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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60年代,饥荒年,赶山挖百年参 > 第475章 男人挖到五百年人参,打猎,继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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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5章 男人挖到五百年人参,打猎,继续向前

啰啰~

突然,野猪王起身来到他的身边,在他的屁股后面拱来拱去的。

倒不是攻击他,而是友好的与他套近乎。

嗯?

啥子意思?

张汉水回过头去看了看它,见它的双眼没有眼红,也没有杀气,还带着一丝温柔。

见它没有恶意,他才伸手摸了摸它的头,让它到一边躺着去,人参还没挖完哪里有时间和它一起玩。

更怕它一不小心,把这株五百年的野人参踩坏了。

好在野猪王也识趣,没有继续打扰他,而是退后到一边等着,好像是已经明白他说什么。

五百年的野人参,一挖就挖了三天,终于在三天后的下午才把整株参挖出来,收入空间里面。

拍了拍双手,大功告成。

算算时间,这一次自己赶山寻宝已经过去二十天,收获还是不错的。

除了采药、摘野生水果、打猎、采蘑菇挖野菜,还挖到了一株五百年人参+一株百年人参+一株五十年人参,另外还挖了一些十几二十年的人参,反正是不会少。

同时,动物团队又多了一头白狼王和一头野猪王。

出来二十天,要不要回去,张汉水寻思了一下,也该回去,有些事情还要处理一下。

不过要回去,也是明天再回去,今天就算了。

既然明天回去,今天下午就不干活,吃完午餐,休息会儿,下午再去打猎。

于是和小白它们随便弄了点吃的,又睡了个午觉。

下午两点半钟,张汉水醒来,有些口干舌燥的,就喝了一瓶灵泉之水,补充体力的好东西,像打了鸡血一样,原地复活。

又从空间里面摘了一条自己种的黄瓜吃,解解渴,味道真不是一般的好。

植物空间里面的瓜果蔬菜,种下去后,由于里面的气候稳定,四季如春,加上浇灌了灵泉之水,生长喜人。

瓜果蔬菜,从播种、到长大、开花结果成熟,只需要三天时间就可以采收,就是这么的快。

并且瓜果蔬菜只要留着苗和根在土壤里,再浇灌点灵泉之水下去,又能反复生长,开花结果,采摘一波又一波,能省去不少播种的时间。

种出来的瓜果蔬菜是又香、又甜、又脆、嫩,口感好到爆炸,绝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如果把空间里面种植的瓜果蔬菜拿出去卖的话,以它的特殊口感与极品中的极品美味,保证生意好到火爆。

今天晚上有时间,张汉水打算把瓜果蔬菜采收完,存入第一空间储物空间里面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里面时间静止,瓜果蔬菜放到里面可以永不变质,永久保鲜,放进去的时候是咋样,取出来后还是咋样。

野猪王跟着,也不好打猎,主要是它个头太大,动静更大,带它去打猎都把猎物吓跑了还咋打。

张汉水只能先打发它,让它自己先去找点吃的,完事再原地汇合就可以。

至于白狐和利王、还有白狼王,倒是可以跟着没事,还可以帮忙捕猎。

小白太懒,基本上就是躺平,吃吃喝喝跟在他屁股后面游山玩水它在行,让它捕猎是不可能捕猎的。

关键是,它本身就是存在于空间里面的宠物,对于它的能力与来历,有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张汉水目前还不知道,对白狐还在观察之中。

要揭开它与空间关系的谜底,一时半会还没有结果。

张汉水寻思,这个谜底可能总有一天会揭开,但不可能是现在,毕竟还没有找到相关资料说明空间与白狐的来历。

也不多想,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关键是想,一时半会也想不出来。

咯咯咯,突然,张汉水听到前面有野鸡的叫声,小心翼翼上前,靠近一丛灌木丛,从缝隙中往前张望,果然看到一群十几只的公母野鸡在地上觅食吃。

你追我赶的,很是热闹,一枪下去,最多打一只,别的都会飞走,这不用怀疑。

既然只能打一只,那肯定是挑最大的打。

张汉水拿起猎枪,上膛,瞄准之后,扳机射击。

砰,一声响“咯咯咯”,果然,听到枪声之后,十几只野鸡一窝蜂的飞走了。

如果不飞走,那就好,但没有如果,晚上有可能,它们视力差,白天一受惊吓跑是不用怀疑的。

和人类,以及别的鸟类一样,野鸡也是昼行动物,夜晚啥也看不到。

所以打野鸡一般晚上比较好,白天见到野鸡群也打不到,最多打个一只,再追上它们。

当然,晚上要找到野鸡的住处也不容易,毕竟为了安全渡过夜晚时光,它们会将自己隐藏起来,不会轻易让人找到。

不过这一枪下去,还是有收获,打到一只大野鸡,估摸着有五斤左右,还是公鸡。

嗷呜,利王小跑过去,把它叼起来放到他的脚边。

张汉水摸了摸它的头,给它点了一个赞,提起野鸡掂量一下,果然有五斤的样子,收入空间里面,晚上吃新鲜。

继续向前走,不一会儿,白狼王跑开了,张汉水看了它离去的方向,没去追,随它去吧。

它本来就属于这片山林,要去哪里都是它的自由,回来也好,去了也罢,不会强行把它留下来的。

利王也不在意,巴不得它早点走的好,省得和它抢食吃。

狼和猞猁本来就是死对头,关系还能好到哪里去,要不是有张汉水在,如今又是一个团队的成员之一,早就和白狼王打起来了。

甚至是斗个不死不休。

屠狼机器,不是说说而已。

哒哒哒,才几分钟,白狼王就回了来,嘴上还叼了一只野兔子回来放到他的脚边,才知道它刚才是去打猎,而非离开。

张汉水摸了摸白狼王的头,给它点了个赞,把野兔收入空间里面。

继续向着前面的林子走去,没什么路,多是树丛,不太好走,基本上只能靠自己开路前行。

总的来说,还行。

对于他来说,已经在长白山中经历了不少事情,野外生存能力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方向感一般是分的清楚。

危险方面的事情,也可以去规避。

就地取材,更是不用说的,即使他全身不带任何食物,也能借助森林里面的资源生存下去。

前提是森林要大,树木要绿,水土丰富,用来裹腹的生存资源才会多。

而长白山,不但大,水土资源又丰富,利用各种植物,动物生长,能找到的野味多,就算在山中待一辈子,也不可能有饿死的事情发生。

前提是能躲避食肉动物的攻击才行,否则就是死路一条,迟早要成为豺狼虎豹黑瞎子的一顿美食,甚至是被野猪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