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安死了,徐寅又消失不见,隋夜总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如果她那天没有包庇徐寅离开,或许陶安不会死,就像十年前她如果没有扔掉那块带血的砖头,李春娇或许就不会被当成敲头狂魔。她推倒了一块多米诺骨牌,最后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包括此时此刻坐在她办公室里的晏城。
“我们需要尽快找到徐寅,不管他是不是凶手。”宴城坦诚地看着隋夜,忍不住想起那天晚上她在电话里说的话,继而想,十年前,她为徐寅丢掉了那块砖头,让李春娇成了名副其实的敲头狂魔,那么十年后呢?
十年后她会怎么做?
隋夜靠坐在椅背上,隔着一层玻璃看着办公室外略显凌乱的工作间,这间小小的公司占据了她生活的大部分空间,也给她除了家之外的安全感,可现在坐在这里,看着对面的宴城,她才发现这里仍旧无法给予她完全的保护,她需要去面对很多东西。
小庄、徐寅、宴城、陶安,还有徐女士……
宴城从公文包里拿出日记本,对她说:“我去陶安家时,徐寅留在对面超市的日记本,我想如果你看了,或许就会明白很多事。”
隋夜:“李春娇的日记?”
宴城点头:“徐寅从李春娇家带走的。”
隋夜知道,只是没想到他会留给宴城。她翻开日记,陈旧的纸张上记录着一个失智少女的生活点滴,尽管那只是一张张看起来毫无逻辑的模糊画作。
二十分钟后,隋夜缓缓合上日记本,木然地看着窗外雾蒙蒙的天,久久无法说出话来。
宴城安静地看着她,知道她正在消化一些对她来说很重要的真相。
良久,隋夜终于深深吸了一口气,红着眼眶对宴城说:“原来徐寅用砖头打曹老四,是因为曹老四要侵犯李春娇?”
宴城点头说:“李春娇那晚跟踪你,是因为一个红头发的男人跟在你身后,她以为那人跟曹老四一样,想要欺负你,所以她其实是跟着你,想要像徐寅保护她一样保护你!”
隋夜说:“是红毛。之前他在莲花中学收保护费,徐寅被他欺负,我打过他。可能是出于报复吧!”
晏城说:“李春娇这件案子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了,法律最终会给予她公正,可是苏琳和陶安呢?隋夜,我承认,我在苏琳这件案子上是存在疏忽和鲁莽的,徐寅也许真的不是凶手,但他一味地避开警方,一方面会给案子进展造成阻挠,另一方面,他本身也很危险。假设真凶是别人,那么他既然可以找到并杀了陶安,徐寅就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目标。”
隋夜看着晏城,淡淡地说:“不会,凶手如果想杀徐寅,就不会在杀苏琳的时候刻意提前几个月去假扮徐寅,所以他不会杀徐寅,徐寅也笃定凶手不会杀他。”
晏城:“所以你觉得凶手是谁?他的动机是什么?警方排查了徐寅身边的所有人,没人有动机或是有时间去谋划这样一场局。”
隋夜反问他;“警方办案,在确定这个人是不是凶手之前,最先做的是排查他的杀人动机,然后是作案时间。一开始警方认定徐寅是凶手,是因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徐寅出现在案发现场,并且徐寅确实见了苏琳,且苏琳给他寄了一块砖头。你们的推断是,苏琳可能用砖头对徐寅进行了威胁,徐寅愤怒之下杀人灭口,对么?”
晏城点了点头,隋夜说的确实如此。
隋夜继续说:“好,现在我们换个角度,如果徐寅不是凶手,是有人陷害他,那对方这样做就需要一个动机和对徐寅的足够了解,并且对砖头这件事的前因后果知之甚详。”
晏城愣了下,警方在确定徐寅是凶手这件事儿上,从来都是把他摆在嫌疑人这个位置上的,所以思考的方向便有明显的偏向性,如隋夜所说,如果把徐寅放在被害人的角度去想问题,现在再结合十年前李春娇这件案子来看,凶手很有可能对十年前敲头狂魔,甚至是老隋那个案子知之甚详。
他恍然道:“徐寅意识到凶手很可能跟敲头狂魔有关,所以他从逃跑开始,就一直引导我们去关注李春娇。”
隋夜点了点头,说是。
办公室一下子安静下来,良久,晏城长出一口气说:“警方后来对苏琳的人际交往又做了一遍详细的排查,发现了一个叫陈学礼的人,他也是当年敲头狂魔案的受害者之一,也就是你口中的红毛。苏琳之所以知道徐寅的秘密,给徐寅寄砖头,就是听他醉酒时提过十年前的案子。苏琳因赌博欠下一笔为数不小的赌债,我想她是从电视上看到过徐寅,以及徐女士,所以才想着敲徐寅一笔钱。
但是在警方去找陈学礼之前,有一个带着猴子面具的人绑架了他,并且询问当年的事。”
隋夜满面诧异地看他:“猴子面具?”
晏城说:“陈学礼觉得那个人就是徐寅。”
隋夜摇了摇头,笃定地说:“不可能。”
晏城问:“为什么?”
隋夜说:“徐寅不喜欢猴子,从小就不喜欢,他根本不会买跟猴子有任何关系的东西。”
晏城说:“你们十年没联系,为什么这么笃定?”
隋夜为什么这么笃定?隋夜陷入沉默,似乎从小到大,人们都喜欢给徐寅贴标签,天才、神童、冷漠、早熟、不爱说话、甚至是凶残,但大家真的了解他么?
并没有,即便是她,如果不是她对徐寅的怀疑,她当年就会拿着那块砖头去找他,去问他真相,而不是笃定他用砖头砸了人,甚至怕他牵连到家里,私自把砖头扔进莲花机械厂后面的废水池里。
“我想见见陈学礼。”隋夜突然说。
晏城说可以,但是她必须答应他一件事。
隋夜抬头看他,晏城说:“我要见徐寅,我知道,你一定会有办法的,就像他能找到你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