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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异世界穿越日记 > 第14章 霞枪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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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的骑兵面对五百多人的步兵,大概不是一边倒的屠杀。

炸药块在魔法的作用下凌空爆炸,引起了连锁反应。并不是每一滴牛奶都叫特仑苏,也不是每一匹犬齿马都叫羽毛。炸药块与手榴弹自然也不同,那是实打实的三公斤炸药,不存在装药量这种说法。马匹受惊、失控、滚转着相撞在一起。

霞枪们迅速分散成两股,结果左翼吃了魅魔们的轮流射击的排枪阵,右翼更惨,美杜莎的石化魔法如重机枪扫射般,连人带马将足足三十多个前排骑兵变成了活体雕塑。

霞枪们别无办法,只能继续把阵线拉大,以维持攻势。但这样做的意义不大,因为局面已经混乱了。大姨姐带着美杜莎在右翼横冲直撞,蕾雅带着魅魔在左翼边打边退,西蒙一枪接一枪有点应接不暇。

战局看似对我们有利,那是因为到目前为止骑兵们依然处于被动应对的状况。只要再过十秒,霞枪会对我们形成合围,大姨姐带领的美杜莎会从无人能挡转变为身陷重围,魅魔也将被迫飞到空中与骑兵的长枪保持距离,至于我们这些人类则会成为铁蹄下的亡魂。

胜利的天平逐渐被霞枪扳平,魔物与人类的联军还是被分割开了。

“歌果,身后!”

我右手枪里最后一发子弹击中了一个正提起长枪的骑士。

“来歌,人太多了。”

“我知道,但我们必须坚持到沃夫朗他们回来。”

与歌果肩并肩,我左手又一枪救下被马带倒的格瑞。

雷鸟因为枪伤还未痊愈,被我们藏进树林里休养,这张底牌我还不能拿出来。唯一的希望似乎只能寄托在蕾雅的魔法上了,但在人群中我们根本找不到蕾雅。

我想起了滑铁卢战役的拿破仑,焦灼地等待格鲁希的援军,可最后格鲁希也没有赶来。

子弹开始告罄,我捡起长枪开始反击,歌果不停用箭射倒越过同伴尸体和拒马对我们冲刺的霞枪骑兵。沃夫朗啊沃夫朗,快点回来吧......

但就在我们全员几乎都要用冷兵器拼个刺刀见红的时候,奠定胜局的关键人物出现了。

“我吃饱啦~”

天生幽怨的女声,这只魔物是络新妇。她悠哉地把一具被吸成皮囊的骑兵尸体丢在地上,以惊人的移动方式翻越战壕拒马冲入霞枪的人群中。

第一杀戮机器的宝座看来要让位了,络新妇的战斗过于血腥,我和歌果呆呆地望着大片从军队里掀飞的骑兵以及碎块。

或许歌果跟她在洞穴里的那场战斗,她放水了。

又或者是霞枪已经被吓傻了,只会站在原地任她取走性命。

不论具体情况是怎样,我今天彻底明白了为什么王国会选择把络新妇的巢穴封起来,而不是去剿灭她。因为他们根本对付不了这只魔物。

“来歌,我突然觉得跟她打一场还能活着,真是幸运......”

“嗯嗯嗯,我也是这么想的。”

王国的勇士们固然很强,但没经历过战争洗礼的军队永远称不上真正的军队,支撑着他们冲锋陷阵的是对皇帝的忠诚以及对光明神的信仰。但死亡的恐惧和心中的意志,到底孰轻孰重呢?霞枪们终于出现了溃败的前兆,络新妇被团团围住,双方开始僵持。

大姨姐那边的压力骤减,魅魔们也反冲回来,所有霞枪的注意力全都转向了在尸山血海中挥舞四只刀锋利爪的蜘蛛魔女。我们与络新妇的差距到底有多大呢?给她一秒钟,她可以收走四条人命,给我一秒钟,我连往枪里装火药的工作都完不成。

战场上形成了诡异的三重包围圈,以络新妇为中心,围着一圈又一圈的霞枪,霞枪外面又警惕的围着我们。络新妇俯视着所有人,并不是因为她身材高大,而是因为她踩在堆叠了数层的尸体上。

两千的枪骑兵,仅仅用了十分钟就剩下不到五百人了。剧烈运动的疲劳开始在肌肉里涌现,握枪的手不受控制地发抖,霞枪们也一样,飘忽不定的枪尖说明他们也精疲力尽。

“投降吧......”

“......”

“投降吧,我是来歌。”

“来歌......你看到魔物屠杀人类难道就无动于衷吗?”

一个头盔上插着羽毛,很像指挥官的骑士气喘吁吁地反问我。

“你们派人来杀我的时候,也是无动于衷的表情。”

“那是因为......你堕落成了黑暗的仆从,你已经不是人类了!”

“既然我已经不是人类了,为何还要同情人类呢?”

霞枪的指挥官无话可说,因为他搞不懂,即使人类与人类之间也是有区别的。

“投降吧,最后一次机会。”我平静又温柔地劝道。

歌果和我一样,脸上的表情淡然如水,用指甲刮着铁制箭头。

“为了英斯雷王国的阳光!”

