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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如墨,缓缓地笼罩了大地。鹿繁星的手下们鱼贯而入,每人都扛着一个巨大的木箱子,艰难地登上了天火客栈的二楼。他们走进鹿繁星隔壁的房间,打开房门的瞬间,满屋子的金砖闪耀着令人目眩神迷的光芒,仿佛将整个房间都变成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宝库。

众多侍卫们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他们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却根本无法伸进脚去。金砖堆积如山,几乎填满了整个房间,只留下门口的一小块空地。

领头的侍卫带来的亲戚眼中闪过一丝贪婪,他压低声音对领头侍卫说道:“白哥,我们把这些黄金都运到远处,平分如何?到时候你还用得着当什么侍卫,直接拿着黄金做老板,岂不是更好?”

领头侍卫的眉头紧紧皱起,他的心中涌起一股愤怒和失望。驸马爷对他一直不薄,不仅帮他解决了许多困难,还出钱出力治好了他妹妹的罕见病,甚至还给了他一笔不菲的银子。这份恩情,他怎能忘记?

不仅是他,这里的其他侍卫们也都或多或少地得到了鹿繁星的帮助。他们听到亲戚的话,纷纷围拢过来,目光中充满了责备和愤怒。

领头侍卫抽出腰间的剑,剑尖指向那名亲戚,声音冰冷地警告道:“你运气好,驸马爷他是个心善的人,不喜欢滥杀无辜。但是,如果胆敢把看到黄金的事情说出去,可休怪我这把剑无情!现在,立刻给我滚!”

那名亲戚被领头侍卫的气势吓住了,他脸色苍白,连连后退,最后灰溜溜地离开了房间。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房间里,鹿繁星将手下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他一直都非常信任他们,而他们也从未让自己失望过,始终保持着对他的忠诚。

吴贰叁羡慕地看着鹿繁星,感慨道:“鹿哥,运黄金可是一件体力活,你得犒劳一下他们才行呀。”

华晨宇也曾经在现代社会中,只在电视里看到过如此忠心的侍卫。如今,他在古代竟然亲身见识到了,不禁对鹿繁星的领导能力和人格魅力深感钦佩。于是,他也赞同吴贰叁的话:“对啊,鹿哥,他们对你忠心不二,你给他们一点甜头也是应该的。”

“兄弟,你们都清楚,我现在拿不出多余的银子了,那些黄金都是用来救整个鹿家的,我早就想好了,会在其他方面补偿他们。”鹿繁星眉头紧皱,脸上露出无奈的神情。他深知自己的兄弟所言不无道理,可现实的困境却让他感到力不从心。

“鹿哥,要不然再从我空间里拿一批吧。”吴贰叁笑容满面,他的语气轻松而自信。他随身空间里的金山上的金砖虽然分出一些装满了隔壁房间,但金山的金砖却以惊人的速度长出了十倍。对于他来说,这些金砖似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所以他压根就不在意多拿多少。

“贰叁,你也不能太小气,毕竟你的金砖来得容易。”华晨宇兴高采烈地说道,他的眼神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鹿哥的手下那么多,我看呐,至少给他们每个人一千两的黄金,作为搬运那些金砖的奖赏。”

如果不是华晨宇和吴贰叁提起,鹿繁星几乎已经把金山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此刻,他的心中涌起一股感激之情,“贰叁,这会不会让你破费了?”

