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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历史军事 > 日月光明:打造巅峰大明 > 第420章 大明盐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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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代支制度,即朝廷允许盐商可以不亲自到盐场支盐,而请代理人代为支取。

国朝初年,朝廷要求盐商亲自到场支盐,使开中商人奔波于报中地与支盐地之间,这既浪费时间又使商人疲烦。

后来由于朝廷开中过度,势要越次支盐、占中等原因,导致盐商长期守支,有时守支时间甚至长达十年之久,还有些盐商还未支盐便已死去,有鉴于此,朝廷不得不允许其子孙代为守支但。

此时代支制度并未被朝廷所认可,直至弘治元年朝廷才颁布法令,确立了代支制度。

其次,是兑支制度。

明初规定,开中盐商只准许在朝廷指定盐场支盐,如果越场,所支食盐将被视为私盐。

两淮与两浙盐场食盐质量较优,所以报中者甚多。

尽管两淮与两浙盐场盐产量巨大,但因朝廷开中过度,势要越次支盐等,还是导致两淮与两浙食盐入不敷出,盐量匮乏,大批盐商依然守候在盐场等待支盐,而其他盐场此时则存在食盐壅滞现象。

针对此种情况,朝廷采取兑支制度,缩短盐商守支时间,兑支制度是指朝廷允许盐商越场支盐。

兑支法本是朝廷为解决历年积欠盐引、救济长期守支盐商而采取的通融措施,但此法却具有法的强制作用,对于兑支盐场、引数朝廷都有明确规定,盐商不能自由选择。

如果同意兑支,盐商需到二个以上盐场支盐,兼支数处,路途遥远,并且无形中增加盐商经营成本,拉长盐商资本的回笼期限。

最后,是常股、存积制。

正统年间,盐商守支情况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许多盐商仍年久而不得盐,导致中纳者越来越少。

正统五年,朝廷施行常股、存积制,以此缓解盐商守支,保证开中法继续顺利实施。

常股、存积制首先在两淮、两浙和长芦三个守支问题严重的盐场实行。

朝廷将淮、浙和长芦食盐分为常股盐、存积盐两部分。

即循次守支的食盐,称常股盐,占全部开中食盐的八成,而盐商无须守支便可支取的食盐,称存积盐,只占全部开中食盐的二成,存积盐主要是为边防急用粮食而设。

此时,朝廷的代支、兑支制度也在继续施行。

正统五年,朝廷将食盐分为常股盐、存积盐,并且存积盐纳银开中,这为开中纳银制的出台提供了借鉴。

一方面盐商即使得到引纸,但由于常股盐守支时间甚长,使盐商亦愈来愈不愿纳本色。

另一方面由于运粮路途遥远,一些偏远盐场无人报中,于是朝廷不得不在某些盐场改征银两,开中纳银制应运而生。

成化十六年正月,由于近年朝廷不断遭受水旱灾害,公私匮乏,开中纳银制的施行使盐商在部分盐场可以由纳粮改为纳银,上纳地点由路途遥远的边仓改为盐运司,收贮的盐银则由盐运司统一解运到户部,之后由户部将盐银统一分给九边卫所,供其购买粮粟等生活必需品。

开中纳银制度的施行,使大明盐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后来的叶淇变法提供了启示。

其实,在开中纳银制施行同时,朝廷之前的纳粟开中也并未废除,此时,大明盐政已发展到纳粟、纳银均可开中的阶段。

大明的食盐主要由灶户生产,除上缴朝廷的正盐外,余下的部分则被称为余盐。

大明初年,朝廷是不允许盐商与灶户私下接触并进行食盐交易的,灶户生产出的余盐,是由朝廷统一收取,并给予灶户一定的补偿,保证其正常生活。

但是,随着朝廷对灶户的补偿越来越少,导致灶户生活越发艰难,于是灶户开始冒死贩卖余盐。

成化末年,一方面由于私盐盛行,另一方面由于盐商长期守支。

于是朝廷为了禁止私贩,被迫对余盐私卖加以承认,并允许盐商以余盐补买正课的形式,向灶户直接购买余盐,但前提是盐商必须有引纸在手,且尚未支盐。

余盐买补制的施行打破了之前灶户不能与盐商私下交易的规定,这一制度既可以缓解盐商守支,又可以增加灶户的收入。

此时朝廷盐政已发展到既可纳粟中盐,又可纳银中盐,盐商凭引还可私下买余盐而补正课的阶段,可见与国朝初期太祖所施行的开中法在中盐的方式上已经发生一些变化,除朝廷初年单一的纳粟中盐外,部分地区也可纳银中盐,买补余盐。

综上所述,朝廷盐政政策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随之而来的问题而不断变革,如朝廷将食盐分为常股盐和存积盐两种;盐商不能躬亲支盐,也可找人代支;某地盐量开中过大,而其他盐场开中过少,则施行兑支法。

但这几次的盐政变革都为后来盐商的分化、权势搀中等提供了可能性。

国朝初期,盐法尤为严重,行盐各有地方,贩卖不许越境,势要中纳者有禁例,军民私贩者有重刑,所以盐法通行,无敢沮坏,至宣德正统年间盐法渐弛。

盐法渐驰与大坏使得盐政问题不断涌现,势豪权要搀中中盐,侵夺民利,盐商守支。

正统二年,兑支制度的出台,导致盐商出现了第一次分化,分为边商、内商,而到正统五年,在朝廷朝政出台常股存积制不久以后,还是出现了盐商守支的现象,在这些守支的盐商中,有些是专以收买边商引纸支盐的内商。

由于守支使内商身心俱疲,内商的资金又无法快速周转,并且朝廷朝政规定内商必须正余盐并掣,内商经营成本加大,一些资本薄弱的内商便出现资金回转不畅问题。

于是盐商又发生了第二次分化,从内商中又分化出了专门买内商食盐,然后根据批验所给的水程图,将食盐运到指定地区进行发卖,而这种新分化出的内商也叫水商。

朝廷对售卖食盐的时间有严格规定,所以朝廷朝政为了方便盐商,在各地设置了牙行铺户专门承买盐商运到食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