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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沈筝带着方子彦与小袁走出客栈时,恰逢日月更迭,日月同时高悬于天空,给这世间平添一抹神秘之色。

“最后两碗馄饨勒——卖完收摊,卖完收摊了诶——”

大周未曾实行宵禁,街上行人大多结伴而行,有说有笑,还有不少小贩在街旁叫卖,好不热闹。

在“温柔乡”中待了有半刻有余,沈筝只觉此时鼻腔中香气萦绕,久久不能散去。

那些姑娘真是太过热情,她生怕她们下一瞬便会压上来,啃上自己一口。

还是她好说歹说,给她们一人摸了一下,她们才肯放自己走......

街上行人不少,乘车也快不起来,沈筝与方子彦干脆步行。

“哇!好热闹啊!”

方子彦鲜少来柳阳府,更是未曾见过如此热闹的黄昏景象,只见他左顾右盼,兴奋不已。

片刻后,他似是想到了什么,倒退回来问道:

“沈姐姐,眼见不久便要天黑,为何咱们不与千枝他们一道在客栈住下,明日再去拜访知府伯伯?”

沈筝见他说得诚恳,毫不留情戳穿了他心思。

“你个小没良心的,你余伯伯那般惦记你,写封信回来都要问上你好几次。反倒是你,有了新朋友,便将他抛之脑后。”

方子彦挠了挠头,嘿嘿一笑。

“那您说,余伯伯他们会不会已经歇下了?”

“应当不会。”

沈筝抬头看天。

“现在还不算太晚。且就算他们已经歇下了,咱们也是要去门房打上一头,让他们知晓,咱们今日是来过的。”

方子彦哦了一声,点头道:

“我明白了,咱们上门邀请余爷爷,自是动作越快,越显诚心。不过......咱们路上还是耽搁了。”

沈筝将手背在身后,微微摇头。

“救李大夫,算不上耽搁,人是我们带来的,自是要见他无虞,方可离开。且李大夫是不可多得的能人,若是可以......”

方子彦早就猜到了她的心思,笃定抢答:“您一定可以将李大夫招入咱们县的!”

“但愿吧,我们得快些走了,不然天真要黑下来了。”

三人一马的身影,逐渐融于热闹市集。

......

一刻后,小袁牵着追风站定。

他指着前方灯火通明的府邸道:“大人,余大人府邸就在前方。”

沈筝与方子彦抬头望去,只见那府邸占地极为宽阔,门口两座石狮子怒目圆瞪,栩栩如生。

令他们感到讶异的是,余府府门大开,旁边的灯柱中有灯光闪烁,从外略能瞧见府中偶有人影走动。

这是摆明着迎客的架势。

三人有些怔愣,方子彦睁大双眼道:“沈姐姐,这......这是在等咱们吧。”

沈筝心头一热。

分明她未曾回信,但余正青他们就是了解她,且相信她今日会来。

分明是她上门有求于人,余府还认真相迎,这让她蓦然生出一种媳妇见公婆之感。

方子彦在旁拍着胸脯叹道:“好险好险。还好听您的过来了,不然让余伯伯他们白等。”

沈筝深吸一口气,平稳气息后迈步上前。

“走吧,咱们让他们久等,进去得好好致歉才是。”

门房今日被交代过,开门迎人,一日迎不到,便再迎一日。他今日都做好“铩羽而归”的准备了,可谁料,人好像被他给等到了?

只见一位气质斐然、桃李年华的女子,阔步带着一少年与一捕快模样的青年人而来。

他甚至未曾多看,便断定为首的女子,就是他要等之人。

门房撒腿就往府内跑,边跑边喊:

“来了来了,那位来了!快去禀报老爷!”

小袁见这架势张大了嘴。

这还是他活了这么大,见过最大、最雄伟的府邸。

不论是通明的灯光,还是门口的石狮子,或是精神昂扬的小厮,都让他不由得生出一股退却之感出来。

但转念一想。

他小袁是沈大人的得力手下,说不准往后要去的地方还多着呢,怎能第一次来知府府邸,便露了怯!

他在心中给自己打着气,将衙中练武的架势拿了出来。

三人行至余府门前,门房气喘吁吁跑了回来,上前接过了小袁手中的缰绳。

婢女前来,恭敬行礼,柔声说道:

“沈大人,老爷与伯爷、夫人、小姐等候已久,请随奴婢来。”

她在前引路,心中懊恼自己没出息,都没敢抬头细看沈大人一眼。

沈筝三人跟在她身后,绕过前厅、穿过假山、走小径经亭台楼阁,听夜虫窸窸窣窣,到了一宴厅。

她感叹余府之大,就算一路走来灯火明亮,也险些将她的头绕晕了去。

但这不代表余府奢靡,而是知府府邸就是如此规格,若是小了,反倒会被人看轻了去。

——就连《陋室铭》,“陋”得也不是室,而是心性气节。

婢女止住脚步,飞快抬头看了沈筝一眼后,埋下头轻声道:“沈大人、二位公子里面请。”

沈筝刚迈进宴厅,便见余南姝似小蝴蝶一般翩翩而至。

“沈姐姐!快进来!南姝好想你!”

她一头扎进沈筝怀中,就算她等候多时,也毫无抱怨之意。

余夫人庄知韫气质典雅,上前温声道:

“百闻不如一见,早就听夫君与公爹说起沈县令了,却久久不得一见,好在今日终于见着了。快进来,来了余府,就跟回了自己家一样,莫要见外。”

沈筝含笑行礼。

“晚辈见过夫人。晚辈来迟,还望夫人见谅。余大人与伯爷都乃晚辈良师,若夫人不嫌,称呼晚辈名字便可。”

庄知韫闻言,心中对她的印象是愈发好了。

家中这三人日日都在她身旁念叨沈筝、沈筝。搞得好像整个家里,就她庄知韫一人没见过沈筝本人似的,这让她感觉自己平白矮了他们一头。

今日!她便要让他们知道,她庄知韫,也是能赢得姑娘喜爱的。

在沈筝迷茫的目光中,她上前轻轻抬起沈筝左手,将自己手上的镯子退给了沈筝。

“好孩子,既在家中,那伯母便唤你一声筝儿可好?初次见面,伯母没什么好给你的,倒是这镯子,衬你。”

玉镯上还沾染了庄知韫的体温,套上沈筝的手腕之时,热度还未退却。

这陡然而来的亲近让她一愣,抬手便想将镯子取下来。

庄知韫将她的手按了下去,故作受伤道:

“方才还以晚辈自居,现在倒是不认我这个伯母了......唉,连小小见面礼都不肯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