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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是托徐宁溪的福,因为他曾在他们宿舍短暂地停留过,那床都是保留着他离开时的原样,叫沈荞多了个可以霸占的床,避免了尴尬。

一夜过去,沈荞醒来的时候,宿舍里已经空了。

厚厚的窗帘布拉得死死的,不透一点光进来。

让人感觉无比的失落。

空荡荡的,好没有安全感。

不知道他的好室友们是不是约好了,临走时都没有叫他起来。

而他也刚好睡得死死的,一觉睡到中午,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起来。

沈荞不自觉舔了舔干燥的唇。

舔了一遍后,又是忍不住舔了一下。

怪哉,怎么一股草莓味。

他还没刷牙吧!

本来还差点神经大条地略过,但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觉得嘴巴里都一股子草莓味儿。

真的好难忽视哦~

还不是他习惯的草莓味,好像还串味儿了。

脑海中划过海因的粉红色牙膏,那是草莓味的, 但又不完全像。

摆烂了,想不通就不想了,本人自带乙游系统,已经进化为特级唐僧肉。

总有妖精觊觎我,已经是事实了吧!

而事情的真相是——

海因:今早天气真好,刷上我心爱的草莓味牙膏。

司璟:睡前涂一下草莓味的唇膜,明早起来,嘴巴更加粉嫩嫩喏。

海因&司璟:亲一下再走,不过分吧!

沈荞:这么明目张胆的,我不要面子的吗!

最后来到餐厅解决午饭。

过年期间,餐厅会减小开放规模,但也会持续营业,因为愿意留在节目组的练习生也还是有的,

比如祁升、沈荞,也有一些练习生想要在基地加练要么晚点回家,要么早点回来,毕竟春节回来,节目也要正式进入决赛了。

《偶像101》这档节目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改变了他们。

这次节目的热度在国内选秀史上可以用空前绝后来形容。

叫他们也心生期待起来。

或许成为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偶像也不再是什么闪着钻石光芒的,有些虚幻的梦想,而他们或许就能见证奇迹!

随着节目进行,末尾淘汰的制度,让大家信奉实力为王。

因此他们也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因为努力,他们身上发生的变化。

突然多了许多的粉丝,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关注,这种认知带给他们的也是更加正向的反馈。

原来过去当练习生时的努力真的有用,努力真的会越来越好!

我靠努力说不定能改变命运!

于是连着好几天,尽管训练室空荡荡了许多,但也是有人在训练。

祁升和沈荞也在。

那些平时还有些怕祁升的练习生此时也有些大胆地询问祁升的看法,他的训练心得。

祁升也都真诚地回复,大家关系也更加亲近,就像是真的会一起出道的队友一般。

而沈荞也在其中,和许多练习生熟络起来。

渐渐的,大家对他的印象也不仅限于那个颜值评选的第一名,他的实力也是有目共睹。

有时祁升那边轮不到,就会主动地来请教沈荞,叫他收获了一票好人缘。

钟澜也是打算晚点回家,这几天也都一起在训练。

这天,他们练完中途休息。

沈荞看了眼手机,屏幕里正给他发送一个推送新闻——

《容氏少东家亮相股东大会,竟然是他!》

这缩略的小图,座机的画质,都无损某人的气质。

还有这海拔,在人群中那是妥妥的鹤立鸡群。

这不就是容雪泫吗!

沈荞控制不住地点进新闻里,也就寥寥一张照片,容雪泫穿着一身双排扣的藏青色西装出现容氏集团的门口。

一身考究服帖的西装,极为贴合他的身材,没有一丝难看的折痕,这一看就是高定。

那张脸还是那么的牛逼,应该属于小说圈,头像旁边应该写上 “冰山少爷爱上我”。

还有那大长腿,真是男跪女嫁。

更加可恶的是,这个标题一看很假。

实际为真。

富家少爷人设在爱豆圈里真的很受粉丝追捧,这种和她们带着点阶级差距的人设,会有种偶像从云端走向凡尘的错觉。

所以粉丝们或多或少地都会夸大其偶像的背景。

显得他们愈发是高高在上,独坐神坛。

但,人就是人,何必造神。

在沈荞没注意的时候,微博上关于#容雪泫 股东大会#的热搜也是不停地在涨。

看了没几眼,钟澜就将自己的手机拿走。

“别看了。”

