问我就怒了。

"你小小年纪真的是胆大妄为,你怎么什么事都敢干?这么贵的东西你偷出来给人?她让你干的?我告诉你爸,你的腿就保不住了..."

"人家还不要呢!你在小看谁?哼!愿意告诉告诉去吧,我已经长大了,不是那个怕你们的年纪了,打断我的腿不一定管用——你非要让我一辈子瘸腿我也没办法,瘸腿有瘸腿的活法,还能把人逼死?告诉去吧,我倒要看看他能把我怎么样..."

讲真,谢菲是真的让我长大了,我连她都可以不在乎,会在乎一条腿?当然,我妈最后也没告状...

其实我们那里那时候只有一趟客运火车,大部分时候这条线路是拉煤用的,所以我去省城必定会经过如今谢菲就呆着的那个隔壁县,我完全可以半路跳下去再去找她——但是我没有,我知道每年宋老批都要去那个地方做点生意的,就委托他帮我问一下歌舞团团长的手机号,那时候实在太着急忘了这些事了,然后自己径直向省城出发。路过隔壁县的时候难免气血上涌,觉得很想跳下去跳进谢菲的怀抱,但是算了,我现在找她一点用都没有,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上次的事情重演——那样的痛苦我再也不要了。

省城对我来说那可是完全不一样的地方,一个是热闹,一个是有钱,另外一个是没人管我——要是谢菲当初是来省城表演,我百分之百有办法跟她走——为什么?我姑姑在这里,她是做医药的,自己包了药店在弄,她很有钱——我前面说过了,我姑小的时候因为妇科病不能生育,所以超级无敌电光独龙钻地疼我,我要什么她都敢给,这跟我妈可不一样——她每天上班非常忙,也没空盯着我,每天都给我二十让我拿着吃饭——我说了我和发小俩个人扯开了吃也就三十,二十已经很多了,这还不说她头次见了我就会给我的二百零花,不说平常我张嘴要她给的钱,我在省城简直就是纨绔子弟有没有!

当然,那时候我姑跟一个河南老板在一起,因为她不能生小孩,所以我猜那个狗男人也没安什么好心——那个男的是一个包工头,也非常有钱,见我一次也要几百几百地给,但是他有个很讨厌的地方是睡觉非常轻,你在这边放个屁他在隔壁屋就醒了,所以每天都要喝什么龙眼黑米粥,据说可以治神经衰弱...依我看你要是睡不着喝二两不就好了喝什么粥,见效那么慢,喝好了你的棺材板也该到下巴了...所以我那时候要么是晚上很晚才回家,等他们睡了我再回去,要么就是早早回自己房间睡觉,晚上不好打扰他——那男的,按我现在想来当然是个不错的人,但是过去我看他很不顺眼,经常有找茬揍他一顿的冲动...

这男的大概就是我在省城唯一觉得不顺心的地方,其他的我没什么可挑剔的。那时候我姑在省城最繁华的地段买了一个俩居室,非常小,也就六十平,我去了其实是给人添麻烦去的——我从小就有那种自觉,不要给别人添麻烦,所以那时候晚上要么去五一大楼要么去解放大楼看通宵电影,或者偶尔也去网吧上通宵,总之是能不回家就不回家,别让人家恶心——其实没用,因为后面我做的事越来越恶心,你在这种小事上温良恭俭让是一点都不会改变别人对你的评价的。你知道那个男的怎么说我吗?他说我气派很大,活像是什么皇家贵族,可惜命差了点没有生对地方,生在一个鸟不拉屎的小县城...看见没,阴阳我...

早知道我就应该天天在他床头蹦迪,让这个神经衰弱的混蛋每天都睡不着觉,刚过五十就嘎嘣一下咽了气——我还是对他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