“钱财乃身外物,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还复来。”吴贰叁大手一挥,豪迈的说道。他的声音中充满了坚定和慷慨,仿佛这些黄金对他来说只是微不足道的东西。然而,这也仅仅是对于自己铁哥们儿,如果对方不是华晨宇或鹿繁星,他的态度可就会发生三百六十度的转变。

“贰叁,我替他们谢谢你。”鹿繁星作揖,脸上洋溢着感激的笑容,他的心中明白,吴贰叁的这份情谊是无价的。

“鹿哥,你竟然也会跟我这般客气,可见你对你的手下真的很不错。他们对你忠心耿耿,也就不足为奇了。”吴贰叁惊讶不已,他不禁对鹿繁星的领导魅力感到钦佩。他也渴望能够拥有自己的心腹随从,像鹿繁星一样得到众人的拥护和支持。只是,他唯一的护卫心腹鹿虞已经成为了自己的女人之一。

“这是当然了,人心都是肉长的,即使是冷漠的人,也能够被打动。”华晨宇缓缓地从随身空间里取出榴莲、葡萄、芒果、草莓等水果,他轻轻地咬了一口樱桃,嘴角嘟囔着。

鹿繁星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他迫不及待地说道:“兄弟,其实我的手下们都是有枪的。”

听到这句话,华晨宇和吴贰叁的眼睛瞪得像铜铃一般,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枪支?这个时代怎么可能有这种热武器?鹿繁星究竟是从哪里弄来的?

然而,还没等他们开口询问,鹿繁星似乎已经猜到了他们的心思,“兄弟,不用如此惊讶,咱们哥几个可都是有随身空间的人,这些装备当然是我空间里的囤积物呀。”

华晨宇瞪大了眼睛,满脸疑惑地问道:“鹿哥,在现代的时候,枪支可不是随意能买到的,莫非你是在黑市场买的吗?”

鹿繁星微微一笑,毫不掩饰地回答道:“你们知道的,我十几岁时就出国留学了。国外对这方面的管理相对宽松一些,我看到喜欢的枪支就买下来了。现在差不多有一大卡车的装备呢。”

华晨宇听了,又惊又喜,他直接伸出手,向鹿繁星讨要:“鹿哥,还有枪吗?我拿两把防身用,对了,子弹也要哦。”

吴贰叁见状,也不甘示弱地伸出手,嚷嚷道:“鹿哥,你不能偏心吧,既然给花花,那我也要两把来玩玩。”他以前只玩过仿真枪,对于真枪,他可是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鹿繁星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他的双手轻轻挥动,瞬间,左右手分别出现了一把沙漠之鹰和一把狙击枪。这两把枪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烁着令人胆寒的冰冷光芒。

华晨宇满心欢喜地接过那把狙击枪,然而,枪的重量却让他感到有些吃力。他小心翼翼地将其放在桌上,然后迫不及待地伸出双手,上下摩挲着,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哇塞,这枪看起来真是太酷了!只是,它实在太重了些……不过没关系,我可以把它收进自己的随身空间里。”他在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努力锻炼自己的体能和身手,以便能够更好地驾驭这把强大的武器。

与此同时,吴贰叁也满怀期待地捧起了剩下的那把沙漠之鹰。然而,当他刚刚握住枪把时,眉头却不由自主地微微皱了起来。为了不丢面子,他强忍着不适,硬着头皮像举重运动员一样将枪端在手中,嘴里还嘟囔着:“鹿哥,这枪也太轻了吧?感觉没什么分量啊……”

鹿繁星一眼就看穿了吴贰叁的窘迫,但他并没有揭穿,只是微微一笑,不想让吴贰叁感到难堪。他接着说道:“花花,贰叁,其实我的随身空间里还有几把既实用又美观的手枪呢。”话音未落,只见他的手中突然闪出两把水蓝色的精致手枪,每把都只有手掌般大小。

“鹿哥,这也太迷你了吧?估计没什么杀伤力吧?”吴贰叁放下沙漠之鹰,好奇地拿起一把水蓝色的手枪。这把枪对他来说,确实要容易掌控得多。

“贰叁,我倒是觉得,浓缩就是精华啊。”华晨宇也拿起另一把水蓝色的枪,轻轻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贰叁,花花说得没错。这两把枪虽然看起来小巧玲珑,但它们的杀伤力绝对会让你大吃一惊,甚至可能跌破眼镜哦!”鹿繁星的眼神中透露出一股难以抑制的激动之情,因为这些枪他都曾亲自测试过,深知它们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