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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玄幻魔法 > 异界:开局买下白毛兽耳娘 > 第272章 小鱼干,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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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颜绝美的茜露芬妮坐在离山洞不远的石头上,一手拿着一截木头,一手拿着一把小刀,专心致志用小刀雕刻木头,身后那条毛茸茸的黑色猫尾翘得老高。

“小猫猫,你在刻什么?”

看茜露芬妮一脸认真的模样,程宇走到茜露芬妮身边,好奇询问。

“叫我前辈!”

茜露芬妮冲着程宇咆哮。

这个人类有毒,居然称呼她这位老前辈小猫猫,肉麻死了。

“前辈?你多大?我看你才十几岁的样子啊。”

肌肤白嫩的茜露芬妮,看上去并不老,长得也很漂亮,跟十八九岁的少女没多大区别。

茜露芬妮停下手中的工作,神情高傲,“我今年五百多岁了,比你曾祖奶奶都大。”

“哈?我记得猫人族不是长生种吧?”

程宇看《塞尔西斯大陆动植物大全》对猫人族的介绍,猫人族的寿命和人类差不多,最多能活到一百出头。

“我是兽神的大祭司,自有神明庇佑,不会衰老。”

大祭司?

程宇知道光明教廷那些修习光明魔法的牧师,寿命比普通人长,茜露芬妮说她是兽神的大祭司,可能有什么特殊方法保持青春永驻。

五百多岁,茜露芬妮比阿芙拉的年龄还要大。

原来是个可爱的老东西。

“现在知道了吧,以后要称呼我前辈,不准叫我小猫猫。”

茜露芬妮双手叉着腰,老气横秋道。

程宇:“好的,小猫猫。”

茜露芬妮:“(-?_-?)”

这个人类有毒。

“你在做什么?”程宇看看茜露芬妮手里的木雕。

“做护身符。”

“做护身符干嘛?”

“卖了赚钱,给自己赎身。”

除了占卜术,茜露芬妮没有别的一技之长,只能做点护身符卖钱。

不过,一想到高达一万金币的赎金,茜露芬妮又忍不住叹气摇头。

她得卖到猴年马月,才能攒够一万金币。

程宇看看茜露芬妮的猫耳和猫尾,一屁股坐到茜露芬妮身边。

茜露芬妮一脸嫌弃表情,挪动屁股,离程宇远点。

“我给你做了吃的,你要吃吗?”程宇对茜露芬妮问。

“我不要,不接受邪恶人类的食物。”

茜露芬妮转过身去,背对程宇,拒绝吃程宇的食物。

程宇把那盘猫薄荷酱汁小鱼干取出来,放在他和茜露芬妮之间。

鱼腥味和猫薄荷味道散发出来,飘散在空气中,共同刺激茜露芬妮的嗅觉神经。

正在雕刻护身符的茜露芬妮表情一怔,转过身去,愣愣看向那盘色泽金黄的小鱼干,看着很有食欲,并且味道令人着迷,伸出洁白玉手,鬼使神差地拿起一根小鱼干尝尝。

酱汁完美融入小鱼干鱼肉,让小鱼干吃起来口感不会太干,也不会太软,加上猫薄荷的特殊味道。

“真好吃,真刺激。”

茜露芬妮惊喜道,用力咀嚼小鱼干。

吃完一根小鱼干,茜露芬妮就像吸食了猫薄荷的猫咪,不停甩动脑袋,上头!

【正面情绪值+55】

茜露芬妮吃真的很开心,直接让程宇产生高达55点的正面情绪值。

吃嗨了,茜露芬妮眼里只有小鱼干,拿起第二根小鱼干,第三根小鱼干,第四根小鱼干……

不到五分钟,一盘猫薄荷酱汁小鱼干被茜露芬妮吃光。

“喵~喵~喵~”

嘴里不停发出软软糯糯的猫叫,茜露芬妮那双漂亮的异色瞳眼神迷离,身体酥软,柔若无骨,意识模糊,飘飘欲仙。

凑到程宇身边,双手抱着程宇一条胳膊,脸颊在程宇胳膊上亲昵磨蹭。

猫薄荷果然对猫人族有用。

程宇挠挠茜露芬妮脑袋,茜露芬妮满脸开心表情,脑袋不停蹭程宇的手背。

猫薄荷的味道会刺激猫咪大脑,让猫咪产生短暂的愉悦感,但并不会让猫上瘾,有效时间十分钟到十五分钟。

持续时间结束,茜露芬妮回过神来,看到自己抱着程宇的胳膊,浑身炸毛。

她是侍奉神明的大祭司,活了几百年,从未与男人这么亲密地接触过。

害羞地缩到一边,不敢正视程宇。

“那么可爱,还说你不是小猫咪?”程宇笑道。

“刚……刚才那是什么?”

不得不说,程宇做的小鱼干好吃到极点,是她一生中吃过最美味的东西,而且里面还加了一种能让猫兴奋的东西。

茜露芬妮瞥一眼空空如也的盘子,虽然还想吃,但已经没了,眼神微微有些失望。

程宇:“猫薄荷酱汁小鱼干,还想吃的话,我可以给你做。”

“不想,我才不吃人类的东西。”

茜露芬妮很有骨气地说道。

“既然如此,那就算了。”

程宇收起盘子,使用海浪与潮汐之神的权柄,凭空召唤出一团水流,将盘子洗干净。

茜露芬妮看到这一幕,眼神中闪过一丝疑惑,因为她并未从程宇身上感受到任何魔力波动,程宇没有使用魔法就召唤出一团水流。

这个人类好像不简单。

这时,米娜的父亲托德急急忙忙朝程宇走过来。

“程宇,跟我来一趟。”

托德那张老脸一脸严肃,拉着程宇往银狼族部落北边走。

“什么事?”

程宇有点懵,看托德那严肃的表情,似乎有什么很重要的事。

“跟我来你就知道了。”托德大步向前走。

“哦。”

程宇被托德拉着走。

往北走了几十米,来到另一个银狼族山洞洞口。

七八名银狼族中年男子站在山洞口聊天。

托德拉着程宇走过去,给那几个银狼族男子介绍,“这就是我的人类女婿。”

刚才回家,伊芙娜已经把程宇和米娜的事情告诉托德。

托德被程宇从奴隶商人手里救回来,很支持程宇和米娜在一起。

“你的女婿好瘦啊。”

银狼族的男子普遍体格强壮,在银狼族看来,程宇就是个细狗。

“来,程宇,你给他们说说,你花多少钱把我和那个猫人族女孩买回来的。”托德对程宇道。

“一万金币啊。”

程宇不明白托德问这个做什么。

“听到了吗,我女婿花一万金币把我和那个猫人族女孩买回来的,也就是说,我价值五千金币。”

托德高高仰起下巴,满脸骄傲,把自己身价高当做吹牛逼的资本。

一般的银狼族奴隶价值20-50金币,托德那几个朋友震惊不已,托德居然真的价值五千金币,恐怖如斯。

程宇有点无语,那天的拍卖会是买一送一,买一个猫人族少女,送一个银狼族仆人,托德是送的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