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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进木屋,地板“嘎吱”作响。

林逍打量了一下屋内的摆设。

一张圆形木桌放在厅内,由树根简单打造,透露出返璞归真的简约。

上面摆放了一本书和笔墨纸砚。

除此之外,只有两条长凳,就空无一物了。

整个屋子一尘不染,连粒灰尘都看不见。

林逍往长凳一坐,随手拿起桌上的书。

【太乙针经】

翻开这本书,里面图文并茂的记录了关于太乙神针的介绍。

林逍有点奇怪,空间怎么会出现这样一本书?

难道太乙神针和空间有什么关联?

没想到翻了几页之后,越看越有意思。

在【太乙针经】的描述中,太乙神针是一件非同寻常的法宝。

不仅可以治病救人,还能作为护身暗器来使用。

可以说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这引起了林逍极大的兴趣。

暗自幻想,如果自己有了太乙神针,岂不是大杀四方!

随着书籍的一页页翻阅,林逍越看越激动。

直到最后一行字结束,他还意犹未尽,喃喃自语道:“真想要太乙神针!”

话音刚落,手上的书籍忽然“啪!”的一声,自动合上了。

林逍吓了一跳,正想把书放回原处。

忽然,【太乙针经】表面散发出类似火焰的光芒,像是着了火一般,以极快的速度开始消融。

“怎么回事?”

林逍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太乙针经】一点点消失。

就在整本书即将消失殆尽的时候,一道金光从书中乍现,照得整间屋子都亮了。

还以为要爆炸了,林逍下意识拔腿往外跑。

刚走出一步,“叮!”金属落在桌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扭头一看,居然是一根食指长度的金色细针!

“这是?”林逍好奇的拿起金针,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

莫名其妙出现的金针,让他不由得联想到刚才消失的【太乙针经】。

一想到这根针极有可能就是太乙神针,林逍迫不及待的查看细节。

这根针细如牛毛,除非拿在手上感受,否则放在眼前,普通人都不一定能看见。

幸好林逍有透视眼,视力极佳。

经过反复检查,终于在金针的顶端找到了几个小字。

(太乙神针)

看清这几个字,林逍喜出望外。

没想到真的是太乙神针!

这样一来,【太乙针经】的突然消失就说得通了。

林逍把太乙神针拿在手上,如获至宝,看了又看,满意的不得了!

为了能更好地掌握太乙神针的用法,他特意拿到外面练习。

对着一棵手腕粗细的树干,手捏金针,飞针而出。

看似轻如鸿毛的太乙神针笔直的插入树干,林逍过去查看,发现进针深度居然达到了5公分。

要知道他怕位置不准,仅仅用了三成力气,面对的还是一棵质地非常坚硬的大树。

如果用在人身上,估计连骨头都能毫不费力的穿透!

看来下次得把握好力度,不然容易闹出人命。

练习了几次之后,林逍总算掌握了简单的飞针技巧。

至于给人看病,得先从最简单的治起,多练练手,才能完全把控好各方面的尺度。

不知不觉,一晚上的时间就过去了。

林逍从空间出来,外面天光大亮。

在床上躺了半个多小时,室友们一个接一个的醒来。

听说有早餐,他们直接把烧饼拿上床,翘起二郎腿,躺在床上吃。

一边吃,还不忘八卦:“逍哥,你昨天下午去哪了?是不是跟那个漂亮的小姐姐约会了?说老实话,真的是你女朋友?”

比起秦冰妍,他们更愿意相信夏梦莹是林逍的女朋友。

因为秦冰妍浑身上下散发出的气质,根本就和林逍天差地别。

所以哪怕听见她亲口承认,他们也不相信如此漂亮精致的小姐姐,会是林逍的女朋友。

“不是,我高攀不上。”在自己人面前,林逍很爽快的承认秦冰妍并不是他的女朋友,而是为了帮他解围,特地演戏给陈美月看。

三人这才觉得合理,“我就说嘛,你小子怎么一下子就春色满园,桃花朵朵开!不过这个小姐姐是真漂亮,你努努力,争取把人拿下,再把她身边的好姐妹介绍给我们,哥几个内部消化!”

“醒醒吧,人家可是实打实的白富美,怎么可能看上我这种屌丝?”

林逍很有自知之明的没和他们起哄。

说到这事,他话锋一转,“对了,你们知不知道王志鹏家里是干什么的?”

听他突然提起王志鹏,李明杰从床上坐起来,“怎么了?你不会真的想和陈美月和好吧?我跟你说,不管王志鹏家是干什么的,陈美月这种女人都不能要……”

林逍摇摇头:“不是,我昨天在4s店碰见王志鹏了,他的家庭条件好像跟自己说的不太一样。”

“哪里不一样?是不是说保守了,实际巨有钱?”

和学校里其他同学一样,他们所听说的都是王志鹏家里经商,属于富豪水平,否则也不可能在他刚上大二的时候就给他买了一辆奥迪代步。

除此之外,王志鹏的日常开销也很大。

平时除了谈新女朋友故意显摆,很少去食堂,听说一般都是在外面的餐厅吃饭。

对女生更是大方,只要他想追到手的,一般都会采用送礼物的方式,出手就是4位数以上的礼物。

除了夏梦莹,基本次次得手。

这样算下来,没点家底都经不起他这么挥霍。

林逍没有解释,拿出手机打开相册,“你们看了就知道了。”

三双眼睛同时盯着手机屏幕,看见王志鹏冲着一个保洁阿喊妈,惊讶得嘴里的烧饼都掉了。

“不是吧,这是王志鹏他妈?”

“嘘,别说话,我都听不清了!”

由于第1遍光顾着看人,没注意听,他们又让林逍放了第2遍。

这一次从头到尾都看明白了。

简单点来说,就是王志鹏拉着亲妈去4s店,想要换一辆更豪华的车,被拒绝后,要了点生活费,骂骂咧咧的走了。

看似正常,却处处都是槽点!

“狗日的!一天到晚拿来装逼的奥迪,居然是二手车!”

“何止啊,你没听见,他把家里用来买房的钱都给花了,亲妈扫大街,他拿钱在学校泡妞!”

“原来这厮根本就不是什么富二代!天天在学校吹牛皮,结果条件还没我家好!”

不是他们仇富,而是王志鹏平时太可恶。

仗着有辆奥迪,到处显摆,在学校嚣张至极。

只要和同学发生矛盾,必定淫威施压,句句话都离不开炫耀,讽刺对方是穷屌丝,不配和自己吵架。

搞了半天,全是在装逼!

林逍道:“事实证明,装逼有效,陈美月都被他骗上床了~”

一想到分手的那天晚上,陈美月兴高采烈地靠在王志鹏怀里,以为钓到了一个金龟婿,迫不及待的踹了自己,他就忍不住想笑。

真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也不知道王志鹏能演多久?

赵伟既嫌弃又羡慕:“一辆破二手车,睡了三年的妹子,那龟孙真是赚大了!”

虽然他们很瞧不上王志鹏这种行为,不过说到底,这事跟他们也没多少关系。

林逍还要感谢他,才得以看清陈美月的真面目,否则还不知道要当多久的大冤种!

只要王志鹏不主动找麻烦,他们也不会故意掀他的老底。

可凡事就是这么凑巧,你不想惹事,对方非要自寻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