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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仔细看了看这几个丧尸,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估计都是普通的丧尸,于是他将枪放回腰里,将龙威剑抽了出来。子弹现在是十分珍贵的,浪费在这些普通丧尸身上就太可惜了。

丧尸一共有四个,刺死前三个的时候都非常顺利,当刺第四个的时候,那个丧尸的胳膊竟然出奇的长,他突然一把抓住了孟凡的手腕,孟凡这才想起,他没有穿作战服护胳膊的那一部分。

孟凡急忙出剑将这个丧尸也刺死,接着他“砰”的一下关上了门,他惊恐的发现自己的胳膊被那个丧尸抓出了几道血痕。“天哪,我会不会也变成丧尸。”孟凡想起了在军事科研基地里教官的话来,一名士兵,尤其是一名特种兵,是绝对不允许犯一丝一毫的错误的,哪怕是一个极其细微的细节,也不能忽视。可他孟凡,却偏偏在面对丧尸时犯了一个细节上的错误。

孟凡疯了似的跑到卫生间里冲洗自己的伤口,甚至拿出梁爽的牙膏牙刷来刷伤口处,可他还是感觉到自己的胳膊有些发麻,甚至有些僵硬了。

“我要变成丧尸了。”孟凡无力地坐到了卫生间的地板上,这时梁爽也跟着走了进来,“你怎么了?兵哥。”她关切的问。

孟凡没有回答,而是木木的走了出来,人,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孟凡图一时的省事没把作战服全穿上,因此就要付出可能变成丧尸的代价。

孟凡呆呆的坐在沙发上,碗里还有最后一小块牛肉,他从小就是个会过的孩子,喜欢把最好吃的一点留到最后慢慢品尝,可现在,孟凡一点食欲也没有了。

孟凡呆坐了有半个小时,他忽然觉得自己就是要死了,也要死得英勇一些,自己做了二十多年的小民了,好不容易在灾难发生后可以做一做英雄的梦了,结果却又要英年早逝了,早逝就早逝吧!总得死得像个好汉吧!自己是山东人,山东自古多响马,崇拜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梁山好汉,反正横竖是个死了,他妈的怕也得死,不怕也得死,还不如死得像个英雄呢!

想好了以后,孟凡就开始安排他的后事了。他将他的枪全部拿出来放在了桌子上,一共是两支一二式自动手枪,一支一零式微冲,手枪仅剩两个弹匣,微冲只有二十发子弹。孟凡将龙威剑和合金战刀、防弹作战服也放到了桌子上,接着又将电子蜘蛛、夜视镜等装备也拿了出来,他向梁爽招了招手说:“梁爽,这是我的全部装备了,来,我先教你怎么打枪。”

梁爽略带着哭腔地说:“兵哥,你这是怎么了,你不要吓我好不好。”

孟凡惨笑着说:“梁爽,恐怕我真得不能再陪你了,我被感染了,我有可能很快就变成丧尸的,所以我必须在这之前教会你怎么用这些东西。”

“不,我不学,你没事的,你这么强壮,你一定会没事的。”

“你就别啰嗦了行不行,快跟我学打枪,其实简单的很,瞧,这是咱国家最新的一二式自动手枪,这个地方按下去就打开了保险,然后瞄准、开枪,记住,打丧尸的时候一定要打头,别的地方没用的。还有,你最好用两个手握着枪,握枪时不要太紧,也不能太松。这枪虽然后座力不是很大,可你没打过枪,可能一开始还是不一定能适应。”

孟凡说一句话,梁爽就“嗯”一句,孟凡见她老是嗯,就说:“你别光知道嗯,我刚才说得是什么,你给我重复一遍。”

梁爽的头低了下去:“对不起,我忘了,我,我真的好害怕,不,我不要你变成丧尸,我不相信你会变成吃人的怪物。”

孟凡叹了口气,又给她讲了讲微冲的使用方法,心道会不会用随她去吧!反正老子都要变成丧尸了,管不了这么多了。

最后,孟凡指了指卫生间的水龙头说:“虽然现在还有自来水,可说不定下一分钟就停了,所以你要把家里所有能装水的容器都装满水,不要以为有食物就行了,如果没水死得更快。”交待完了所有后事,孟凡拿着一支只有一颗子弹且已经打开了保险的枪,慢慢的走了出去,他可不想在梁爽的面前自杀,那样会吓坏她的。

梁爽立刻跟了过来,孟凡怒吼道:“你他妈的回去,别烦老子,让老子死的清净些。”

孟凡就这样一个人走出了军属大楼,大楼外的小路上安安静静的,居然一个丧尸也没有了,噢!不对,还有一个断了腿的丧尸在地上爬着。或许健全的丧尸都跑到哪儿追活人去了吧!这个丧尸可能是断了腿没跟上,所以落在这里了。

这么冷的天,花圃里居然有一朵不知名的小花正开放着,孟凡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感慨的说了句:“活着真好!”

