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一张出来,才能修改前面。
十几张废稿,我先改成正文。
看出这不是个简单的精神病,于是陈默退而求其次:“如果你真的想跳,可不可以不穿红衣服?”
换了个请求,而且很合理,正常人不会拒绝这样的举手之劳。
他甚至没说死之前先一起爽爽,足以证明是个有礼貌的年轻人。
但女人没回答,依旧陶醉般站在栏杆外,似乎随时就要展翅高飞。
“说来惭愧,我这人胆子小,从小就怕鬼。”
女人说话了,语气中略有讥讽:“我是唯物主义者,哪怕变成鬼,我也是红色的!”
“……”
有时候真的很想住进狗窝,至少狗比人容易交流。
“你还很年轻,就像你说的,花有枯荣,你的生命,也应该自然枯萎,而不是选择自我终结。”
“今夕时光匆匆……”
女人垂着脑袋,轻声低语,蓦然张开双臂,如同海燕,无惧无畏,身体前倾,口中大喊:
“明朝春意愈浓!”
“……”
“……”
“……”
短暂的沉默,女人没有跳下去……或者说她跳了,但没掉下去。
她转过头,用一种非常难以理解的眼神盯着陈默,沉默许久,轻声道:
“我墓志铭都写好了,请你放开我的文胸带,这很冒昧,也让我很尴尬,朋友。”
“你当着我的面跳下去,会让我更尴尬。”陈默面无表情,手臂微微用力,把女人拽回栏杆边。
“而且我真的很怕鬼。”
神经病,红衣,楼顶,还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场,这不就是恐怖片经典开头吗?
他可没兴趣当宁采臣!
当然,如果真有聂小倩,就当他没说。
女人很不满意自己的生命还得加班,但考虑到现在情绪不到位,死也死的憋屈,便转过身,和陈默隔着栏杆对视。
“那好叭,陪你再聊十块钱的。”
“为什么是十块钱?”
“一看你就穷,一小时顶多二十,十块钱算你半小时,够给面子了吧。”
伤人不是这么伤的,真的很过分,陈默吸了口烟,一个翻身到了栏杆外。
不得不说,这是个很好的体验,特别是往下看的时候,有种难以言说,想要一跃而下的冲动,完全出自于本能。
或许人类是有可能进化出翅膀的,要不然基因没理由想跳下去,只是被重力耽误了。
“怎么样,什么感觉?”
疯女人一点也不害怕,甚至抢过陈默手中的啤酒,“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半,满足的打了个酒嗝。
“挺好的,风清月明,心旷神怡,特别是这风,住在这能省不少空调费。”
“没文化,这叫人间何所以,观风与月舒。”
“恕我直言,颜汐同学,我记得你是哲学专业。”
“兼修文学。”女人忽然愣住,斜眼瞄陈默,口中念念有词:“你认识我?这怎么行,我还准备带你一起回归群众呢。”
“认识就不好了,不瞒你说,我挺社恐,怕见熟人。”
陈默耸了耸肩,“一起跳下去的话,你我应该不分彼此了吧,毕竟这栋楼有……八十六层。”
“我记得,你说自己怕鬼。”
“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