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李斯年在纽约阴冷的地下公寓里面再次醒来的时候,他感觉时间仿佛经过了一个世纪。
梦境带着他顺着时间的长河穿过了一个世纪的烟雨,帮助他仿佛置身于一百年后的新奇世界。
梦中都有什么?
梦里什么都有!
山河沦丧,国破家亡,社会秩序崩溃,人民流离失所;
团结一心,共御外辱,赶走侵略者,重建旧日河山;
党派纷争,兄弟阋墙,打破旧日的枷锁,脱去三座大山的束缚;
重建废墟,昂然崛起,突破封锁,傲然屹立于世界东方;
高楼大厦林立、车水马龙的城市景象,便利和舒适的现代化生活,神奇便捷的未来科技。
这些都是即将发生和真实存在的么?
出生在世纪之交的1900年的他,有机会见到下一个世纪的曙光么?有机会见证整个二十世纪华夏民族命运的跌宕起伏么?
李斯年借助昏黄而微弱的灯光,仔细地看了看桌前斜贴着的的海报挂历,确实是1922年,现在已经是二月底了,农历新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米国大学即将迎来春假了。
床头的《纽约先驱报》上还在连篇累牍的介绍着米国政府刚刚在“华盛顿会议”上所取得的成果。
会议上签署的《九国公约》是欧战后米国外交最为重要的一次胜利,为米国提供了一个重塑远东和太平洋地区秩序的机会。
公约打破了日本对华国的独占,使米国长期追求的“门户开放”政策在华国得以实现。帮助米国扩大了在华国和其他东亚地区经济、政治和文化上面的影响力。
但是这却使华国在半殖民地的泥潭之中越陷越深,华国人民已经无法自主地掌控自己的命运了。
日历上的红圈和报纸上的文字让李斯年确信了自己并没有发生穿越什么的物理学所无法解释的超自然现象。
回到现实的他,只感到这个地下室改建而成的公寓里面的阴暗潮湿。被冻得有些瑟瑟发抖的李斯年不禁为自己之前挥霍无度的生活感到了一丝后悔。
在米国本科的最后一年,经济的窘迫让李斯年这个平时公子哥派头十足的大少爷结结实实的体会了一把生活的艰辛。
神思不属的李斯年又陷入了思考。
难道刚刚经历的那些都是一场梦境么?
可是梦境明明是那样的清晰。
让他实实在在的体验了一把超越时空的奇妙感觉,跨越现实的束缚,见证历史的变迁,领略未来的风光。
一梦百年!
历史的车轮难道真的会像梦中那样前行么?
多灾多难的近代华国难道即将迎来更加深刻的苦难么?
梦境也让李斯年对于人生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思考。
现在梦境结束了,虽然时间长了一点,但是梦毕竟是梦,现实毕竟是现实。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梦,但是作为亲身经历了梦境中那个世界的李斯年,却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无论如何,李斯年知道自己和之前那个胸无大志,只想做个咸鱼混子的李斯年已经不一样了。
他感觉自己多了百年的知识,这些东西时不时的在脑海中闪现,似乎在等待着自己灵光一现的去抓住他们。
难道这就是“锥处囊中,其末立见”么?难道自己的才华终于无法掩盖了么?
