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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八零年代:我甩了渣夫,嫁军官 > 第17章 年轻人提倡自由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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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年轻人提倡自由恋爱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林母的声音才带着一丝犹豫和不安传来:“清雅啊……你一个人在外头可要小心点,我就不过去了。”

林清雅心头一紧,母亲的语气明显不对劲。

她追着问:“妈,那他们没找你麻烦吧?若是敢的话,你直接跟我说。”

“没,没。”林母的声音再次响起,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毕竟他们也是挣了一千的彩礼。”

“这对象也稳了,没什么可找事的。”

林清雅松了口气:“妈,那行,那你有事就打我这个电话,这是我楼下小卖铺的。对了,明天我就去找店铺。”

“好。”

此时,在村里的小卖铺里,林母颤抖着手放下电话。

“哎哟,你这脸是怎么搞的?”小卖铺的张婶看到林母红肿的脸颊,惊呼一声。

林母慌忙用手捂住脸,眼神闪躲:“没,没事,不小心撞的。”

“撞的?你当我眼瞎啊!”张婶一把拉下林母的手,看着那触目惊心的指印,顿时火冒三丈,“那老刘也太狠了吧,把你打成这样,你怎么也不跟闺女说呢?”

林母哽咽着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前我们也打过架……清雅现在出了这事,我就不给她添麻烦了。”

张婶叹了口气,打开药膏,用指腹沾了些,轻轻往林母红肿的脸上涂抹。

“嘶……”林母吃痛,倒吸一口凉气。

“你说你这是图啥?他打你就不会躲着点?”张婶看着林母脸上的巴掌印,无语得直皱眉。

“躲啥躲,我不也跟他对着打?但是终究不抵他的力气。”林母苦笑着,语气里满是无奈。

张婶也不再说话,只细心地给她上药,等药膏抹匀了,才盖好盖子,把剩下的药膏塞到林母手里。

“你啊,也真是命苦。”张婶看着她的眼神,充满了同情。

“这清雅也是,当初她嫁宋家,那高彩礼可是羡慕死多少人,这才一年就离了。”张婶摇摇头,仿佛在惋惜什么。

“好在那宋家还有良心,没要回彩礼,还给了点赔偿。”张婶压低了声音,像是说悄悄话似的。

“结果还是便宜了刘家,你说你得到了什么。”张婶说到最后,语气里带了一丝愤怒。

“哎,这就是命吧。早知道二婚更惨,我说什么也不再嫁了。”林母喃喃自语,语气里充满了悔恨。

想想清雅初中那会成绩挺好的,都考上了高中。

结果才读了一学期,就被老刘说女娃终究是要嫁人的,读书就是浪费钱。

而她那时,竟也觉得很有道理。

就连给闺女找婆家,也是老刘拍板的,这越想越后悔。

张婶感慨:“清雅多好的姑娘呢,真是可惜了。那成,若是有合适的婆家,我帮忙相看。”

张婶拍了拍林母的手,想要给她一点安慰。

“不用。”林母摇摇头,拒绝了张婶的好意。

“孩子大了,有自己的主意,还是让她自己做主吧。”

她是一点也不敢瞎掺和了。

“也行,现在年轻人都提倡自由恋爱。”张婶点点头,表示理解。

林清雅可不知道村里发生的事儿。

她现在满心欢喜,就顾着自己这头的小窝了。

头天晚上,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她都觉得浑身舒坦,这叫一个自由自在!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她就爬起来,跑到镇上的供销社,扯了两块碎花布,回来洗干净,晾干,就成了简易窗帘。

下午,她又去镇上逛了一圈,淘换了一张旧书桌,一个老式木衣柜,还有一些锅碗瓢盆。

看着这个小家,被家具一点点的填满,林清雅心里满满的都是成就感。

这才是属于她的生活!

到了第三天,林清雅就开始张罗着找店铺了。

她对比了好几家,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

那是一个单间门面,连着厨房,地方虽然不大,但胜在干净整洁。

而且租金也在林清雅能接受的范围,一年千把来块。

“就它了!”林清雅当即拍板,决定租下这个门面。

租好门面后,装修是需要好几天的,林清雅就寻思着,趁着这个时间,回家看看。

从镇上骑自行车回去的话,差不多要半个小时。

路过阳安村时,就听见鞭炮噼里啪啦的,鞭炮的喜庆声音。

林清雅猛地想起来了,今天是宋卫建办喜事呢!

说起来,宋卫建能这么快再婚,还多亏了她的“成全”。

想到这里,林清雅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笑。

不过,看着对方赔偿她的份上,她觉得留着那盒磁带,也没多大的用处了。

想到这里,林清雅当即调转车头,朝着宋家骑去。

好家伙,这宋家办喜事,弄得还挺热闹!

林清雅瞥见这宋家弄的张灯结彩的,门口还铺了红地毯,居然还请了专业主持婚礼的司仪,弄的还挺正式,还挺有排场。

啧啧,真是大手笔啊!

对比她那时的婚礼,就简单许多。

就摆了几桌酒席,请村里的亲戚朋友吃顿饭,就算完事了。

哪像现在这样,又是鲜花,又是气球,又是彩带的,搞得跟城里人似的。

此刻,台上主持婚礼的司仪,正在讲述双方认识的经过。

听着这两人说着浪漫的相遇,林清雅只觉得好笑。

明明是苟合,还说成天作之合。

呸,真不要脸!

得,这些也与她无关,她正准备找个村民去送下磁带。

就听见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响起。

“哟,这不是我那好嫂子吗?哦,不对,是前嫂子,怎么,这是来喝喜酒的?”

林清雅抬头一看,就见前夫哥的妹妹,宋卫娟眼尖的看到了她。

她今日穿得粉嫩,衬托着十八岁的年纪,更加的娇艳欲滴。

要说她的长相一般,还没李秀丽好看,但胜在年纪轻,又会打扮。

林清雅想起,原主那时对她可好了,给她买衣服,买雪花膏。

偶尔遇到镇上赶集,还会专门买东西,送到她所做工的工厂。

看看,现在这种态度,不得不让人心寒。

当然,后面她穿过来后,就没鸟过她。

“你来做什么?”宋卫娟拦住她,语气不善地质问,“这里不欢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