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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大兴安岭打猎知青 > 第123章 宝贝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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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初一见气氛变得微妙起来,三人都看向了自己。

心里一寻思,正好也借这个机会敲打敲打那三人,师出有名。

“富贵哥,你安心训练,今天太晚了,明早你跟枣花说一声,让她该出门出门,咱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我保证这马杰,以后指定老老实实的!”

李富贵见张初一亮明了态度,也不好意思继续留下来,起身放下酒碗,从怀里掏出来一个用块皮子包着的小东西,放在了张初一腿跟前。

“初一,哥再说感谢的话就矫情了,这玩意你收下,跑山的时候用着顺手些。”

张初一打开一看,一把精致的匕首出现在了眼前。

长度要比其他匕首长不少,油亮的刀鞘,拔出来一看,第一感觉就是重!

暗金色下发着丝丝寒光,上方的血槽里还有着黑色物质。

手柄上雕刻着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图案,好像一只蝎子。

张初一把玩着手里的匕首,越发的喜欢。

可旁边的两位老爷子对视了一眼,张春福想开口,被段老爷子按住了胳膊,手上加了三分力气。

“富贵啊,这可是太贵重了,不合适,指定不合适。”

段老爷子抿了一口酒,笑眯眯的看着李富贵。

李富贵被看的心里直发毛,在屯子这么久了,这段老爷子头回用这种眼神看自己。

咋一个郎中,也能释放出这么强的杀气。

张初一上辈子到底积了多少德,来到这榆树屯有着这两位大佛守着,未来不可限量。

李富贵心里想了想,说啥瞎话都没用,人老成精,不如实话实说。

“老爷子,俺这不是武装部发了新装备了么,家里孩子心思都在外头,以后也不想跟俺跑山了。

自从初一来了屯子,俺俩搭伙几趟都挺默契,也聊的来。

俺们家就枣花这么一个丫头片子,这件事初一能站出来,俺这于情于理也得表示表示。

上回建国回去说见着红军手里的匕首,把他和初一羡慕个不行,俺就想着这玩意留在手里也没用,要是让建国那个虎比拿走了,指不定捅出多大娄子。

初一这性子拿着俺放心,再加上跟上春福叔跑山,有个好家伙事儿事半功倍!

俺姐夫那人靠不住,建国又在外面上学,俺要不在身边,这让人欺负了远水解不了近渴,还得靠初一多帮衬。”

二位老爷子看李富贵说了实话,也就明白啥意思了。

张春福想了想,开口对着张初一说道。

“初一啊,你这下乡来到榆树屯也有一阵子了,以后有啥打算啊?你现在还小,以后回城里这玩意拿着烫手啊!”

做师傅的肯定心里也替自己考虑,回来这两天,段老西也说过,好像王枣花看上张初一了,可怕人家以后回城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虽然是自己徒弟,可枣花也是从小看着长大的,好闺女一个。

张初一要以后真回城了,那这事还真麻烦。

可徒弟才来了多久,以后的事谁知道?人家能因为你个村里的丫头,抛家舍业留在这林子里?

这王大撇子也是太着急了!

万一徒弟成了那陈世美拍拍屁股走了,自己着当师傅的还咋在榆树屯呆,老了老了惹人嫌,这次先帮着问问话吧,起码留个活话。

“师傅,俺都明白,正好你们都在这,俺也想把话说清楚。

未来的事谁也不知道,不过俺起码能保证,这往后七八年俺肯定还在榆树屯,城里真不一定有这好,至于再往后,俺们都还小,走一步算一步,您们说呢?”

张初一想了想开口说道,恢复高考以前肯定还是在榆树屯待着安稳,鲁省那家不大点地方人挤人,身子都转不过来。

再加上刮的这股风,还是林子里安全。

其他人一听这话那还不明白,李富贵笑眯眯的点点头,自家枣花还小,张初一既然没把话说死,那就是不拒绝,这还不够么?

“春福叔,段老爷子,俺走了,明还得去拉练!走了初一。”

李富贵风风火火的来,又着急忙慌的走,挥一挥门帘子,留下了一把匕首。

“初一啊,你小子真不知道是假傻还是真傻,这玩意拿在手里,以后这八百里林子那你是进出自由了。”

段老爷子笑眯眯的看着张初一说道。

“哼!自己几斤几两,还替别人揽事,没办事先收礼,俺就看看你怎么整!”

张春福端起酒杯子闷了一大口。

“我说您二位,不就一把小刀么?大不了以后打下野牲口,俺多给富贵哥送点不完事了?”

张初一纳闷了,这俩老爷子咋反应这么大?

“小刀?这可是大雁张才的八大件!你拿上它,碰上林子里劫道的,只要是这柳子正统一脉的,见着它得磕头!”

啊?

“啥意思?快快快,展开说说!”

段老爷子冲着张春福努了努嘴。

“师傅,师傅这匕首到底啥来历啊?”

“唉!你说也奇怪,这咋兜兜转转,这家伙事儿又回到了姓张的手里。”

老哥俩干了杯中酒,张春福这才慢悠悠的说起来。

这大雁张三是是二三十年代,东北土匪八大炮头里的一位,江湖上称他们为绿林好汉,老百姓叫他们柳子。

就算是各路军阀对他们也是客客气气的,因为他们用自己的力量,保护着一方安宁。

这张三也是个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抗日英雄。

作为这胡子头,他们身上的装备也是极其精良的,尤其身上的八大件,更是让人羡慕不已。

毛色手枪弹药壳,匕首焖子大砍刀,靴子大衣狗皮帽。

这一身行头那就是身份的象征!

你手里这把匕首就是八大炮头里张三用的那把匕首,这玩意是他最钟意的宝贝,锋利无比,主要是用来吃肉割肉。

底下人跑腿办事的时候相当于尚方宝剑,见刀如见人!

这溜溜转转到了李富贵他爷爷的手里,后来传给了李富贵,听说有人当年用火狐皮做的红帽子给他爷爷换,都没换走。

你小子拿了这宝贝,要是跟人家枣花到最后没成,最好还给人家。”

(?°3°?)

这?

这他娘的还成了嫁妆了?

张初一听到这心里吓坏了,好家伙!

这拿了匕首还得娶王枣花,是!人家是好姑娘,可她年纪才十七八,自己哪能干这事?

这还真成烫手山芋了。

完咯,草率了!

“你还不愿意了?又不是让你现在就娶媳妇,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张春福看出来张初一的顾虑,给吃了颗定心丸。

你小子!

给了九寸想十寸,得寸进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