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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不好!我被美女包围了 > 第104章 人群中,总是能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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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人群中,总是能遇见

晃了两个小时,赶在五点钟搬进了新租的地方。

陈宇从没想过租房会这么累。

王可可贴心地在房间放了一盆花,花开芬芳,一切景致恰到好处。

“这娘们还挺贴心,要不是跟我作对,还真是一个不错的朋友。”

陈宇微微夸赞王可可一番。

“陈宇,你人在哪里?”

就在陈宇掏出手机的时候,只见手机上,几个粗显的信息。

是周涵讯发过来的,不过信息发出的时间,在半小时前。

也就是说,周涵讯已经出门在找我了?

陈宇感到头大。

他并不讨厌周涵讯,但不希望跟周涵讯走得太近。

他需要独处的空间,需要给刘琪一个交代。

叮咚。

就在陈宇恍惚的时候,门铃响了。

“谁?”

叮咚!

陈宇开了门,是一个快递。

陈宇打开了看,是一件毛衣,绿色的。

上面粗糙的纹理,看得出来,是某人的处女作。

陈宇淡然一笑,“这家伙,把东西放下,自己却逃了,难道我还会吃了你吗?”

陈宇将毛衣从快递袋中取出,伴随着毛衣的取出,一封信赫然掉落。

“陈宇,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没必要躲我。

我想周子航找你谈过话,是我叫他去的。

不管怎么样,我希望你能陪我将这场戏演完。

我爸肺癌晚期,没几天好活了,他一直都希望我能嫁人。

我并不想拖着你,但我付过钱了,只要我们没有实质性的关系,我想我提出的一些要求并不过分。

你在办公室的事情,我也有所耳闻,你以为你在做些什么手脚,我不知道吗?

邦富地产不是你的家,我也不是傻白甜。

不过,你应该能感受到,我并不想挡你好事。

但你没必要刻意躲着我。

我们也算半个朋友吧?

你别误会我送给你的毛衣,这不过是老娘的处女作,刚好不知道该送给谁罢了!

如果合身的话,明天穿着,来我家一趟吧?

明天是周大虎的庆生宴,我不想因为我的问题,让他失望。

陈宇,我的心情,你应该是理解的。

我不勉强你,就如同我很少插足你的世界一样。”

陈宇看着娟秀的字迹,这么多字,显然不可能在半小时内写好。

更重要的是!

半小时内写好这些,又送到这里,根本不科学。

也就是说,周涵讯早就料到陈宇躲她。

“真是一个细思极恐的女人!

我还以为你会跟别人一样蠢。

看来,是我低估了你们。”

陈宇不由得冷汗一阵,他没想到周涵讯什么都知道。

也就是说,陈宇在使用的乾坤大挪移,周涵讯也知道!

只不过,周涵讯没有说出口罢了。

“写这些,到底是几个意思?

是想让我懊悔,还是说,只不过为了彰显你的聪明?”

陈宇感觉自己被摆了一道,不过他心中对周涵讯的歉意多了几分。

“这姑娘,什么都懂!

也难怪当初让我替她做掩护。

周涵讯啊周涵讯,你为什么聪明到让人欣赏呢!”

陈宇看着上面的字迹,不由地叹了一口气。

周涵讯证明了自己的聪明,同时也带走了陈宇的好心情。

“一定是王可可那混蛋告的秘!

否则的话,周涵讯怎么可能知道我住在这里?”

陈宇感觉有被侮辱到,他果断把电话打给王可可。

“你真是好本事啊!

老子刚租你的房子,你就直接把我的行踪告诉周涵讯!”

电话那头的王可可正在查监控,她能看到陈宇跳脚,“喂!

陈总,你这可是冤枉我啊!

周涵讯是你的妻子,你租住在我的房子里,难道我不该告诉她一声吗?

你难道是害怕她捉你的奸?”

“捉你妹啊!

能不能狗嘴里吐点象牙出来!”

“陈宇,你先别生气啊!

我到底怎么你了?

我就告诉周涵讯你住在这里而已,难道这也有错吗?

我是在你房子里安装了监控还是怎么了?

你竟然敢这么骂我!

现在租房的人都这么叼的吗?”

“嗤!

你特么的,不要再有下一次!

明白吗?

我租房,不希望被任何人打扰,包括你。”

“行行行,我知道了,谁叫你是上帝啊!”

王可可一改态度,卑微模样像是要跪舔,“为了表达我的歉意,我请你出来喝一杯怎么样?

当然,我会把柳林叫上,光我们两个喝的话,孤男寡女,我也怕你觉得不妥。”

“行吧,地方由你挑,你告诉我去哪里就可以了。”

陈宇烦闷,他觉得有必要去吃一顿酒,缓解心情。

午夜酒馆。

陈宇赶到的时候,柳林与王可可已经在等候了。

两人礼貌性地向陈宇招手,陈宇故人般就坐。

“这里的酒很烈,很上头,你想喝点什么?

是心痛的感觉,还是要欲火焚身?”

王可可格外开心,陈宇已经掉入陷阱,她唯一想做的,就是麻痹陈宇,然后一击必杀。

“你们喝什么,我就喝什么。

另外,为什么要选择这么吵的地方?”

陈宇不敢相信王可可竟然会来这种下九流的地方。

在陈宇的印象里,王可可是大家闺秀,若说柳林一个大龄剩女,实在没人要了,来这里碰碰运气,来个借精生子,那还是有可能的,可王可可与陈宇同岁,正是花一样的年华,来这里,不是白给吗?

陈宇难言,不过相对于不正规的酒吧,此处的午夜酒吧又显得正规一点。

这里没有乱脱衣服的酒鬼,没有调戏他人的流氓,有一组蓝光乐队,主唱还挺耐看的,不过,这个姑娘怎么有点眼熟.......

“是那天在天桥下的姑娘!”

陈宇的印象拉回到那天,他慢跑经过天桥下的时候,那个大学刚毕业,拖着行李的女孩遇见了酒鬼,是陈宇出手帮她解决的,并给了她三百块钱。

谁能想到,几天不见,她竟成了主唱,而且声音甜美。

可惜的是,在这下九流的地方,不知道她要混多久。

人生啊,总是遇见,总是无力。

这一次,陈宇只想当路人,在台下默默注视着,默默聆听。

而且,这一次,他也不需要出手,这里,挺正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