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杀掉了五个来自王国的人。这件事,总是要还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跟沃夫朗喝醉了,但说起当天的事,却非常平静。
我们喝下的泉水没有毒,呈现紫色的原因大概是矿石中的化学物质,但对人体无害,唯一能感受出的作用是肚子饱了。
这泉水干脆叫红牛泉吧。
躺在草地上,想仰望天空必须要眯起眼睛。
天空到底有多少层呢?有几种蓝色呢?在什么高度能看到这个世界的地平线呢?
面对这样的天空,心情应该放松下来,什么都不去考虑,可我始终记得一件事,那就是王国要肃清南部平原了。
“王国,会怎么对待我们呢?”
“不知道啊。”
“枪打在你身上,疼不疼?”
“疼啊。”
“到现在为止,你为了保护我,中过多少枪了?”
“只有一枪。”
“嗯,我记得。”
“我们一点都没变啊。”
美杜莎说出这种话,我已经不吃惊了。她,还是那个擅用弓箭的魔物,而我,还是那个想跟她过着田园生活的傻小子。不论如何沧海桑田,我们心里的愿望不会变。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枪,也没有魔法就好了。”
“那就把枪扔掉吧。”
“扔掉了枪,我觉得我就跟一只会被人随便捏死的小虫子没什么区别。”
枪这件工具,不能用好坏来形容。我一直都不曾拥有过一件可以随时取走人性命的东西,可现在我有了。人的生命比什么都坚强,也比什么都脆弱。指甲盖那么大的铅粒子,往脑袋上一打,这人就死了。
美杜莎与我的最大区别就是,她时时刻刻都有杀人的心,而我只有在逼急了的时候才有杀人的心。但现在,美杜莎开始趋近于我的作风。
之前在路上,我和她有过这样的对话。
“歌果,以后别老打打杀杀的。”
“为什么啊?”
“日常懂不懂啊?日常。”
“不懂。”
“日常就是每天打打闹闹,说说笑笑。”
“来歌你能说人话吗?”
“是我不好,我不说中文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幸福的生活已经很近了。”
“嗯,近了。”
我不知道幸福的生活是否真的已经很近了,但至少现在还算不上幸福,至少还有一件事我们没有解决。
终于想起了羽毛还在挨饿,我们爬起来继续寻找食物。红牛泉也许真的能起到恢复魔力和体力的效用,可我这个魔法小白,就算喝下一大桶也没什么卵用。
梦幻之森到底是个什么地方,我们当时根本不懂,只知道是个童话仙境一般的小树林子。直到后来听格瑞的介绍才明白,这里真的很神圣,我们未经允许喝了两口泉水,比硬闯皇宫的罪行还严重。
当我们一路说笑着回到拴马的地方时,第二次遭遇了冒险者。
而这一仗,注定会输。
理由有三:
第一,我们跟对手直接打了个照面,十米以上的距离对我们非常不利。
第二,美杜莎被看见,就已经没有协商的余地了。
第三,这帮人不但人数多,而且有多个魔法师。
“是美杜莎!”
“明白,美杜莎和一个人类。”
冒险者们开始叫喊,听不出任何的慌乱,反而像是确认魔物种类的对话。
“应该是冒险者。”
“就像以前那五个人?”
“嗯,差不多,怎么办?”
“我看到了八个。”
“那就算他们有十个人,我们是逃跑还是打?”
打心底里,我是不想跟王国的冒险者干仗的,但现实总不给我选择的余地。我跟歌果分别躲在两棵树后,商量对策。
“来歌,打吧。”
“嗯。”
歌果没再多说什么,点点头,拔出了短弓。我拿着枪,尽量让呼吸平稳下来。
除了黄毛队长那一次,我们再没跟人类战斗过,轻敌是不可避免的。
小规模冲突,人类绝对打不过魔物,这已经成了我的定式思维。
即使不轻敌,我们也绝对打不过英斯雷王国第一皇家授权的“铸蔷薇”小队。
我信任歌果的弓箭,也信任手里的枪,在决定进攻之后,她射出了第一支箭。那支箭没用魔法,速度很快,命中了一个拿步枪准备瞄准的男人手腕。
奇怪的是,手腕的贯穿伤却没有按照我的思维逻辑,引发男人痛苦的惨叫,反而引来了对面迅猛的反击。
“呯!”
第一枪,仅仅是第一枪就命中了歌果的尾巴!
“艹。”
我语言匮乏,不知道该说什么来表达心中的惊讶。
歌果明显也非常诧异,刚才射箭的时候,她也是保持着高速移动状态,却还能被一个人类用精度不佳的燧发枪命中。
这群人不好惹。
我看向正躲在树后的歌果,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脑门,意思是不用手下留情了。歌果心领神会,马上吟诵了魔法箭。
“你们是什么人?!”
老套路,通过语言去干扰敌人的注意力。但我的如意算盘再一次落空,压根就没人搭话!
