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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骂完以后。

李表妹那边也不知道是谁嘟囔了一句:她还真没有李大花好看。

这把李表妹气的,差点儿当场掉头回去撕烂那人的嘴。

其实李表妹自己也是知道的。

但她不承认。

她觉得白上仙之所以看上自己,一定是因为自己比李大花好看。

之所以村民们都会觉得自己不如李大花。

不过就是因为人凡界这群凡夫俗子的审美跟修仙界的仙人们不一样罢了!

一群凡人!

又都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乡巴佬!

他们懂个屁!

但李表妹忘了,她自己也出生在人凡界。

虽然在众人眼里,她长得差李大花太多,但她不甘示弱。

第一波输出完之后。

还不待什锦一行人反应,她就已经开始输出了第二波。

李表妹:

“一个死狐媚子,当初也不知道是用了什么法子,才被修仙老爷们看上的!

指不定就是出卖了身体,才换得了一个前往修仙界的名额!

呸!别人不知道!我可是听说了的!

你天天逢人便吹嘘!说自己是大宗门宗主的亲传弟子!

大宗门不假,可你根本就不是亲传弟子!

甚至连外门弟子都算不上!跟什么宗主就更是搭不上边了!

你不过就是苍梧宗一个外门打杂的杂役!还是专门负责给人刷马桶的!

呸!一个杂役也不害臊!还妄称是白上仙的师妹!

居然还想借着我的送亲队伍混进我家!

真真是一身粪便的臭味都盖不住你的狐狸骚!”

狐狸骚的杂役弟子什锦:……

该说不说的,这个李表妹还挺有门道啊。

连自己曾经去苍梧宗应聘过杂役都打探清楚了。

可惜就是她的消息太滞后了。

估计是以每秒一厘米的速度传播的。

什锦觉得自己得反驳反驳。

怎么说自己现在拿的也是小黑花的剧本,可不能叫人给欺负了。

什锦想了想。

看李表妹这架势,一时半会儿看来是不准备结束了。

自己本来昨晚就没睡好,现在不但有些困,还挺饿。

什锦一向懒。

于是她决定换个舒服点儿的姿势输出。

又于是。

她在路边找了个刚好够坐的石头墩子,径直走过去坐了下来。

坐下来后,她这才朝李表妹招了招手。

她招手的姿势很……自然。

就一如她在李父家时,召唤自家大黄狗时的样子。

不过李表妹却并未发觉。

她还以为什锦这个看似后退的动作,是准备认输,不再捣乱她大喜的日子了呢。

于是李表妹就雄赳赳、气昂昂地过去了。

短短几步路,愣是被她给走出了皇帝登基的气势。

什锦:哟呵,一只鹌鹑还走出了青鸾的架势。难不成这就叫野鹌鹑也有春天?

可待李表妹走近以后。

她却并未等来什锦所谓的“低头认输”。

反而等到的却是什锦的一个反问。

她问:“你不过就是道听途说而已。怎么就敢这么肯定,我是个刷马桶的杂役?

如若我不是呢?如若说谎骗人的并不是我,而是放给你消息的那人呢?

如若我真的是大宗门宗主的亲传弟子呢?

那你可有想过,你若得罪了我,就相当于是得罪了我师父。

而得罪了我师父,就相当于是得罪了刚刚我口中的那个大宗门。

我试问你,到时候你当如何,可想过自己到时候要如何收场?”

什锦说完,还暗暗给自己点了个赞。

啧啧,自己可真是朵善良的圣母小黑花儿啊~

瞧瞧。

连发黑之前,都得再给人一次后悔的机会。

然而什锦的好意李表妹自然是不领情的。

她只当这是什锦的虚张声势罢了!

要知道!

透露给她这个消息的人可不是什么别人!

而是她的亲表哥——刘大棒!

刘大棒可不是一般人!

他可是刘家村人人尊敬的人!

是刘家村的自豪!

而且不止刘家村!

附近十里八乡的人,就问问哪个不认识她表哥!

要说这刘大棒也算是个是商业奇才了。

他虽出身于农家,但自小便热爱做生意。

六岁时接触种地。

八岁时接触粪肥。

仅仅以十岁的年纪,便已经略微通晓了粪肥的改良技术了。

从此他家的粮食作物产量,便在刘家村出了名。

而刘大棒也没有就此自满,止步不前。

十二岁那年,他听说了有机仙肥。

但仙肥却都在被大的厂商把持着,因此是普通村民所接触不到的。

在听说完有机仙肥的好处之后,刘大棒就开始积极思索。

要如何才能够从大厂商的手里分得一杯羹呢?

然后他就想到了走私。

然后还别说,还真就被他给找到了门路。

具体门路,请参考什锦当年进军修仙界史。

刘大棒从往出运送有机仙肥的杂役那里。

以高价,或者以帮杂役跑腿办事为利益输出,偷偷分羹。

然后偷偷回去发酵仙肥。

再偷偷将仙肥混在正常的有机肥里。

种地。

有了仙肥的加持,粮食的亩产量自然走高。

不久。

刘大棒家的经济条件就明显好了起来。

高出了其它村民家一大截儿。

但这还没完。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规律。

那便是越有钱的人,就会变的越有钱。

越来越有钱。

因为他们有大量的资金去试水。

有大量的资金去投入。

有大量的资金去对产品、生产关系及人脉进行运作。

还因为有大量的资金,导致了他们有比常人更多的机会进行试错。

也就是说。

越有钱的人,他们的试错成本就越低。

一句话:因为输的起那个钱。

就比如。

拿创业来说。

普通人一辈子可能最多挣一百万。

而试错一次的成本就是一百万。

普通人想创业,贷款一百万。

如果成功自然皆大欢喜,但如果失败。

那他的余生可能都将在无穷无尽的失意和还贷中度过。

大几率上会蹉跎一生。

但一百万对于富人来说。

可能仅仅只是一辆随手买的车。

一块儿顺手送出去的表。

几顿商务宴请吃的饭。

几天的豪华邮轮旅的游。

他们有许许多多个一百万。

因此可以来来回回、有许许多多次试错的机会。

所以咱们总结一句话:仇富没毛病!

该仇就仇!

不仇他们,难道仇一斤粮食才批发几毛钱的农民伯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