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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给雷鸟一个“较强”的评价,如果它能够自己控制雷电的力量,那就是极强了。处理伤口的时候我发现雷鸟的羽毛很特殊,每一根长足五十厘米,羽片是纯正的墨蓝色到靛蓝色的过渡,羽轴硬如坚木,用两手的力量无法掰断。也正是因为这种羽毛,枪弹没能造成特别大的贯穿伤,只停留在了较浅的皮下组织。

但歌果的箭矢就比较致命了,所幸只射中了背部。取出了弹丸和箭矢,我的手上沾了许多蓝色血液。

“鸟先生,王国要跟我们打仗了。”

“嘎嘎嘎。”

“嗯......不知道你能不能听懂,总之先跟你说一声。”

“嘎?”

“内个啥,你能帮助我们吗?”

“......”

雷鸟歪着脑袋,一脸茫然。我摊手看了眼歌果,歌果翻翻眼珠子,没说话。

算了算了,对抗王国的事儿就放一边吧。我挥动胳膊,做出了飞行的姿势,想知道雷鸟的伤重不重。这大鸟显然并无大碍,叫了两声,把脖上的绳子甩掉就飞到天空去了。

歌果和我也松了口气,继续赶路。刚走了几步,雷鸟又回来了,落在我们的面前。

“鸟先生,还有事儿吗?”

“嘎!”

蓝色的大鸟发出了刺耳的叫声,用嘴拔下了胸前颜色较浅的羽毛,递到了我的手里。一共给了三根,别看羽毛坚固,重量却很轻。这就应该是雷鸟的报酬吧。

当时我不知道这种羽毛有什么用,后来才了解到这玩意叫“摩德之光”。摩德在王国语中翻译过来就是闪电的意思,雷鸟的羽毛最大用途是做成蘸水笔。其神奇之处在于通过施放一点小魔法,自身就能发光,亮度还可以调节。做成笔的话,晚上不用蜡烛,靠笔杆本身的光线就能写字了。

要说有用吧,用处也不大,不然我们为啥不往笔上直接安个小灯泡呢?这种笔更多的是一种权威的象征,也就魔法议会的老头们,能做到人手一根。而且讽刺的是,所有这种笔都是由黑商们流通给王国的雷鸟羽毛制成的......

告别了雷鸟,我们继续赶路,看来我的空军梦是没法实现了。魅魔确实能飞,但她们飞不高,蕾雅最高才能飞到十余米左右。不像雷鸟,住在几百米的山崖上,能做到真正的高空飞行。低空飞行的魅魔在白天对抗步兵方阵,会被当成飞盘打。

果然想到王国战争,就会犯愁。这个世界怎么就没有能够逆天的超级魔物呢?

就连多头龙都比我想象中的许德拉小了好几圈,而且蠢得不行。

“来歌,你是不是在想,以后打仗的事儿啊?”

“嗯,歌果你是最了解我的。”

“要我说啊,你应该去跟王国的人谈。”

这个意见我想过不止一次了,但我不知道除了波帅,我还能跟谁谈。况且当初把失明的美杜莎偷运出王国,肯定已经得罪了一些王国高官,我再自己主动跑到王国,怕是有去无回。

“歌果,你不知道,我在王国不认识几个人。”

“那你总跟我说自己多么多么厉害,在王国吃...吃......那个词怎么说来着?”

“那叫叱咤风云。”

“管他怎么说,反正战争,肯定不是你最想得到的结局。”

“是啊,王国现在可能已经行动了,没准已经把食腐怪杀掉了。”

“呃......王国真有那么强吗?”

“绝对有,相信我。”

杀掉食腐怪并不是耸人听闻,因为我在王国关押魔物的地牢里见过食腐怪。他们把食腐怪放进一个很深的玻璃水缸中,底部间隔性地用火焰加热,维持水温。食腐怪在热水中很痛苦,人类承受六十度的水温几乎就是极限了,食腐怪能耐受住的温度似乎比六十度还要低。

在热水中,食腐怪只能把身体变得扁平,尽量浮在水面上散热,无法进行任何反抗。

这就是为什么奥古斯要在泥塘这种温度稳定的地方生存了。

“歌果,我遇到你之前,你跟人类打过吗?”

“我想想啊......打过一次,是我刚搬出来的时候。”

“你肯定赢了吧?”

“诶?你为什么觉得我一定会赢?”

“一开始我们能战胜那五个人类,都是因为你很强,我反而拖累了你。”

“来歌夸我强大,我好开心,我应该这么回答,是不是?”

“呵呵,事实就是如此嘛......”