沈荞有些茫然地抬起头。

入目是钟澜温润清俊的眉眼,平日里都像是自带日系小清新滤镜一般的帅颜。

随随便便的入镜都像是日系写真一样,偶尔旁边还会写上几句伤感又清新的句子,比如: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多么温润又诗意的美男子。

可这时,钟澜看了一眼手机屏幕里容雪泫的照片,冷哼了一声,表情带着不屑。

“很帅吗?”

“啊?”

钟澜的自恋型人格上线。

沈荞也是纳闷,钟澜有些怪怪的,难道这时他不应该露出一个空姐假笑,虚伪地跟他客套着,然后又暗自吹逼自己的帅颜吗?

“你是生气了?”沈荞盯了好几眼,有些惊讶地发现。

钟澜的俊脸上泛起微红,将头扭开。

“没有!”语气还比平时更重一点。

不对劲啊。沈荞心想。

“哦,我知道了,你是不是看不得别人比你帅?”

钟澜:“……才不是好吗!”

双手插兜,一副拒绝与他交流的样子。

沈荞最看不得帅哥生闷气,尤其是这帅哥还是他的好朋友。

虽然他自己心里也不太承认,他自己就是个抖m型人格,有时上头了,还会有些奉献主义的骑士精神。

归根到底是讲义气。

所以他也会自己骂自己是乐于助人的傻逼。

就拿盛凌霄举例子,他们当时在国外读书时,这么快就成为这么铁的好哥们的原因,除了两人年纪差不多,男孩子的兴趣差不多之外。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沈荞的奉献精神。

狗子实在是太惨了,来到国外念书,生生因为语言不通成了个自闭儿童。

因此狗子就是喜欢黏沈荞,这可是为数不多可以跟他无障碍沟通的朋友了。

人美心善,还不嫌弃他,真是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他可要紧紧地抓住他!

所以有时候沈荞坏脾气上来,对他又打又骂的,他都表现的一副慷慨就义的样子,劳资忍了!

也难怪,别人会把他们错认为小情侣。

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样子,可不就是小情侣嘛!

沈荞是讨厌别人过分地黏他的,这让他感觉就像是被一个便太痴汉缠住了一样,没法呼吸。

热爱自由的他本来会像一阵风一样,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但是他生生忍住了。

没办法!兄弟需要他!

游戏打不过,他给他上分;考试考不过,他给他补课;打架也是狗熊,英雄来救狗熊了!

以上铺垫都是为了说——

“其实,你在我心里最帅哦!”沈荞露出礼貌不失尴尬的笑容。

其实他是在模仿钟澜的假笑,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叫钟澜看出他其实也是在讲违心话。

事实就是——我最帅!我最帅!

钟澜看了他一眼,选择性地听出自己想要的答案。

也露出一个笑容:“你在我心里也最好看。”

不错,这才是良性的商业互吹。

看到钟澜脸上露出笑容,沈荞就放心了。

因此也没有注意到钟澜在他转过身后,盯着他的背影深思。

刚巧沈荞回头:“钟澜,你下午就要走了吗?”

钟澜从自己的思绪中出来,对上那双明亮的双瞳,像股日光下的清泉,一边是波光粼粼,一边是清澈见底,明亮而又纤毫毕现地映照出自己的容颜来。

他盯着那双眼睛,其实是在盯着那双眼睛里自己的倒影,看见自己缓缓露出一个笑容。

像是水仙的自怜,有一点精神分离的味道。

接着听见自己的声音:“临走前,我们出去吃顿饭吧!”

沈荞根本无法察觉到身旁的昔日好友,已经换了心境。

只是敏感地觉察到对方的情绪有些低落。

也许他是感伤离别吧。

毕竟钟澜长得就是一副多愁善感的文艺逼。

随即他点点头,冲对方扬起笑脸:“必须的,要好几天见不到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