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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大国军工,从四代战机开始! > 第242章 一种特殊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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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新书,这几天在守孝,还请大家谅解,昨天欠更的已经更了,请大家记得清除缓存)

第一章 边域山村,官府送亲队

天亮时的一场小雨,洗净了空气中那些塞外吹来的烟尘。

水汽在不远处的云杉林中,氤氲出了大片雾霭。

李群玉坐在自家后院,右手握刻刀,一刀一刀落在左手中的木胚上,削且的声音带着一种缓慢又平和的节奏。

嚓、嚓、嚓……

忽地,声音停住,他抬起左手细细端详,一支木质发簪在曦光的映照下纤毫毕现,簪身笔直,簪头是并根缠枝、莲开同心的造型。

嗯,差不多了,再打磨打磨拿送老婆正好!

当然,李群玉现在还没老婆。

不过再过一会就有了。

几天前,李群玉接到当地保正曹青的通知时其实也相当意外,因为他没想到如今宋国的朝廷还有这种政策,竟然让他做好准备,过几天官府来给他发老婆。

但是一想也正常,毕竟这个世界又不是只有大宋一个国家。

在这个综武世界,除了他自己所在的宋,还有唐、金、元、明、突厥和不少听都没听过的小国。

更有无数武林门派和官府势力,以及各种飞檐走壁的武人侠客活跃在各国各处。

他刚得知这一点时,就认为这是一个坏得不能再坏的消息。

因为这代表着目前的和平只是因为各国暂时互相牵制。

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也许只要一丝火星,天下间立马就会爆发一场连天的战火。

也正因如此,各国都在想方设法增加人口。

大宋的做法就是三个字——发老婆。

当朝圣人御笔亲令,只要你在适婚年龄内,同时还没有配偶,那么就以圣人做媒的名义,让官府给你派发一名老婆。

还不用你自己去领,直接让送亲队把适龄女子挨家挨户送到门口。

李群玉一边思绪翻飞,一边细细打量木簪,检查有没有什么纰漏。

好半天后,他才满意地点点头,把木簪收起。

接着,他抬起头,这才注意到远处的山林,顿时一丝喜意挂在脸上抹也抹不去。

“哈哈,果然是人有吉庆,天降祥瑞。”

他笑着自语道。

这里是宋境,伏牛村,地处祁连山脉西南麓,山那头就是西域大漠。

自打穿越以来这一年多的时间,自己还是第一次在这粗豪之地看到如此盛景!

只见天边朝晖洒下,涌动的薄雾被映成了一片片金红色的流霞,连绵的山峦此刻就如同一名平日里素净利落的女子,略施粉黛,红颜青鬓,金钗红簪,盛装待嫁。

【叮,金辉照临云岚岫,你远眺美景心有所悟,修为获得少许进益】

一阵舒爽从丹田传来,他气海中的真气又盈实了几分。

一年多以前,李群玉穿越到伏牛村外一名刚死的乞儿身上,同时也获得了这逆天悟性,不论何时何地,只要心有所感就能提升各种能力。

凭借这项能力,一年多时间里,他不仅变得体魄强健、气海充盈,还完美融入了这座村落,从一名四体不勤的现代人,成为村里酿酒下厨、侍弄植作、木工匠造样样精通的风云人物。

“玉哥儿,玉哥儿,送亲队马上到了,你快出来接媳妇吧!”

隔壁的半大少年忽然从墙头露出大半个头,一口公鸭嗓音瞬间让李群玉回神。

“来了,来了!”

他一边回答,一边起身三两下打扫了脚下一地的木屑,跑到院门前,整理整理衣着,吱嘎一声拉开门,走了出去。

“哟,玉哥儿来了!”

“时间真快啊,这一晃一年多,玉哥儿都要结亲了!”

“嗨,这就说明咱们伏牛村是块风水宝地好啊,外乡人来了立马就能过上好日子!”

“陈二狗,你说啥呢,谁是外乡人?我告诉你,我家老爷子的拐杖还是人家玉哥儿做的,他就是咱自己人!”

“李二姨,口误,口误!我自己家的窗棂还是玉哥儿帮着修的呢……”

李群玉踏出大门,外面全是远近各家的乡亲们。

大家都知道了今年官府送媳妇有他的份,个个像看到自家子侄小辈成家一样开心,怎么会不来凑这个热闹?

正想着,一阵高亢的唢呐声从远处逐渐传进耳朵。

送亲队到了!

所有人放眼望去,只见保正曹青手中捧着一张写满字的红色绢布,走在最前面。

他身后跟着几名皂服佩刀的衙役,还有一名面目含笑的簪花婆子,领着一大群手捧绢花的莺莺燕燕。

四周围还有许多乐手吹吹打打,喜庆又热闹。

曹青走到近前,朝李群玉点了点头,然后展开红绢,开口朗声宣读:

“李群玉,大宋伏牛村人士,年方十七,尚未得遇佳偶,今由圣上做媒择一良妻!望二人往后携手同心,琴瑟相合!莫失莫忘,日月共证!”

“迎新娘——!!”