歌果一脸得意,跟我大概说了很久以前的战斗。以她的描述,很难判断出人类战斗的理由,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几十年前的王国就装备了燧发枪。这种新锐武器真正威胁到了魔物们的生命。按照歌果的话讲就是:“那种叫枪的东西,和我的箭一样快,打到身上好疼的。”

一只美杜莎可以身中数枪不死,也可以被命中头部一枪毙命。而我的歌果似乎不懂得保护头部,这可能跟美杜莎的攻击方式有关。

“答应我,以后战斗的时候,别冲在我前面了。”

“为什么?”

“你为我受过太多伤了......”

“有吗?”

“有啊...所以,别再为了保护我而冲在前面了。”

如果真的要面对枪口,我不会让歌果顶在前面,风险太高了,拉弓吟唱魔法耗费时间,我开枪够快的话反而能占一定优势。

“我不在乎我会遭受什么样的袭击,我需要的是你能在后面解决掉敌人。”

“这样的话,会让我很担心你......”

“作为丈夫,躲在妻子的身后岂不是太丢脸了?”

“哦?你要当我的骑士吗?”

“难道我不像吗?我至少还骑着马呢~”

在大多数人类的眼中,骑士是最潇洒的一种人。王国的那些故事书更是把骑士给神话了,他们都是讨伐魔物保护人类的大英雄。从三千名霞色枪骑兵的待遇中就能看出来,王国本身也是非常倚重骑兵的。

说到霞枪,他们是真正可以做到无惧美杜莎石化魔法,进行冲锋的士兵。

不知不觉,就已经走完了格丽山一半的路程,我们只差最后一段路就可以回家了。想到这儿,我不禁高兴起来,虽说战争的危机还未解除。

雨季,是个陌生的词语,我只听说南方会有连绵不断的梅雨季节。在这个世界,雨季的意思则是频繁下雨的两周。

一天不多一天不少,整整两周。我甚至怀疑这种气候是不是魔法造成的。

而频繁下雨,也正如字面意思,第一天下雨,第二天阴天,第三天下雨,依次循环。去年住山洞的时候没赶上雨季,今年体验一回了。

这对于我来说没什么,但歌果就惨了,她讨厌下雨,而且讨厌湿冷的雨水包裹住身体。雨季的第一天,我还嘲笑把帐篷帆布盖在头上的她像老太婆,第三天我就彻底接受不了了。

生火困难、保存食物困难、保持衣物干燥困难......

“来歌......你快让雨停下来吧。”

“我也想啊,可是天空不愿意跟我对话。”

“湿湿的,好难受哦。”

“唉...是啊。”

在树下简单做了个支架,铺上帆布,我跟歌果缩在一起避雨。小铁盒被我拿来放火柴了,放在贴身口袋里。手枪更是用布包了左三层右三层,生怕火药受潮。

“歌果,我去找个干净的地方,老这样不是办法。”

“那我在这里等你。”

“留点神,有危险尽量在这附近战斗,打不过就跑,不用管我。”

“那不行,你要是回来找不到我怎么办?”

“抬头。”

“啊?”

歌果不明白我的意思,但还是把头抬了起来。

我轻轻吻了她的脖子,对她说:“你信不信我能记住你的气味?”

“嗯......可是你要小心啊。”

“哎呀,就在附近看看有没有山洞之类的地方,不会有事的。”

随便交代了两句,我就骑着马到山脚下寻找山洞或者可以挡雨的地方。没想到还真找到了,在一面平整的岩壁上,有个奇怪的山洞。

这个奇怪,指的不是山洞本身的造型奇怪,而是这个山洞有明显的人类活动痕迹。我拴好马,悄悄走过去检查。此洞极深,喊话能听到明显的回音,宽度两倍于我们家的小洞。洞口处有一些已经分辨不出颜色的破烂衣服,可能是之前的一些旅人留下的。

因为没有火把,我没敢往洞里走,淋着雨开始检查洞外。这个山洞有一处非常诡异的地方,整个洞口边缘的一圈岩壁上被开出了很多胳膊粗的小孔。小孔排列的很均匀,就像给洞口添了一圈花边。

它们是用来干什么的呢?

离远了看,离近了看,都看不出什么端倪。

往小孔里吹气,里面都是空的。也不像什么机关暗器。魔法阵?更不现实了,我见过魔法阵的图样,比这几个小孔复杂多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做工优良的小孔出自人类工匠的手。

“嗯......”

我略一沉吟,突然有了思绪。假设这些小孔是为了把洞封住,而做的一步准备工作呢?

并不是没有可能,而且可能性非常大。把小孔里填上炸药,就变成了炮眼,可以炸碎山石封住洞口。或者再玄乎一点,用这些小孔固定一张大布,在布上画一个强大的魔法阵,然后由几位魔法师把山洞封印......

不论我的假设是不是靠谱,只要这些小孔真的是为了封住山洞,那就说明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这洞里有东西,而且是需要被人类封起来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