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
佩轩收到了文秀的来信,他看到文秀最后的几句话就笑了,他知道她的心情,知道她心里的想法。他俩经历了那点波折以后,都明白了对方是深深爱着自己的,尤其是佩轩,他明白了文秀并不会变心,仍然是一心一意爱着他,所以他没有再犹豫就与她合为一体了,真正成了她的男人,满足了她成为他的女人的愿望。这让两人的关系进一步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依他俩的性格,都会毫不犹豫地与对方厮守一辈子的,他俩的爱永远不会褪色的。在他看来,她是那么温柔,那么体贴,那么痴情,那么贤惠,没有一点可以挑剔的地方,是个完美的妻子,别人无论是谁也比不上她。他之所以爱她,是因为他知道,她爱他没有任何的功利目的。不是因为他能考上大学她才爱他的,如果他考不上大学,恐怕没人会看上他,只有她才会毫不犹豫地跟他。在他土里土气的时候,没人看上他,只有文秀义无反顾地要跟他,对他没有一点嫌弃的意思。就此一点,就值得他爱她一辈子。他内心其实是一个很耿介的人,他知道,文秀是他唯一的爱人。
他看到文秀成长很快,现在已经完全成熟起来了,在工作方面认认真真、兢兢业业,而且善于学习,不断进步;以后会成为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人,会有不小的成就的。但是她最痴情的就是他,为了他,她肯付出一切的,这么相爱的两个人,以后在一起生活,会不幸福吗?即使生活上有困难,他俩也会是非常幸福的一对。
佩轩每天都是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这样四点一线来回奔走,做的事其实只有一件:读书。他虽然知道读书的重要性,可是他的目标并不明确,因为他所学的哲学也是一门模糊的学问。这让他疑惑,也让他茫然。他自感没有登堂入室,不明白这些哲学对于人类的发展的意义所在,这也是他自感浅薄的地方。他想,也许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的积累,不断的顿悟,可能会有所长进,会登堂入室。但是这登堂入室是快乐呢,还是会痛苦呢?这恐怕也要亲身去体认。不管怎样,慢慢来吧,也许这需要一个过程,只不知这个过程有点长。
这时,他只想学些功利性的学问,即是能够改造社会的学问,尽快使社会好起来,但是怎么算是好起来,他也是有点模糊的。当然,他出身底层,总是从底层角度去看问题,有时候也怀疑自己的看法,这种怀疑便是反思的前奏,他从来就有“反骨”,对正统从来是首先怀疑一番,不会立即接受。这种叛逆是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大家都信的东西,在他父亲那里,便要怀疑一番,虽然他父亲没有多少文化,这是他从小从父亲那里学来的。那时候处于贫困之中,可是他在学校里学到和听到的都是“形势大好”,回家一说,父亲便说:“好什么?饭都吃不饱,有吃不饱饭的形势大好吗?”他顿时感到气馁。由此感到还是父亲说的有道理。那时候由于“闹革命”,农村连洋火(火柴)都买不到,生火做饭突然困难起来,没办法,只好又回到用火镰与火石摩擦生火的时代,他有时候放学回家做饭只好这样生火,好难啊!父亲轻声骂道:“这是什么世道?瞎胡闹的世道!”这些对他的影响很大,让他学会从不同的角度、从反面去看问题,也许结论是完全相反的。他想,以后自己有了孩子,也要这样去影响孩子,也要教会他思考,不能别人说什么他就信什么,要让他有自己的判断力。