真正的战斗中,没人会听你磨磨唧唧,人家要的就是你的命。
预测,对,我还有这一招,通过预测敌人的行动做出反制。
然而这一招同样行不通。我连观察敌人的位置都做不到,何谈预测?
第二枪又响了,看来对手不想给我整理思路的时间,这一枪打在了我背后的树上,木屑沾满了我的耳朵。心跳从民谣歌曲变成了重金属摇滚,他们真的下死手。
兽王儿子虎虎生风的包铁大棒槌我都不怕,但我怕枪。
歌果射出第二箭,听声音应该命中了目标,她也窜到了离我最近的一棵树后。
她比我想象中的要紧张,魔物的生命被威胁时,同样有恐惧的感觉。
该死,我是不是flag竖得太多了?
“歌果,我们应该逃跑的。”
“我们跑了,马怎么办?”
歌果一说,我才想起来,羽毛是沃夫朗的马,我还得还给他呢。
“可这群人,真的打不过。”
“不一定。”
“如果石化魔法用完,我们还不能取得优势......”
“我或许能用两次。”
“连续用两次石化?你以前试过吗?”
“不试试怎么知道。”
“那这样,我去右边,你去左边,然后你再绕过来。”
我用手势示意歌果攻击左侧的敌人,我在右侧拖住,她尽可能地包抄。
许多人都会用一句“我们输了,但我们尽力了”来当成安慰自己的借口,但如果连性命都一起输掉,他们肯定不会这么说。
进攻计划在付诸行动之前,我还抱着点希望,但真的冲出去之后,我才明白一个死宅的战术连屁都不是。
射击游戏与实战的最大不同点并不像很多人说的,什么枪的后坐力很大,什么瞄准很困难,什么枪很重。打游戏,需要关注的只有二十一寸的小屏幕;实战,需要关注的是包括脚下的三百六十度全方位。
很遗憾,我只是个打游戏的,不是当兵的。
面对处在不同距离、不同高度的四条步枪,我选择了最实用的倒地横滚。
枪没响,一颗透明的宝石飞了过来,阳光透过宝石变得异常耀眼。那并不是物理现象,而是魔法。随后宝石就在我的眼前坍缩消失,连一点残渣都没剩下。
“这是什么魔法呢?”
问题马上就得到了解答。周围的草地被一种不可见的力量压出了一个规整的矩形,我正好处在矩形的正中央。人体被挤压的感觉,是一种难以言述的痛苦。
痛苦而不致命,但又能让我很清楚地感觉到,我的性命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我的姿势是仰面朝天的,湛蓝的天空还是那么广阔,半小时前,我和歌果就像这样仰望天空。事情的变化,就是这么快,这么戏剧性。
憋屈得连一枪都没放出来。
鼻子里热乎乎的,又酸又疼,肯定出血了。
“莫丽莎大姐,人类抓到了。”
“嗯,美杜莎呢?”
“在那边,已经拖住了。”
“好,把他先绑起来,我去处理魔物。”
隐约听见了一个成熟女人的声音,应该是队长之类的人物。对方似乎觉得我已经没有战斗力了,解除了泰山压顶的魔法。当即我就不停地咳嗽起来,但我的脑子还很清醒。
这帮人显然经验丰富,一只穿着马靴的脚直直地踩向我拿枪的右手。
“!”我猛然睁开眼睛,用右手挑起枪口,零距离轰在了那个人的鞋底上。
“啊!”
如愿以偿地听见了男人的叫声,子弹贯穿了那个人的脚底打中了他的膝盖上,我顺势抓住那只脚,用力一拽,那人失去平衡摔倒在地。我抽出匕首,从腹部开始自下往上连扎数下,最后用力扎在其咽喉处,溅满血液的视线中,有一个背对我穿着藏蓝色袍子的人,上面大大的烫金八芒星图案是魔法师的象征。
第二枪的目标就是她。
“莫丽莎大姐,小心!”第二枪被一名冒险者用肉身舍身挡住。
枪托击打在左额头,眼睛有点花,眼镜有点被压扁了,被我视为全世界最强武器的转轮手枪离开了右手。
还没等我站起来,枪托的黑影当头砸下,躲避不及,又一枪托砸中左肩,整条胳膊酸麻难当,紧接着眼前一花,步枪的枪托已经朝我的面门而来。
一旦这一下砸实,我大概非死即残。我拼尽全力偏过头错开这一猛砸,手中反握的匕首换至右手,双腿蹬地借力猛冲,右手匕首悄声无息对着冒险者的腹部就是狠狠一剜!
“啪!”
“扑通。”
冒险者的枪托砸中了我的后背,可他整个人却扑通跪在了地上。
开膛破肚。
我夺过其手中的步枪,一枪托反猛砸其面门,随即举枪瞄准——
又是一枚耀眼的宝石迎面而来。
对于那一日白天的回忆,就到此为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