紧接着,那名婆子让那群女子走上前,然后笑着对李群玉说:“俊后生,今次的姑娘可都在这儿了,你赶快挑一个吧。”

围观的人闻言便开始起哄出主意。

“李家娃子,那个那个,你看多壮实,一看就是个好劳力!”

“哈哈,你小子别害羞啦,赶快挑好了,瞅瞅后面王二棒槌家,都快等冒烟儿啦!”

“我瞧着这个不错,跟我娘说过的一样,腰身粗,屁股大!”

李群玉一时有些犯了难。

这些乡里乡亲择偶标准其实相当务实,只要干活和生孩子这两方面占优,其他都好说。

而好看与否,则属于附加项,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

只要人既好用,又好“用”就行!

可他一个现代人,总还是得挑个有眼缘的吧。

见李群玉犹豫,曹青也有些着急,这小子当时倒在村头,还是他给救回来的,其人也知道感恩,他一向是把其当做自家的小兄弟看待。

于是曹青靠近李群玉低声提醒道:“李小子,你看看那几个,干活指定是一把好手,在往年都是最先被挑走,排后面都挑不着的那种。”

李群玉看着面前几个女子,腰身把衣袍抻得紧实,臂膀比胸还鼓,不免心中有些抗拒。

还没等他说话,曹青又嘀咕道:“不喜欢?也是,你家里又没啥重活。”

同时,手指向另一边指出。

“那这边几个呢?身娇玉容,都是殷实人家钟爱的类型,你指定喜欢!”

李群玉闻言又朝曹青示意的方向望去,只见几名典型宋朝审美的女子站在那里,容貌倒是周正,可似乎又过于单薄了。

正在失落间,他目光却不经意扫过一道鹤立鸡群的身影,视线顿时被其牢牢吸引。

李群玉凝目一望,只见一位纤细却又不显得柔弱的女子缦立其间,虽然整个人看着有些木然的,脸色也蜡黄蜡黄有些难看,但气质在一群村妇中格外出挑,那种遗世出尘的感觉,让自已微微心动。

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真正的美人,就该是内秀其中,于骨子里透出神韵,绝非那浅浅一层皮相。

若真能幸得一位灵魂伴侣,外貌又有多重要?

李群玉当即走过去,捧起这名女子手上的绢花。

这代表着他决定人选了。

“哎?玉哥儿,你怎地选了这样一个,既不美,也不壮的。”

“就是就是,玉哥儿,哪怕再清减些,干不了活总也看着顺眼,你这两头不沾就有些亏了。”

“也不是咱话多,可这活也做不动,又不好看,要我说,平平无奇,不行不行,要不李小子你再考虑考虑?”

“李娃子,你可是头个选的,挑这么一个媳妇,有些浪费机会了,听你大牛哥的,再换一个......”

不只围观的人群议论纷纷,曹青一眼扫去,也有些皱眉。

他面色严肃地对李群玉低声道:“你且想好,我看这女子眼中无神,只怕不是个适合过日子的,你娶回去别出了什么岔子……”

李群玉没想到大家对自己的选择这么不看好。

但是他不打算更改了,娶妻这种大事,还是以自己的感觉重要。

于是他一手抓着绢花不放,一手牵起那名女子有些颤抖的手,坚定地对曹青说。

“曹青哥哥,我已经决定了,愿与她举案齐眉,偕老此生,真心实意,天地鉴之!”

第二章 怕不是娶回个仙女

举案齐眉,偕老此生,真心实意,天地鉴之!

如此朴素的十六个字,掷地有声、字字入耳,一字一句深深砸进王语嫣寂若死灰的心湖,刺破心绪中被一群乡汉指指点点、评头论足的委屈。

就连近日遭遇的背叛,逃亡时的惶恐,都仿佛被驱散了几分。

她忍不住转头望向着身旁少年,视线划过对方俊逸的脸庞,最后停留在那双清澈的眸子上。

李群玉感受到旁边的视线,转过脸来,看向那双秋水盈盈的眼睛。

他的笑容里既有歉意,又有几分安抚。

“就是还没问过这位姑娘,可愿将自己托付给我这个乡野村汉?”

王语嫣闻言,凝视着李群玉眼睛,目光透过那双瞳孔,看到的只有一片赤忱。

“嗯......”

她低下头,声若蚊吟道。

见状,曹青便点了点头,嘱咐道:“既然如此,你二人切记住今日说过的话,往后好好过日子。”

接着,便将他们领到那名簪花婆子跟前。

“赵大娘,交给你了。”

赵大娘笑着向曹青点点头,她在王语嫣不安地注视下,从臂弯里挎着的篮子中取出一把小巧的剪刀,从李群玉与王语嫣二人的发梢处各取一缕,然后用红绳系在一起放进一个木匣,递给李群玉。

“天赐良缘,百年之好。夫妻恩爱,百年完聚。情比鸿雁,百年好合!”

她一边说着吉祥话,一边抓了好些红枣、莲子、百合,塞到二人手中。

“礼成——!!”