可是,许多年来,他接受的教育却不是这样,不是让你思考,而是让你听话,甚至自己不需要有判断力,只要听话就行了。他自然不肯这样乖乖地听话,而是要自己思考,自己判断。而他学的哲学就是教人思考的,教人怀疑的,他感觉到了哲学的妙用,似乎是老子所谓“无用之大用”吧。
做事多思考,对佩轩来说,已经成了习惯。他们新乡地区在p大的几个老乡有时候来找他玩,有比他高一届的技术物理学系的毛奇磊,还有同届地质学系的蔡志云,以及数学系的荆国旺,等等,他们有时候组织活动,佩轩不是太想参加,但是也不好拒绝。一个周日的上午,荆国旺来找他,说一块去圆明园玩,佩轩想圆明园不大,也就一会就转完了,不耽误下午看书学习,就跟荆国旺一块去了,到了西门外,已经有十几个同学了,不止是新乡地区的,还有郑州的,开封的,安阳的,有人说还要等几个女同学来。果然,一会就来了几个女同学,这些女同学一个个气质高雅,开朗大方,而佩轩反而扭扭捏捏,不敢与女同学接触。到了圆明园,他们逛了一大圈,有人提议跳舞,而佩轩根本不会跳舞,所以躲到一边去,漫不经心地看别人跳舞,他看到有人跳舞像是出汗的样子,就去买了几瓶汽水,很快几瓶汽水就被喝得只剩了一瓶,他就又去买了几瓶,他数数人,按人头买,每人一瓶。一瓶汽水退瓶之后一毛五,他花了三块多,虽然花的不少,他也没在乎。他想,至少也要一人一瓶啊,既然买了,就不能显得小气。
东语系的一位高一届的师姐沈素云跳舞累了,毛奇磊马上从佩轩手里的汽水中拿了一瓶递给沈素云,沈素云说:“谢谢!”又转身对佩轩客气地说:“谢谢!”佩轩急忙说:“不谢,不用客气。”舞曲又想起的时候,沈素云专门来邀佩轩跳舞,佩轩赶快拿出退避三舍的样子说:“对不起,我不会跳舞,一点不会。”沈素云笑着说:“没事,我教你。”佩轩摇摇头说:“谢谢师姐,我是榆木疙瘩,学不会,非常抱歉!”这时候,毛奇磊过来邀沈素云跳舞,佩轩趁机躲到了一边。
又跳完了一曲,沈素云走到佩轩面前,与他闲谈,她自我介绍说:“我叫沈素云,沈阳的沈,朴素的素,云彩的云,家是郑州的,是东语系七九级的。”佩轩也急忙介绍自己:“我是哲学系八零级的酆佩轩,酆,就是丰收的丰的繁体字右边加一个耳朵,佩就是敬佩的佩,轩就是车干轩;来自新乡地区的延津县农村。”沈素云笑着说:“我前一段有事去过你们宿舍,是你从老家带来的大花生吧?跟你们宿舍的同学聊起来,他们拿花生给我吃,说这是你们河南老乡酆佩轩从老家带来的花生,我吃了,挺好吃的。哈哈。”佩轩不好意思地说:“几个花生,不值得一提。”沈素云不以为然地说:“你带来一大包花生呢,可不是几个,你好大方。”佩轩笑着说说:“谢谢师姐夸奖,只是一点花生,地里种出来的,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沈素云正经说:“花生可是紧缺的副食品,配量供应,想买也买不到的。你这个小酆总是这么贬低自己,太谦虚了,也不应该这样啊。”佩轩解释说:“我的一个朋友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大包花生,还专门炒熟了送给我,让我拿到学校来的,不是花钱买的。可能是农村谁家分的荒地种的花生,一般的耕地要“以粮为纲”,是不允许种花生的。”沈素云点头说:“是吧?你自己都说了,花生是不允许种的,所以是很紧缺的,所以小酆你是个挺大方的人。”佩轩摇摇头说:“不足挂齿,不足挂齿。以后农村的政策会更宽松,师姐如果需要,我可以搞来花生没问题。”沈素云笑着说:“谢谢你,小酆,我不需要,需要了再找你。”他有点故意显得土里土气的样子,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这时候,有人来邀沈素云跳舞,佩轩也借机独自走到一边去了。
