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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随波逐流之冷门文抄公 > 第111章 周兴国回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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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长的细雨一直飘到深夜,孙小宝站在窗前,看着漆黑的天空发呆。挑灯夜战写了半天,他的眼睛有些累,只能停下来歇一会儿,看看远处的灯火。另外,算算时间韩四应该快到了,正好等他到来。

不一会儿,提着食盒的韩四和红姐,以及李大明来到了小院内。韩四红姐到来,他不意外,但李大明出现,这很奇怪。据他了解,现在当了郊县艺术团团长的李大明忙得很,很少有空来这俱乐部。

“李老哥怎么来了?”

李大明说道:“哦!今天团里来这里表演的人比较多,我得亲自带队,听说你也在,正好来看看。咱们好久不见了,听说孙老弟现在发财了啊,一个人相当于十几个万元户!报纸上都报道了。”

“夸张了,哪有那么多,而且很烦,不然也不会躲在这里。”说着孙小宝把人让进屋内。三个男人坐好后,红姐拿出宵夜,这是很香的杂粮粥,还有凉拌的猪耳朵、鸡腿什么的,摆了满满一桌。

几人一边吃一边闲扯,吃饱喝足之后,韩四开始说起正事:“是这样的孙老弟,最近来你们单位,以及魅音江南那里打听你消息的人挺多,什么样的人都有。然后我发现,这当中有一伙人与众不同,他们应该搞乐队的,也许是摇滚乐队。”

“嗯?摇滚乐队?”

韩四说:“没错。我想着,这类乐队在南都很少,要不让他们在魅音江南演出?所以我准备向康成康助理推荐他们。但他们的带头人不愿意,说不想在市里表演,只是想知道你在哪。”

“哦?”

韩四解释:“如果只是问了一下就离开,那我也管不了那么多,因为现在找你的人太多了!这位不一样,带着乐队找人是其一,第二,他们几个来探听你的消息时,鬼鬼祟祟的,好像怕人知道。那位带头的说是你同学,叫周兴国。刚刚我和李团长提了一嘴,他说他知道这人,对吧李团长?”

李大明听到韩四点了他,赶紧点了点头。

韩四接着说道:“找你的人那么多,说是你同学的就他这么一号,在这几天里,他几乎每天都到你们宿舍楼下或者办公大院门口等着。我想着,这必须得告诉你一声。”

“周兴国啊!”孙小宝愣了一下,这两个月没和这位老同学联系,也不知他跑哪儿了。于是他照着记忆描述了一下长相,韩四听完后说道:“对对对,差不多就长那样。”

孙小宝点点头:“嗯,那可以确认了,这就是我的同学。他有点特殊,韩老板有时间把他们悄悄带到这儿吧!最好别让团里的人知道。”说完,他转向李大明,问这位消息灵通的前外联干事:“李哥听说过他?”

“是的孙老弟,你知道的,我没别的本事,但消息面还可以。这也是我今晚跟着老韩来你这的原因。”

“那李老哥的意思是?”

李大明装作不经意地瞄了韩四和红姐一眼,然后暗自使了个颜色给孙小宝,接着说道:“咱们郊县的艺术团与市区的文艺单位没法比,人才紧缺。我想着,既然这位是老弟你的同学,南艺毕业的高材生,又不愿意在市里演出,能不能请他到我们艺术团干一段时间呢? ”

看起来这位郊县艺术团的一把手知道周兴国的家世背景,想要做点什么。不过,在没见到周兴国之前,孙小宝不敢打包票。他只能答应李大明,见到后帮他问一下周兴国的意见。

第二天黄昏,孙小宝刚刚从外面回来,有人通知他,让他上cS俱乐部一趟,说是韩四有请。

赶到俱乐部一看,原来韩四把周兴国等五个人带过来了,人送到之后,他有急事要忙,先行离开。

现在的周兴国和在学校时的样子完全不同。在孙小宝有限的记忆中,这位老哥的衣着和发型还算正常。

这会儿呢?他留着长长的头发,穿着黑色的夹克。要不是他把头发掀开,露出稍微有点小的眼睛,以及一张玩世不恭的脸,孙小宝真看不出来这是哪位!

他看到孙小宝后,立马蹦过来,然后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哎呀弟弟唉,咱都一年多没见了!”

接着,他拍了拍孙小宝的肩膀:“嗯,又长高了?而且壮了!”