最后,以曹青一声吆喝宣告仪式结束。

他向李群玉二人点点头,送亲队伍就在乐手们喜庆的乐曲中去了下一家。

看热闹的老乡们也都纷纷向李群玉贺喜告辞。

“玉哥儿,恭喜恭喜!等哪日得空再来与你吃酒,哈哈哈!”

“李家后生,百年好合,百年好合啊!”

“李娃子,快领你家新娘子回屋吧,俺们就先走哩。”

没一会,人便都走了个干净。

四下里安静下来,李群玉终于压不住心中的紧张。

他看着旁边婀娜的身姿,心脏跳得像擂鼓一样咚咚直响。

“老......娘子,咱们先进屋吧。”

李群玉心神还飘在九霄云外,一开口,差点像后世那样叫成了老婆。

说到底,他两辈子加起来也就结这一次亲,不紧张才是怪事。

王语嫣倒也没听清对方口误的什么,只是对方的紧张,让她自己心中放松不少。

她忍住羞意跟着李群玉跨进院子。

院里刚打扫过,正屋门前还挂了好几束大红的鲜花。

屋里的家什擦得一尘不染,案桌上,几颗鲜嫩的香瓜已经切好装在木盘中,旁边是几件酒具,看着应该是普通的黏土烧制,造型新奇别致。

屋内整洁得看上去不像是个乡村粗汉的住处,倒是有些象那些居士隐逸山林时的居所。

“娘子,你先坐,我去沏一壶茶过来。”

王语嫣在李群玉搬来的竹椅上坐好,看着对方将装结发的匣子收好,然后转到后院炉前。

不稍片刻,便拿着个精巧的竹筒,提着一壶沸水走回来。

王语嫣往竹筒里一望,里面都是些干散卷曲的茶叶,李群玉用热水一冲,顿时满室生香。

与当今那些浓厚茶汤相比,这种茶更为质朴,颇有些返璞归真的意味。

他当真只是个农夫?

要不是王语嫣再三观察过,李群玉身上的确没有习武留下的痕迹,再加上对方年龄做不得假,否则就冲这做派,她一定会以为他是个隐退的江湖高人。

茶间,两人皆未说话。

王语嫣心中思绪万千,手指在桌下将衣摆绞作一团。

她在想,到底要不要将自己的一切和向李群玉和盘托出……

虽然已经过去好几天,但一想到之前的遭遇,王语嫣仍是又恼恨又后怕。

慕容复!

这狼心狗肺的畜生,竟罔顾自己对其的信任,说是与自己出门游玩,实则是想把自己带离宋境,献给蒙元的鞑子王爷!

当时她简直万念俱灰,要不是阿朱阿碧苦心劝慰,恐怕自己早已寻了短见!

之后,多亏包三哥、风四哥他们暗中相助,又靠阿朱给的易容泥摆脱追兵,自己这才逃出生天。

可这天地之大,自己又该往何处去呢?

回曼陀山庄,也不知王家那些人会不会选择把自己当作押注的筹码,随手推出去,而母亲又会是什么态度?

她不敢冒险。

可是除了那里,自己也无他处可去……

就在迷茫之际,她偶然得知了送亲队的事。

罢了,就凭听天命吧,随便找一户人家嫁了。

不会有人能猜到自己会委身村汉,暂时也能安生。

这是她能想到的唯一法子了。

哪怕是睡牛棚、卧猪圈,只要能嫁个汉家子,她也认了!

于是,她混入了送亲队,怀着对未知命运的恐惧,和自暴自弃的麻木,一颗心彻底沉入死寂。

而这些心事,一个女孩子家家怎叫人说得出口?

“你......可否帮我打一盆清水?”

王语嫣心里长叹一口气,将决心定下。

罢了,往日的牵扯就让它们随风散了吧,从今天起,世上就再没有王语嫣这个人了,往后安心与夫君厮守,不再理会那些恩怨情仇。

李群玉闻言虽有些讶异,但也没多想,起身去打了清水过来。

随后他便看到自家娘子从衣袖中摸出一方锦帕,蘸了清水在脸上轻轻拂拭,不一会,那些蜡黄的地方便被洗去,露出剔透的肌肤。

“小女子孤身在外,之前用油彩敷了面,你如今既已言明‘真心实意,天地鉴之’,我又怎能再遮遮掩掩。”

还没说完,王语嫣便将那已被染成土黄色的锦帕放下,转过脸来。

“只要你不负我,我亦不会负你,矢志不渝!”

李群玉被眼前的容颜所慑,一时有些发愣。

没想到只是清理脸上的暗色,就让眼前的女子犹如换了个人一般,霞颜月韵,仙姿玉质,那股婉约隽永,清雅出尘的气质尤甚之前。

这是自己老婆?自己怕不是领了个仙女回来吧……

“你......娘子且坐,我去几个小菜收拾,大喜之日咱们还是吃点好的。”

李群玉内心受到极大冲击,一时有些失措,口齿不清地往后院边退边说,出屋还被门槛绊了个踉跄。

王语嫣望着他略显笨拙的背影,扑哧一笑,眼眶却不知为何有些微微泛红。

她口中喃喃一句。

“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