佩轩虽然是个喜欢交际的人,但是他似乎觉得他们几位组织者是有意与几个女生更多接触的,而他则相反,不太想与女生接触。一则因为他已经定了亲,没有那种想找女朋友的想法了;二则他不想浪费时间在这方面。他知道,p大的女生气质高雅,漂亮有才,但是这些与他无关。即使他没有女朋友,也没有丝毫想在同学中找女朋友的打算,他这个癞蛤蟆是不想吃天鹅肉的。这样,他就想远离女生,自己觉得是远离是非之地。正因为他无欲无求,所以那几位有欲有求的同学总要拉他作陪衬,这让他哭笑不得,可是也不便拒绝。他虽然参加了,但是总是游离在外围,有意不去了解那几个人的动机,即使看出了端倪,也不说那么多,熟视无睹,不帮忙也不拆台。
虽然佩轩无欲无求,但是p大那些个才高八斗、美丽高雅的女生是很抢手的,不乏排着队的追求者。例如沈素云,她一头披肩发,身材高挑,五官端正,气质非凡,漂亮洋气,自然不乏追求者。她在系学生会任职,她上一届的一位任职系学生会副主席的师兄海大涛就被她所迷倒,因为近水楼台,企图捷足先登,但是沈素云却并没有显得对他有求必应,依然是不冷不热的状态。她班里一位同学也表现出献殷勤的诚意,经常为她在一些小事上细心地为她服务。还有就是这位毛奇磊,借老乡之名一来二去,也经常可以约上美女去看场电影娱乐一下。但是,无论对谁,沈素云都没有显出有些许的暧昧,也就是说,这些追求者还没有真正打动她。她是一位端庄、贤淑的女生,但是这些人并没有能够走进她的内心。她只是觉得,她还需要进一步了解这些追求者的品行和内心世界。这样,让那些急不可耐的追求者之间便发生了矛盾。
沈素云他们系学生会副主席海大涛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山东大汉,长得高大威猛,浓眉大眼,一表人才,他觉得,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他都是配得上沈素云的,在别人看来也是这样。所以他已经把沈素云视为他的囊中物。他身为学生会副主席,身边有一些小兄弟,也有一些老乡聚集在他身边。他已经在他的小圈子里放言,对沈素云势在必得,他的山东小老乡们私下里已经把沈素云叫做山东媳妇儿。当然,这只有极少数人知道,沈素云自然不可能知道。
佩轩后来有时借口有事没有参加老乡的聚会,他只是偶尔参加一下。一个星期天,吃过晚饭后,蔡志云和荆国旺一块来找他,说晚上一块散散步,他只好同意。走到西门外,他看到毛奇磊几个人好像在等他们,他也不明白怎么回事,问蔡志云:“志云,有什么事吗?”志云支支吾吾说:“咱们老乡给毛兄帮帮忙。”佩轩更不明白了,接着问:“帮什么忙?”荆国旺解释说:“有一个山东二哥要欺负他,咱们给他助助阵。”佩轩追问道:“怎么回事?”荆国旺不情愿地说:“那个山东二哥要抢毛兄的女朋友,约定在这里往北一点谈判,咱们来的人多一点,可以助助威。”
佩轩一听就感觉坏了:这里是北京的p大,有抢女朋友的吗?女朋友是抢来的吗?女孩愿意跟谁就是谁的女朋友呗,这是谈判能解决的问题吗?如果是谈判,来的人多又有什么用呢?容不得他多想,好几个人裹挟着他往北走去,走没多远就停下了。他们一行七、八个人刚刚站住,只见从他们来的路上来了大约有二十来个人,几个人高马大的人走在前面。快碰到一起的时候,对方站住,佩轩不看还好,一看就发现他们班里的一个山东的同学李文钦也在里面,李文钦也看到了他。他赶忙给李文钦挥挥手表示打招呼,李文钦也朝他挥了挥手。这是在剑拔弩张的两阵对垒中他得到的唯一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