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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了一会,伯恩也觉得甚为棘手:

两名劫匪躲在有着超厚护甲的运钞车后,视野范围20米之内几乎没有什么障碍物;反观警方这边,想要杀到劫匪跟前,就要先跑到距劫匪20米开外的几辆抛锚汽车,然后还要顶着匪徒的直射跑20米……,这不是进攻,这是自杀!

实际上,那名受伤的黑人警察已经很靠近匪徒了,他身后不远就是一米高绿化带,大约能遮挡一个俯身趴倒的身影,但是米国的警察和FbI可没有匍匐前进这项基本功,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在能在这种情况下连爬十几米而不被匪徒发现(除了天朝部队),要知道绿化带可挡不了子弹,伯恩也不愿意冒这个险。

不过,在见到不远处地上不知是谁逃跑时掉落的一个滑板,伯恩眼睛一亮。

“嘿,扎克,帮个小忙。”

“什么小忙?你只管说!”

“有警员受伤,估计撑不了多久!”伯恩指了指那名已经昏迷的黑人警察,一副认真脸:“我们得救他!”

“那当然,我以前就是他们中的一员,当然最了解他们,工作很辛苦,遇到的危险一点也不比我们少……不过,怎么就救?对方火力太猛,咱们现在根本冲不过去!只能等特种作战小队来,或者等对面的家伙把弹药消耗完。”扎克也严肃起来。

“好办,帮我看着头,如果头问起我,你就说我上去了!简单不?”

“这个简单,包在我身上!”

扎克扭头瞧了前面同样躲在一辆车后面, 正用手按住耳麦不知跟谁联系的汉克,拍着胸脯保证,再转过头却发现——伯恩已经不见了。

伯恩早就观察好了地形,他脚步轻盈,借着车辆的遮挡,快步跑到停在绿化带边的一辆车后,顺手还把地上的那个滑板也带了过来,然后他躺在滑板上,双腿轻轻一蹬,整个人丝滑地朝前飞速前进,轻轻松松,很快就来到了电线杆后面的位置。

借着绿化带灌木的遮挡,伯恩这时才能将整个战场看清楚,他发现,自己现在这个位置距离劫匪躲藏射击的地方只有不到20米远,并且中间还停着两辆车,其中离劫匪最近的那辆车上有一人倒在车座上,从这里看去能看到他从副驾驶车门里伸出来一只手,想必这就是那位驾车救人却被困的麦格雷戈警长了。

也许是拨开灌木枝杈观察时的动静有点大,黑人警员竟然睁开眼朝这边看了过来,见到伯恩的他有些诧异,这个家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伯恩连连打手势,让黑人警员不要发出动静,再坚持一下,黑人警员眨眼表示明白,随即重新闭上眼装死,但是眼皮下咕噜噜转动不停地眼珠显示,这名黑人警员心中情绪翻滚很是激烈。

伯恩很快发现,两名劫匪交替,需要大约1秒半,这是两人错身及观察外部的时间,这就会产生一个视觉盲点。伯恩抓住一次盲点,闪电般从绿化带窜出,一个前扑加翻滚,赶在被徒发现前,顺利躲到第一辆车的后面。

等了一会,又趁着对方换人的时间,伯恩再次故技重施,抵达了距离银行门口最近的一辆警车,悄悄望去,一位满脸是血的中年男子,歪倒斜躺在副驾驶座位上,人事不醒,男子胸口别着一枚警徽,应该就是警员们口中的麦格雷戈警长了。

伯恩手搭在麦格雷戈警长的手腕上,脉搏平稳,问题暂时不大。

此时外围距离较近的NVpd们也终于发现了伯恩,见到一名身穿FbI制服的年轻人迫近到如此近的距离,而匪徒还未察觉,不由得都将希望寄托在他身上,纷纷壮起胆子加大了开枪频率,以吸引匪徒的注意力,给伯恩创造机会。

伯恩并不知道这些,他只是按照预先想好的办法,缓慢平躺到地上,透过警车底盘与地面之间的缝隙,静静地观察匪徒两人躲藏的运钞车车头,同时,伯恩右臂舒展平放在地上,右手持枪枪口微微上扬,瞄准匪徒躲藏的运钞车的前轮处,静待时机。

尽管这里距离匪徒不过5米,但是有谁会注意到车下伸出的枪管呢?反正两名正陷入狂热的劫匪们没有注意到。

“坦吉,打完这一波,我们该走了!”

说话的是身形高大的拉里,他曾在部队服过兵役,注意到外面警察的枪声突然间变得激烈,他探头朝外看去,恰巧有几个带着警帽的家伙热血上头,竟然从被打得千疮百孔的警车后露出头来朝这边射击,这不寻常的一幕让拉里从无尽的疯狂中稍稍清醒了一点。

“坦吉,听到我的话没?条子们的支援快到了,我们该走了!”

然而,坦吉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只是大喊了一声:“交换”,拉里条件反射地前踏一步向外继续扫射保持压制,坦吉则趁势抽身回来换弹匣。

打了几个连续点射,拉里忍不住扭过头再次和同伴说起撤退的事:

“坦吉,再射两轮我们就从后门撤,你用SAw断后!如果对面敢追,就打爆那辆警车,给他们点教训!……”

然而,话还未讲完,突然,左脚脚踝传来的一阵钻心剧痛,让拉里忍不住发出一声长长的惨叫“啊——”,同时,身体也不受控制地失去平衡向前扑倒。

“不好,要遭!”,他脑中刚闪过这个念头,眼前就是一黑,身体扑倒在地再无声息,只有额头的枪眼汩汩流淌着鲜血和脑浆的混合液,很快就流淌了一地。

“什么?拉里!啊!我要杀了你们——”

矮个匪徒坦吉见同伙惨死在自己眼前,因注射药物本就癫狂的大脑再也控制不住情绪,扔下手中的自动步枪,回身端起一挺m240,嚎叫着就要给自己的同伴报仇。

伯恩刚才两枪射断了那名匪徒的脚腕,又将其爆头,这时已经从躺平姿势变成单膝跪地,双手握枪双臂平举放在警车引擎盖上的标准射击姿势,伯恩知道,剩下的那名匪徒就算为了逃跑肯定也要威慑性报复一下,而眼前这辆车内昏迷不醒的麦格雷戈警长和电线杆子下只剩一口气的黑人警官无疑就是最好的出气对象。

他屏住呼吸,静等对方自己跳出来。

果然,刚摆好标准射击姿势,一个黑色面罩戴的歪歪扭扭的矮个子匪徒就大吼着冲了出来,他双手中端着的赫然是一挺m240通用机枪。

这种机枪净重就有25斤,一般人别说射击,保持平端姿势都很困难,更别提手持射击,那准头不用想。

不过或许是药物加成,这挺m240在歪面罩劫匪手里十分稳当,可是还不等他扣动扳机,“砰!”一颗子弹已经射穿他的脖子,将其带了个趔趄,但并未倒下。

见到匪徒身体前倾,不住地摇晃,但就是不倒,还似乎抬头想朝这边看,伯恩顿时亡魂大冒:怎么?你朝这边看是想找谁在你脖子上开的洞?那必须再给你来一发了?对不起,为了我的安全,你还是彻底去死吧!

“砰砰”

说是一枪,伯恩果断又连开两枪,这次瞄准的是匪徒面罩上的眼睛部位,一眼一枪。

匪徒登时呆呆站在那里,后脑喷射出两道血箭,忽然他双膝一软,跪倒在地,身体向前扑倒,趴在地上再也不动了,身下的血液很快就流了一大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