“为了光明之神!”

霞枪们最后的呐喊翻译过来还蛮有气势的,只不过他们喊完,我们就都听见了先锋军阵地传来的军号声,那应该是撤退的意思吧。

这意味着一件事,两翼的边防军已经溃败了。

霞枪的指挥官把手中的长枪斜在地上,回头望了望王国的方向,喃喃自语了几句。

可能他是在感叹自己再也不能回去见到妻儿老小了吧......

“开枪,一个不留。”

我简单地命令,众人简单地扣下扳机,王国最英俊,最神勇的骑士们,把生命浪费在了最不该浪费的地方。

橙色的旗帜被我们烧掉,就像他们昨天把夜幕镇的房子烧掉。

络新妇毫发无伤,血溅到她的衣服上也会被吸收掉。独自一人坐在尸体堆上的络新妇,双手托着下巴,也在望着自己的“家”。

我和歌果坐在土堆上,叼着西蒙给的卷烟,木然地望着尸横遍野的战场。

“两千还是一千五?”

“两千吧,你赢了。”

“可我晚上还是想给你做饭。”

“但我今天好像没胃口......”

战争,远比我想象的要残酷、血腥得多,这里没有动漫电影中只要光环就可以完美回避枪弹的男主角。

一人一条命,五米以内,一把装好子弹的枪就掌握着生杀大权。

看着歌果尾巴上那块黑色的印记,我们活到现在,真的是只靠运气而已。

“来歌啊,你说三天战争就会结束?”

“是的,三天。”

“为什么你敢这样说?”

“因为我在计划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之前的一切都是准备。”

“计划什么啊?”

“一段传奇。”

歌果转头看我,眼里没有疑惑。她相信一切结束后,会有幸福在等待我们。

西蒙带来了坏消息,阵亡报告远超我的想象,夜幕镇志愿军十六人阵亡,魅魔七人阵亡,美杜莎一人阵亡。这个数据或许是人类战争史上最精彩的,但我不想看到任何人在战争中死去,尤其是被我视作家人的美杜莎。

拍了拍屁股上的土,我走在东倒西歪的联军中。大家仍然向我问候,只不过都是疲倦的问候,毕竟大家不是士兵,我也不是司令官。

大约翰死了,就是那个曾经被边防军用犬齿马踩踏过的庄稼汉。我记得这个人哪都好,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太爱干净,总是脏兮兮的。他的家人不在前线,住在人狼的村镇尚且安全。

“歌果,你还因为我们的孩子而憎恨人类吗?”

“还有一点吧,不过那已经不是重点了。”

“我有种感觉。好像我们是因为自己对王国的仇恨,而让大家卷入了战争。”

“嗯,我明白。”

西蒙听见了我们的谈话,叫住了我们。

“来歌先生,来歌太太,刚才你们说的,我都听见了。”

“啊,我们确实有些忧虑,关于死去的人们......”

“二位,你们是第一次看到死人吗?”

“不是。”

“我们也不是。”

西蒙的衣领很脏,这不像他平时整洁的打扮。

“夜幕镇已经变成废墟,我们现在和你们夫妻没什么区别,都没有退路。”

“我们也想回去种麦子,养牛养羊,但我们已经没有选择了。”

“除了跟王国打仗,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一个快五十岁的大叔说话时总有种不可反驳的威严,何况他说的句句在理。

“这不是一时兴起,我们和王国的仇从来没消除过。”

“同那些曾经住在一个国家的同胞拼个你死我活,就是我们这些黑商的归宿吧。”

“西蒙,我想知道,为什么你们都愿意相信我呢?”

面对我的提问,大叔苦笑。思考了一下回答我说:“来歌,记得你第一次来夜幕镇的时候吗?那天你的举动我都看在眼里,包括你向我要烟,还有用那个绿色的小玩意制造火焰。我那天其实很惊讶,你的胆子太大了。歌果也在这里,我说出来可能不太好听。”

“您说。”歌果表示不介意。

“那个时候美杜莎可不怎么受欢迎,敢跟美杜莎手牵手的人类,是绝对没有的。可你敢,我不知道你用了什么样的魔法让大家接受了你们的存在,但大家就是接纳了你们。我跟沃夫朗聊过很多关于你们的话题,他说从你们俩的身上能看到希望。”

“或许吧。”

“然后一切都改变了,变化得如此之快,人人都在议论你们。所有人都从犹豫转变成坚定,连美杜莎都能和人类生活在一起,你明白吧......”

“可这并不能成为你们信任我的原因。”

“来歌,你记得有一天你和我们赌钱吗?”

“记得,那是我们唯一一次赌钱。”

“你押了所有的金币,然后赢了我们所有人。可你的那把牌并不算特别大。”

“赌钱嘛...就是按着自己的想法去做。”

“但结局是你赢了,你有倾尽所有的自信,我们却没有。这场战争,我们其实只是把钱都交给了你,让你帮我们去赌而已。因为你相信自己能赢,所以我们也相信跟着你就能赢,你的身上就是有这种神奇的力量。”

西蒙拍了拍我的肩膀,拎着枪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