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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风不敢置信,整个人像陡然坠入山谷里。

怎么可能?

他刚刚才把女史箴图和书法送到卢总家,明明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三十亿,还不如投给乌氏的钱多,难道他还比不上乌长谦吗?

卢总要投资的事情现在已经里里外外传出去了,他甚至买了财经新闻头条刊登这件事。

要是让别人知道卢总没投,他的脸往哪放?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句芒被乌歌要走,投资也被乌氏抢走。

黎风忽然反应过来。

不对,这次降投资,难道是乌氏在捣鬼?

卢舜华半夜和自己的老板通完电话,看着墙上那幅草书。

只觉得颇为可惜。

还没有合作,就接二连三出问题,还是这么粗陋的问题。

难怪老板也不敢一次性就投下去,哪怕尽调过黎氏,完全有资格拿这一百亿。

黎风甚至还不如后面入股的乌氏平稳。

杜晚歌和句芒学到半夜,弹幕都没有一条了。

估计是弹幕说的十一点会关掉,也算给她一点私人空间。

平时她一靠近卫生间或浴室,也会短暂关闭,但一次最多好像只能关十五分钟。

杜晚歌把今天的钱实时转给句芒,没有让她捉襟见肘。

躺在床上的时候,她才想起很久没看手机了。

打开手机,黎司期的消息弹出来:“如姐姐所愿【图】,姐姐好坏。”

图里是黎风被泼狗血的画面,黎司期一天都高兴着。

杜晚歌看到,心情也不算太差。

冠冕堂皇的小人,她都不知道这种人怎么能做男主,而且弹幕都觉得他儒雅从容有风度,不知作者是怎么把一个阴险小人刻画洗白成好人的,亦或是作者本身就赞同黎风这种价值观,所以觉得他是真的正派。

杜晚歌嗤笑一声,推卸责任:“我坏?不是你干的吗?”

黎司期站在阳台,楼下湖水粼粼白光在他清晰凌厉的轮廓上泊停一层光边,挺拔眉骨连着高如山脊的悬胆鼻,男人的轮廓一路暧昧又诱人地向下起伏跌宕,彗星眸如一抹刀光撕裂夜色般惊艳。

修长冷白的手指在屏幕上轻轻辗转,打出的句子一派清纯天真:“不是因为姐姐叫我这么干吗?”

杜晚歌轻嗤:“叫你干什么你都干?”

黎司期坐在阳台的露天餐桌旁,拿起一杯朗姆酒浅酌。

他饶有兴味地垂眸低笑:“当然了。”

杜晚歌的消息跳上他屏幕:

“叫你爱上我呢?”

黎司期放下玻璃酒杯,玉白的指点轻点屏幕:

“我已经想爱你了。”

杜晚歌坐在窗边,外面是花园草坪的路灯和飒飒作响摇摇摆摆的树枝,无来由像童话一样的安谧甜蜜。

“那见面吗?”

夜色在他面庞蒙上雾面的光泽,像还没有抛光但华丽的玉石,神秘而缱绻:“好啊。”

杜晚歌垂眸摁灭屏幕,唇角却勾起一丝笑意。

莫名的,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找到一点同频的安心。

翌日,弹幕上线的时候发出尖锐爆鸣声。

『后台提醒我多了一个情节,黎风被黎司期泼狗血,啊!气死我了,黎风的光环都掉了。』

『讨厌死了!!黎司期怎么让阿风出这种丑啊。』

『反派党表示黎司期好A啊,看书的时候贼想让女主跟黎司期,又强又坏还护短,简直就是女主的疯狗,女主让干嘛就干嘛,谁不爱!现在更帅了好吗。』

杜晚歌眼底笑意幽深。

被弹幕实时监视着,为了维持形象,什么都不能做,但黎司期不一样。

他本来就是反派,做什么都合理。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这是唯一一个同盟。

她慢悠悠开口:“反派有动作?”

『是啊,阿风肯定很生气,因为按原剧情,这个时候他被黎司期偷换了书画,导致投资降级,已经很emo了,结果黎司期还淋他狗血。』

杜晚歌笑了笑,还真像是反派能干出来的事,她给黎司期发消息:“听说你偷换了黎风的字画?”

早起洗完澡的黎司期看见消息,用毛巾擦了擦湿润的发尖,只裹着一条浴巾给她回消息:“我偷换黎风字画?姐姐确定不是黎风偷我字画去邀功?”

杜晚歌微微蹙眉。

她问弹幕:“偷换字画什么意思?”

『就是黎风本来有几幅写好的书法,结果黎司期阴险地拿自己写的次品去调换,送到卢总家,到最后才真相大白。』

『阴险,太阴险了。』

杜晚歌扬了扬眉尾:“这样啊。”

她给黎司期发消息:“当然啊,我可是因为你哥的草书对他一见钟情。”

黎司期拿着手机的手停在半空,清厉的眼尾微弯,带着玩味:“你确定你一见钟情的是我哥?”

杜晚歌不以为意:“不然呢?”

黎司期高大颀长的身影立在阳台边,满身热烈喷薄的阳光,精瘦修悍的背脊挺拔如竹。

他随意拿毛巾擦了擦头发,给她回消息:“姐姐,看来不得不和你见面了。”

杜晚歌晚上见到他的时候,是在一个私家园林里。

黎司期挑了一个特别偏僻安静的小亭子。

她来之前,他坐在亭子里看手机,晚风拂过他的发梢,肤色干净如霜白,眉宇偏偏浓烈,眉睫都乌黑浓密,少年人身长腿长,含着冲击力极强的荷尔蒙,似乎只是坐在那里就能扑面而来。

杜晚歌抬步上台阶,他抬眸,看见她的一瞬,眼眸明灭不清,口中却清纯:“姐姐。”

杜晚歌走过去,漫不经心开口:“正常人会约大半夜吗?”

他微眯长眸,尾音微微上扬:“可我们是见不得光的关系。”

杜晚歌点头:“那倒也是。”

他起身走过来:“姐姐草书写得好吗?”

他身上有存在感很强的雪松琥珀冷香潜入她鼻息,不是因为味道浓郁,而是让人想起秋日黄昏在梧桐林里漫步的感觉,黄昏的颜色浓郁撒满树叶,活力饱满得要绽开的璀璨。

强势地提醒她,这座湖心亭里有个精力充沛的年轻男人。

杜晚歌演得如火纯青:“不会写。”

黎司期意味深长看了她一眼,伸出修长匀称的手指解开纸卷,轻轻在桌上一推,在他身前铺展开。

他的指尖轻敲纸面,眼底清澈:“姐姐,我可以教你写几个字吗?”

杜晚歌无所谓地走上前:“写吧。”

黎司期拿起长锋狐毫笔,蘸墨提臂,浓郁的墨汁行云流水飞过纸面。

夜色渐深,他写字时仪态端方清冷。

杜晚歌看向他写的那行字。

伏久者,飞必高;

开先者,谢独早。

他轻轻将笔搁下,意味深长道:“有些东西一开始声誉太盛,反而容易被蛰伏得久的人拉下马,姐姐觉得对吗?”

杜晚歌笑了笑:“我觉得很对。”

黎司期的字,和乌歌记忆里的字迹,分明一模一样。

有些心照不宣的事情,在两个人之间渐渐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