孟凡以前从来不觉得上帝对他公平过,为什么他一出生就不富裕,为什么他不能在城市里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灾难发生了,在他成为特种兵以后,他甚至变态的觉得,灾难发生也没有什么不好,至少自己真的有机会出人投地了。他的自信心也跟着高速膨胀,他甚至幻想着自己成了一个伟人,他站在台上一挥手,底下万万千千的人都跟着呐喊和鼓掌。

无情的现实将他从幻想中拉了回来,所有的一切还没来得及开始,他的人生,就要匆匆的谢幕了。其实他也知道,像他这种中庸而矛盾、谨慎而现实的人,很难成为伟人,成为伟人的人,往往要经历一些危险和辛苦,至少得有点敢于冒险的精神,可他孟凡不是喜欢冒险的人。他只喜欢在虚拟的世界里冒险,因为那样没风险。

他又开始怀念起灾难发生前的生活了,虽然不是很富裕,可也温饱有余,比起那些真正困难的人来,也不贫穷呀,虽然那时城市里没有自己的住房,可如果以后和明珠结了婚,两个人供一套小房子也还是有可能的,再不济,也能弄套廉租房,大不了老了以后再回老家就是呗!

唉!那时候多好啊,上班忙的时候可以多挣些钱,不忙的时候就跑去跟同事们磨磨牙,聊聊天,甚至连可恶的监工李主任现在想起来都变得可爱了,他虽然有些严厉,经常罚他们的钱,可他也有可爱的一面呀,有时候也会拍拍孟凡的肩膀说:“小伙子好好干,我很看好你哟!”。

下了班以后他们还能去大胖烧烤喝啤酒吃羊肉串,对路边上走过来走过去的小妞品头论足,这个多性感,那个多漂亮,这个穿得好少,会不会是没穿内裤的鸡?现在想想,那真是神仙一样的日子呀!

“唉!一切都过去了,我要死了,什么都没有了,家没了,父母再也见不到了,明珠也没了,成大人物,娶大美女的梦想更没了,一切的一切都没了。”

孟凡突然看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难道是明珠。“明珠,明珠!”孟凡忙奔了过去,却发现前面根本就没有人,只是他的幻觉而已,他都出现幻觉了,看来是真得要变成丧尸了。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孟凡又找了个石椅坐了下来,接着想自己的过去,这回最先想到的是他的爸爸妈妈。孟凡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们很节俭,是那种很狭隘的带点小农思想的节俭,比方说他爸爸跟人在建筑队里干活,中午管饭,一人一份菜,馒头管够,那他爸爸就会拼命的往肚里塞馒头,一顿都能吃十个以上,后来改成发馒头了,一人只给六个,吃不了可以带回家,那他爸爸每顿饭就只吃三个馒头,剩三个带回家来给他和姐姐吃。所以孟凡从小就认为,公家的东西一定要多吃多占,自己的就得省着用了。

孟凡的爸爸有事没事爱喝两怀,喝的都是那种最低劣最便宜的白酒,兜里要是有两个钱就想着买点什么好吃的,妈妈则更喜欢省些钱买件新衣服穿,认为买吃的吃一顿就没了,穿的却可以保存很长时间,所以更实惠。孟凡的爸爸一看到他妈妈买衣服就会说:“你说只要穿着不露肉不就行了,买那么多衣服干啥!”其实孟凡的妈妈买的衣服相比邻居是很少的,而且都是极便宜的那种,直到孟凡的姐姐长大成家挣钱了,他妈妈才穿上了超过一百块钱一件的衣服。

灾难发生前,孟凡还想着回家过年的时候要给爸爸打上几斤好酒,给妈妈买上一件贵些的好看的衣服,可现在看起来,一切都变得那么遥不可及,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是否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不,好人有好报,爸爸妈妈没干过什么坏事,他们一定都还活着。”孟凡安慰着自己。

孟凡又想到了自己,他是一个中庸而矛盾的人,妈妈对他说捡到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可老师却说要拾金不昧,最后孟凡选择的是,捡到东西如果有人找就还给人家,没人找吗?嘿嘿,就心安理得的放自己兜里就是了。

父母就是用这种看起来有点自私的爱,养大了他和姐姐,可怜自己竟连最后一面也见不到他们了。想这里孟凡不禁感觉到十分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