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在思考。
没有比这更贴切的动词来形容他了。他的态度,委婉地说,并不友好。虽然偶尔也会看着对方的眼睛,认真倾听,但大多数时候,他不是摆弄着手指,就是看向远方,心不在焉。
这种样子很容易让人觉得他注意力不集中,对谈话本身不感兴趣。这有一半是真的。福尔摩斯对普通人感兴趣的事情,都提不起兴趣。
但他并非没有集中注意力,这是一种误解。他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所以人们才会误以为他是“突然”发现了真相。
五个人的讲述,每一个都是对他巨大的挑战。
就像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毫无节制,无法控制。如果是罪犯,早就被他们各自的情感和痛苦淹没了,但福尔摩斯却能冷静地从中找到规律。
“我明白了。”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福尔摩斯睁开眼睛,说道。
“明白什么了?”
“事情的全部经过。”
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朱丽叶天真地问道:
“叔叔在哪里?”
“这只有算命的才知道。我只知道,他现在应该在伦敦港或泰晤士河沿岸。”
“那,那教授失去记忆的原因是什么?”
“没想到你会问这个问题,莉莉。你总不会说,你连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都忘了吧?”
“还有杀害我父亲奥斯卡·斐亨利医生的凶手呢?”
“是图德会长。毫无疑问。”
面对接二连三的问题,福尔摩斯轻描淡写地一一作答。每个第一次和福尔摩斯交谈的人,都会有同样的反应。
目瞪口呆。
“你怎么知道的?”
“反过来问,你们为什么不知道?”
福尔摩斯反问道。
“我只是坐在这里听你们讲述,就看清了事件的轮廓。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没有人回答。他像预料之中一样继续说道:
“印度佛教里有一个故事。一群盲人摸到大象,然后在国王面前描述大象的样子。”
“等等,我知道这个故事。”
珍妮下意识地喊道,然后似乎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又小声说道:
“他们都以为自己摸到的部分就是大象的全貌,所以争吵了起来。但这和现在的情况不太一样吧?大象是一个整体,但我们经历的事情都不一样。”
福尔摩斯夸张地挑了挑眉,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这是任何一个有教养的英国人都能做出的嘲讽动作。
“事实上,正因为如此,我才把你们比作盲人。你们有人在来的时候注意到花坛了吗?”
这又是一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在众人沉默的时候,威尔逊说道:
“我看到了。”
“你知道那是什么花吗?”
他摇了摇头。
“你不好奇吗?”
“这很重要吗?”
“一点也不重要。但我很好奇。所以我查了一下那是什么品种的花,以及它们为什么会生长在那里,是谁在照料它们。”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
“然后,我把这些都忘了。”
威尔逊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是什么比喻?”
“不,我说的都是真的。就像我刚才说的,花坛里种了什么花根本不重要。所以我只保留了确认过这个事实的记忆,其他的都忘了。人们总是非常在意打扫房间里看得见的灰尘,却忽略了最重要的地方——大脑。他们把各种无用的知识塞进大脑里。我不会这样做。除了必要的信息之外,我总是会清空大脑的内存,这样我才能不被常识束缚,对任何事件都能做出快速反应。当然,这还不包括我们之间智力上的巨大差距。”
在福尔摩斯长篇大论的时候,珍妮皱着眉头问伊芙:
“他总是这样说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