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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快穿年代之炮灰逆袭 > 第214章 冤种大姐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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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春,这边,我给你占了位置。”

元春刚到食堂,就听见了一个熟悉的男人声在喊她。

几个舍友揶揄的对她挤眉弄眼,“元春,快去啊,别让我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久等。”

白马王子叫王子腾,是钟离铭好友王仟的小儿子,和元春有过指腹为婚的娃娃亲,在元春进入中师第二个月,王子腾就转校到了中师,成了她的老师。

王子腾来的第二天,整个中师都知道了他是钟离元春指腹为婚的未婚夫,他是特意为未婚妻来的。

王子腾长得一表人才,英俊潇洒,身材好,家世好,工作好,他一来到学校,就吸引了很多未婚女老师,甚至是女学生的目光。

要不是他顶着钟离元春未婚夫的身份,学校女人早就排着队来追求他。

“元春,你坐这守着位置,我去打菜。”王子腾拉着女孩坐下,自己则拿起两个空饭盒,问,“元春,你想吃什么?”

元春看了一眼食堂墙上的今日菜单,念道,“韭菜炒香干,土豆片,再来两个馒头。”

王子腾急吼吼的去排队打饭菜。

元春则从挎包里拿出两杯果汁,一盒洗切好的苹果,等了好半响,王子腾才端着两盒饭菜回来,“元春,今天有红烧肉,我打了一份,我们一起吃。”

“红烧肉太肥,不喜欢。”

这个学校食堂做的红烧肉,是她吃过的最难吃的,又肥又腻,吃一块,她就腻的吃不下饭。

“今天红烧肉不一样,你尝尝。”

王子腾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放进元春碗里,“食堂换厨师了,听说这个新来的厨师做的红烧肉一绝,比大饭店厨师做的都好吃。”

红烧肉确实好吃,跟之前的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王子腾说,“元春,我做的红烧肉也好吃,明天休中秋假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我来做饭,你只要负责吃就行,让你尝一尝我的手艺,你肯定会吃的舍不得放下筷子。”

元春笑眯眯点头,“嗯,你这话我信,你家开私房菜馆,厨艺都是祖传的,你厨艺一定也不错。”

次日是周末,又恰逢中秋节,学校放了三天假。

王子腾把元春接到他刚买不久的楼房里,然后下厨,做了一大桌好吃的饭菜,并趁元春吃的高兴时,拿出一枚金戒指,向她表白求婚。

元春一脸红,“我才十七岁,还不到打结婚证的年纪。”

“过几个月就到了。”王子腾举着戒指,“我们先订婚,等你满年纪,咱们再去结婚,我爸妈都说好了,以后你进门,他们会把你当亲闺女养,我妈说,你刚出生时,她还抱过你,我们之间的缘分也是从我妈这一抱开始的。”

王子腾的祖父,是部里高官。

王子腾的爸爸是在部里家属院区长大,但他没有什么志向,就说从小爱好做饭,厨艺绝绝子,目前经营着一家私房菜馆,王子腾的妈妈则是军区医院的大夫。

当年马大兰被丈夫的死刺激的早产,被送去军区医院后,是王子腾妈妈帮她接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