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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一拳开,免得百拳来?”王七看着眼前这位陌生的少主,他现在真的已经看不透眼前这位青年了。

王征说的这些话,王七越回味越觉得气势磅礴。

“老管家,王家领地的内部安定,一切都靠你了。”

“少主放心,我一定倾尽全力维持好内部安定。”

“好。”

王征很快就把新生产的所有红警士兵集结在一起,他新建“百禄镇守卫团”,共计百人,其中50名华夏大兵,50名大美大兵,然后王征正式任命赵白龙为团长。

除此之外,王征又让58名沙俄动员兵进入“通讯兵团”之中,他要扩大通讯范围,把整个王家领地掌控在内;同时他让50名华夏大兵进入自己的“亲卫连”,负责守护自己的安全,还有50名沙俄动员兵,王征则是准备让他们进入“训练营”。

至于剩下的50名沙俄动员兵和50名大美大兵,王征则是准备带到“黎明城”,编入“摩托化步兵营”。

至此,新生产的358位红警士兵归属分配完成。

看着坐着钢铁战马冒雨离开的王征,王七的心中五味杂陈。

他一直看着王征车队,直到再也看不到影子。

王七深深的行了一个大礼,同时在呢喃自语道:“一定要平安啊!”

等到青年再回来,就会真正蜕变成为王家领地新的领主。

......

大约在一个半小时之后,王征带领着一众红警士兵到达南河镇,他让50人进入“训练营”。

除此之外,王征还为“训练营”的学员购买大量的手枪和子弹。

王征对着安卡罗森说道:“战场是最好的训练场,再练1日,明日开始,往南到达‘黎明城’汇合,然后我们发兵,反攻下何国长青县。”

他很看重“训练营”。在未来,这“训练营”将会为王家领地源源不断地训练出可以为国作战的士兵来。他们佩戴上枪支,经过长时间训练和作战,既可以保家卫国,也可以开疆拓土。

王征还准备搞个“雇佣军”,未来就让他们前往周围国度去搅动风云。

安卡罗森领命而去。

王征带领着队伍简单休息,补充体力之后,带队往南前进,直到他看到往南的那条烂泥小路,不得不放弃边三轮摩托车,准备徒步往南前往“黎明城”。

临走前,他找来现在负责南河镇一切事物的姜云升,他是姜云庭的堂弟,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的模样。

“姜云升,我命令你找1000人,每人每日100文钱的工钱,让他们寻找砂石,铺设往南的路,这两日我就要看到这条路修成。”

1000人,每人每日100文钱,那就是文钱,也就是100贯钱。这工钱很高,高到姜云升哪怕是贪下一大半的工钱,也足以找到工人采石修路。当然,他不屑于干这种事情。

“诺。不过少主,人数就定死在100文钱每人了吗?”

“这个我不管,你只需要按照每日文钱的规格找人,人数不低于1000人就行。”

王征这话潜在意思很多,就看姜云升如何理解了。

“少主,那么这条路的宽度呢?”

“能够允许一辆边三轮...就是那种‘钢铁战马’跑就行了。至于工钱,你就朝王七大管家申请,就说是我批准的。”

“诺。目的地呢?”

“这条路,就以南边下何国那个被我们占领的营寨为目的地。此路,修建的越快越好。”

“诺。”

姜云升行礼:“祝少主此番出征凯旋,此战我王家领地必胜。”

“好。”

王征看了眼姜云升,笑了笑,然后就带领红警士兵往南走上烂泥小路。

对于修路工钱,王征知道给高了,哪怕是50文钱一天,姜云升也可以找到大量的人手干活。

但是王征不在意,其一,让姜云升找人干活,不给他点利润赚也不合理。

其二,王征也想看看这位被姜云庭夸过几次,并且被人称为“百禄姜云升”的青年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人。

这钱,既是工钱,也是考验。

1000人,两日想要铺平十来里的地,虽然困难了些,却也不是不能做的。

但是王征要求可是“越快越好”。

......

大雨继续下,又过去一个半小时,王征这才带人来到黎明城外围。

离得大约两三里地,他就闻到空气中那浓郁的硝烟的味道。

还有零星的枪声,应该是有敌袭。

“警戒前行。”阿廖沙一声令下,队形开始变化。

前面是30名红警士兵在端着枪前进,他们有华夏大兵,有沙俄动员兵,走在队伍的前方,防止出现变故。

阿廖沙则是带着几名华夏大兵在贴身守卫着王征。

另外还有30来名大美大兵,沙俄动员兵,端着武器走在王征周围,后面是跟着两队华夏大兵。

王征被众人团团围住。

前方的枪声越来越密集,也越来越响亮,应该是敌人在大范围进攻。

王征下令:“加快脚步前进。”

他要去坐镇黎明城。

“是。”

队伍的速度有些许加快,可是这地面太过泥泞,大量烂泥严重影响着队伍的行军速度。

......

另一边,黎明城,朝南的城寨之上。

约翰的脑袋都大了,刚刚敌人又有高手来袭击,他手底下的士兵又出现伤亡。

3名沙俄动员兵被杀,并且一人的波波沙冲锋枪被夺走。

等到他到这里的时候,敌人已经不见踪迹。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有大美大兵讲,那男人手中的长棍,甚至可以挡住扫射的m60通用机枪。

约翰大怒,这开什么玩笑,这还是人么?

但是很快,当他再次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真的忍不住震惊了。

这个男人竟然还在藏在营寨放置杂物的箱子后面袭杀己方的士兵。

这简直是胆大包天。

约翰恨不得当场就把这该死的黑衣人击毙。

但是他的速度奇快,身法飘逸,眨眼间就能窜到数十米之外,以普通的红警士兵的反应根本反应不过来。

也只有他才能勉强跟上那男人的速度。

所以这让约翰有些震惊。

要知道,现在的他可是“二阶红警士兵”,不仅力量增加到500公斤,就连速度也增加到100米\/7秒,而反应速度增加到正常人3倍,平时就连20米外飞的苍蝇都能看到,现在却只能勉强跟上那个男人的速度。

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当真有人能够强悍至此?

可怕,可怕!

若非自己及时赶到,这个男人甚至一人就能杀光这里八九十人。

哒哒哒!

m60通用机枪在咆哮,好在枪弹的攻速,远比那个那人速度要快,不然约翰真的要绝望了。

约翰紧握着m60通用机枪,依靠着二阶红警士兵的强大感知力进行预判,然后不断发动攻击,哪怕如此,那个黑衣人还能依靠本能不断躲避约翰的攻击,唯一的好消息就是这个男人他只能左右跳动,短时间没办法近身。

不然若是让他近身,那将会是一场噩梦。

另外,莫里斯,阿格里帕3人也在发动攻击,再加上其他的大美大兵,强大的火力网开始覆盖在那个男人的周边。

激起的木屑甚至挡住了视线。

就在约翰等人以为那个男人就此死亡的时候,一道黑影却从那里快速往南逃离。

他的身法如同鬼魅,左右跳动,很快就消失在众人的眼中。

但是约翰看的仔细,这个男人应该已经受伤,因为他左右跳动的幅度变化很大,甚至是有些趔趄。

他看着滚烫的枪管,并没有再次发动袭击,不然在这冰冷的雨水的刺激下,枪管很可能有炸膛的风险。

“通报指挥官,敌人来袭,死3名沙俄动员兵,1人波波沙冲锋枪被夺。”

“营长,指挥官说他已经知晓,现在正在来的路上,最多10分钟就能到达黎明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