这倒是真的,刚毕业那会儿,孙小宝没有周兴国高,现在已经超过他了。

孙小宝推开他,这家伙估计没洗头,那长发油腻得很!“哎呀,咱虽然一年多没见,这不一直通信么?话说这两个月去哪了?都没来个电话或者写信什么的。”

周兴国又凑上来,悄声对孙小宝说:“我听说了,你做专辑的时候,经常和我家老爷子见面对吧,我也怕你不小心说漏嘴呀,所以不敢和你联系。”

说完后,他甩了甩长发,然后介绍其他几位和孙小宝认识。

剩下四个人,三男一女。男的都留着长发,穿着花里胡哨的服装,这是标准的叛逆形象;

唯一的女的是一个超高个年轻女孩,五个人中身高她排在第三,比周兴国稍矮,就是有些瘦,而且留着寸头,戴着大耳环,衣服和周国兴他们穿的差不多,都是男式的衣服,主打一个叛逆。

周兴国先介绍这女孩:“马雁梅,首都人,你嫂子。梅子,这就是咱老弟了!”

“啊,小宝弟弟是吧!早就想认识你了,兴国哥一直和我说起你来着,而且你还帮咱们了呢!”这女孩拉着孙小宝的手热情的寒暄,这与之前那副昂着头酷炫的模样完全不同,“最近我才知道,原来弟弟就是大名鼎鼎的唯米,这太让人意外了!我没想到,兴国哥经常念叨的弟弟,原来这么厉害!”

孙小宝把头偏向周兴国,周兴国咧开嘴笑道:“怎么样,哥哥我的保密意识可以吧?”

接着,他又介绍另外三位。有两位是兄弟俩,大哥叫雷向东,弟弟叫雷向南,是东北的。这两位刚刚170出头,还没马雁梅高。

兄弟俩长得挺喜感的,而且很壮实,人也比较热情,孙小宝想和人家握手来着,人家自来熟,直接上前拥抱,然后使劲地拍着他的后背,就像多年未见的老友。

另一位叫郑建华,个子是最高的,快180了,西北人,乍一看一脸正气,仔细一看似乎有一种傲气。他对孙小宝相对冷淡,只是握了一下手就算认识了。

介绍完之后,孙小宝正准备让红姐安排一下,请这几位好好吃一顿,然后再谈正事儿。没想到韩四已经交待过了,要招待好这几位,用不着孙小宝买单。

没多久,红姐带着几人进了包厢,然后陆续上酒上菜。这几位也不客气,一顿风卷残云,看起来最近没少吃苦。

吃完之后,那三位说累了,红姐给他们安排了个房间。至于周兴国和马雁梅,则跟着孙小宝回到了他的小院。

进屋后,孙小宝泡了一壶茶,三人开始聊上了。

孙小宝问道:“老哥怎么偷摸回南都?不打算回家吗?”

周兴国点了一根烟,抽了一口,然后说道:“不瞒老弟,现在我这混得不咋地,不敢见老头子啊!前些日子在首都遇上一些事儿,不想在那里呆着了,所以想换个地方。不过,闯出名堂之前,还是需要一点支持嘛,所以回来南都一趟!”

“那干嘛不在南都混呢?今天送你来的韩四韩老板,不是请你们在魅音江南表演吗? ”

“我姐的地盘,你说我敢吗?在那表演,被她抓到了,一定把我送到老头子面前!别忘了上次你写的信里说什么来着,因为我骗了他一点点钱,现在他气还没消呢!”

“你也真是的,既要靠老爹的钱,又来个一年半载不归家,都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孙小宝抱着脑袋,看着这老哥无奈地说道。

“我知道我有些混蛋了,但这不是没办法的事情么?呆在南都这儿,老爹逼我上班,老妈逼我结婚,我还能怎么着?我想着,要是混出点儿名堂了,再回去道歉吧!现在,我更没脸回去。”周兴国也很懊恼。

“嘶,老哥你这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那现在有什么打算?”

这时马雁梅说话了:“我们想去魔都看看,但没有人脉,想请小宝弟弟帮帮忙,我听兴国哥说,你和魔都的圈子挺熟的。”

周兴国两手一摊:“ 另外,现在兜里没几个子儿了,我来化缘来着,不然的话,都得把手里吃饭的家伙给卖了。”

“非得去魔都不可吗?”

“这倒也不是,只要能避开老头子的视线,在哪儿都一样,妖都也成啊!”

孙小宝想了想,然后问道:“那老哥有没有和老爷子认错和解的意思呢? ”

周兴国老老实实地回答:“有倒是有。刚刚我说了,有些事儿我挺混蛋的嘛!把他的老脸丢尽了。”

“这就行,我有个想法,你要不要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