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如擂鼓,强行镇定,点点头:“那你说吧。”
温也深呼一口气,蹙眉徐徐道:“在大荒之境,兽类幻化人体,是可以和凡人结合的。”
“但大荒之境灵力干净充盈,即使是凡人之躯,也不会像世间人类体内一团浊气。”
“所以那里的凡人与妖兽交媾是能承受灵珠之力……”
“乐小麦,我没有十足的把握,确保你在与我交媾过程中不会被灵珠之力伤到。”
还以为他会说什么表白的话,结果开门见山直接说上床的事?这家伙的脑回路不会拐弯?只会打直线球?
我脸上发烫,轻咳两声,掩饰我的羞赧,装作很轻松的样子点点头,让他继续说。
“再者,你体内有巫族血脉,大荒之境的巫女只有与和巫觋或者凡人结合,才能传承灵力。”
“若是与巫觋结合,将是血统纯粹的巫族,会有完美的灵力。”
“如是与凡人结合,就像你母亲和你父亲那般,传到下一代身上的灵力只有一半,甚至更少。”
“巫女如果和妖兽结合……”他顿了顿,眉头微蹙,“若是和妖兽结合,产生的下一代将会被巫族完全剔除在外,他只是有点小法力,带着部分兽类特征的人类。”
我忍不住问道:“出生会带着耳朵或者尾巴?”
温也点点头:“不过他可以控制、随意变幻隐匿起来,日后修炼便能完全退化成为人身。”
“其实有耳朵和尾巴挺可爱的……”想到温也的耳朵,那么好Rua,我小声嘀咕了句。
“在大荒之境有兽类特征的人不会被歧视,可在世间会被当作怪物……”温也正色道。
我点点头,完全没有思考,顺嘴说出:“那就让他能控制好自己的耳朵尾巴以后,再去上学和交朋友。”
“还有吗?”
温也眼里闪过一丝微不可见的光,侧头与我错开视线,继续说:“我虽已修为人身,依然保留着狐族的婚嫁理念。”
“不会是一夫多妻吧?”我心提到了嗓子眼。
“不是,一夫一妻。”他扭过头认真地看着我,“狐族对伴侣绝对忠诚,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我咽了口口水,追问:“什么特殊情况?”
“我记得小时候,同族一对夫妻,母狐兽与非配偶的雄性狐兽交配,被丈夫发现后咬死,那只雄性狐兽一生未再娶,直至孤老被冻死。”
他诚挚坦然道:“乐小麦,你若真心与我结为伴侣,不洁身自好的话,我会……”
“咬死我?”我紧张地缩了缩脖子。
“修行之人、之兽会谨遵玄门三皈五戒,不杀生不邪淫。”
“若你犯了邪淫,我不会杀了你,但我会让你孤独终老。”他说得淡然坚定。
我有点怂了,梗着脖子反驳:“那那结婚后就不能离婚了吗?万一你有外遇,喜欢上别的妖精……”
“我不会,除伴侣外皆是邪淫。”温也笃定地看着我,把手松开,“乐小麦,你想好了再说喜不喜欢我。”
天,我只是想谈个甜甜的恋爱,怎么上阶到道家戒律了……
我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坐起来,小声商量:“咱们能先从谈恋爱开始吗?就是试着交往下,如果合适就继续下一步,如果不合适……”
他盘腿坐在我身侧,冷笑一声:“世人多移情别恋,喜新厌旧,合不合适一眼便能看出,不是试出来的……不合适只是寻求刺激、滥情和不够喜欢的借口罢了。”
“可一些男生掩饰的太好,只有深入了解,交往久了才知道他的本性……”
何况他是个百年狐兽,要是想掩饰什么,耍心眼、耍手段,我根本玩不转他。
温也打断我:“不够坦诚,相互欺骗,谈什么喜欢和感情?”
“所以才要试啊!不是所有人都有火眼金睛能够一下识别出对方是真心还是假意?交往过程中发现不好的苗头,就能及时止损,总好过离婚吧。”我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凡夫俗子重欲重贪又精于算计,感情自会一团乱麻,千方百计地规避风险,所以想出这么多尝试却不愿意承担责任的滥招数。”他满脸不屑。
我一愣,撇了撇嘴:“万一以后你和现在是两副嘴脸,对我不好怎么办?万一你也骗我呢……”
“妄语是修行大忌,乐小麦我不会骗你,也不会对你不好。”他坦然地看着我。
不会骗我,不会对我不好……
“不会对我不好是什么意思?我想要的你都会满足我吗?”我有点蹬鼻子上脸,嗫嗫问道。
他点点头:“在不违背戒律的前提下,我会尽可能满足你的要求。”
“那你能亲我一下吗?”我不假思索就说了出来。
温也怔住,略显拘谨和狐疑地看了我一眼:“乐小麦,你想好了?”
我点点头:“如果不是要陪你找灵珠,揪出要害咱们的人,我对大荒之境一点都不感兴趣,更不在乎什么巫族血脉,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不想关心下一代的问题。”
“还有你说的什么邪淫,只要你对我好,永远爱我敬我,我不会变心的,也会对你坦诚不公,不再骗你。”
我微微脸红,小声道:“至于啪啪啪,我现在还没做好准备,如果真到那一步,我没办法承受你的灵珠之力,世间是有套套的或者你教我修行……”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快就做了决定,这就是恋爱脑上头吧。
温也静静听我说完,沉默片刻,点头道:“好,怎么亲? ”
我一愣,不敢看他,声如蚊蝇:“就像我刚才亲你那样。”
温也僵硬地将我的脸捧起,我紧张地吞咽了口口水,视线从朗眉星目,游弋到挺俏的鼻头,再到润泽的嘴唇。
见他慢慢靠近,我突然打断:“等等……”
“怎么了?”他动作顿住,微微蹙眉。
我把他的手拿下来,灼灼地望向他:“温也,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我不想要一厢情愿的感情,如果你不喜欢我,还是算了。”
“我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他回答的很干脆,满脸诚挚。
我愣住:“你,你难道不喜欢你之前的主人?”
他略微思索,回望我:“把她当作家人和神圣不可亵渎的女仙,算是喜欢吗?”
家人?女仙?听上去不是男女之情,倒像是爱豆啊!
“那天我坐巩凡的车,你真的没有吃醋吗?哪怕有一丢丢的不开心。”我指着他的鼻梁,瞪他,“不许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