一直对于自己的不求上进缺少清晰认知的李斯年不禁胡思乱想了起来。
这时,“咚咚咚……”的敲门声唤醒了正在沉浸式体验着新奇感觉的李斯年。
急切的敲门声让他不得不钻出唯一有点热乎气的被窝,匆忙披上外套,去开门迎客。
门刚打开,一个一头红色卷发,身材魁梧的白人壮汉就一把扑了过来,给了李斯年一个措手不及的熊抱。
来人还大叫道:“哦,卖糕的!李,你这里也太难找了,我在附近整整转了三圈才找到。”
说着话,没等李斯年回应,白人壮汉粗略的打量了一下杂乱的房间,又再一次大叫道:“哦,卖糕的!李,你这里的条件也太糟糕了,和你之前住的地方相比,这里简直就是狗屎,我早就说让你搬去我家里住一阵,你还不肯,斯嘉丽(Scarlett)可是也很欢迎你的哦。”
来人是李斯年在米国混的最好的白人朋友布雷迪·奥哈拉(brady o’hara),两人可以说是有着过命的交情。
李斯年刚到米国的时候,有一次年轻人们一起外出旅行,去哈德逊河上游的莫华克山谷宿营,李斯年勇敢的救下了不幸溺水的布雷迪一命。
出于感激,再加上布雷迪和李斯年一样,也是一副吊儿郎当的公子哥性格,于是经常混迹于酒吧等娱乐场所的二人很快就成为了莫逆之交。
渐渐地李斯年也和布雷迪一家人都熟悉了,尤其是布雷迪的小妹妹斯嘉丽,有着米国女孩特有的热情奔放的性格,更是喜欢围着爱做老好人的李斯年。
布雷迪的祖上是在上个世纪“爱尔兰土豆危机”时期随着数百万欧洲移民一起涌入米国的,他们一家在新大陆的奋斗经历也许就是“米国梦”的最好代表了。
到了布雷迪的爷爷这一辈,奥哈拉家族就已经完全融入了美国上层社会,这也造就了布雷迪这个公子哥。
布雷迪的父亲肖特年轻时还以陆军上尉的身份随米国军队到过华国,就是让华国人民痛恨的“八国联军”。这也让还有些年轻热血的李斯年耿耿于怀,肖特上尉也成了奥哈拉家族里面他唯一不喜欢的人。
李斯年每次去布雷迪家里做客,一见到客厅内摆放着做装饰物的那些瓷器大罐就不禁联想起苦难的祖国,这也是他不愿去布雷迪家里借住的原因之一。
虽然肖特上尉曾经解释过那些瓷器都是他从正经商人那里购买而来,带回国作为纪念品的。
李斯年终于摆脱了布雷迪的怀抱,虽然在一起相处好几年了,但是他还是很不适应米国人的这种热情,偏偏布雷迪这个神经大条的人还不自觉,每次一见面就是一个熊抱。
李斯年说道:“我可不敢去招惹斯嘉丽,那可是上尉先生的掌上明珠。肖特上尉要是知道我摘了他的明珠,会拿枪崩了我的。”
布雷迪笑着说道:“那倒不至于,等你们有了孩子,老头儿高兴还来不及呢。”
李斯年看他越说越离谱,连忙叫停,说道:“我可不敢高攀,你知道我在华国可是订了亲的,家里给从小定的娃娃亲,懂不懂?按照你们米国的说法,就是说我几岁时就已经有未婚妻子了。”
李斯年的父亲是前清举人,曾经做过浙省巡抚廖寿丰的幕僚,还参与筹建过浙省武备学堂。在廖巡抚去位后,他就安心回家做了个乡间绅士,做过不少惠及乡里的善举,在当地颇有名望。
李举人回乡后,娶了个年龄还未满十六岁的小妾,就是李斯年的母亲。结果老来得子,把李举人欢喜的不行,在李斯年才几岁时就给他说了一门亲事。
对方原本也是乡间望族,女方的父亲更是在年轻时就去上海滩打拼,几年时间就成了商界新星,积累了不菲的家产。
李斯年能在米国活的如此逍遥自在,也和未来老丈人的大方资助密不可分。
可惜,两个小娃娃始终是缘悭一面,虽然有了十几年的未婚夫妻身份,但是李斯年却从来没有见过未来的媳妇。只是在来米国之前见过对方的照片,虽然只是不那么清晰的一张黑白照片,但是那一抹倩影却还是留给了他无限的遐想。
因此,李斯年虽然为人有些浪荡,出国后更是受了米国婚姻自由思想的熏陶,但是对于这门娃娃亲却也没有多么抵触。
在习惯了婚姻自由的米国,对于订“娃娃亲”这种华国古老的婚姻习俗是难以理解的。
李斯年懒得和他多做解释,直接问道:“你今天过来找我到底是有什么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