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第二天,梁乐乐在医院做手术的时候,梁长琛请了一天的假在家里搬家。
不是休息日,梁长琛没有叫人,自己开着梁耀怀的车搬了好几趟。
车子进进出出,引得四合院的邻居不时来看一看。
好多人只知道这房子前段时间卖了,偶尔也见到有人进出,但平常却不见人住,现在见到搬进来一对年轻的小夫妻,还开着车,想来家世应该不错。
甘景枳因为怀孕,梁长琛不敢让她搬搬抬抬,也怕她走来走去绊了脚,所以只让她好好在房间里待着。
甘景枳也不想给他添乱,就在房间里整理衣服。
很快就这里完了,感觉有点饿,就到厨房打算做点吃的。
自从怀孕后,她的口味一时清淡一时重,有时候想吃酸的辣的,有时候又觉得东西油腻,有点难伺候。
现在她就特别想吃酸辣鸡爪,还一刻都等不了的那种。
所以梁长琛最后一趟把东西搬回来后,她就让他出去买鸡爪。
梁长琛疑惑地问:“鸡爪?”
“有什么问题吗?”
“媳妇儿,你要是想吃肉,我买鸡腿给你,鸡爪都是骨头,怎么吃啊?那都是没有条件的人想打打牙祭才贪便宜买来吃的。”
听到梁长琛这么说,甘景枳这才意识到,这个时候大家都穷,人口流动又少,更加没有网络,很多吃食只是在小地方里有人吃,所以像泡椒凤爪这些小吃,很多人没有吃过。
于是甘景枳就说:“我就要鸡爪,越多越好。”完了还写了张纸,让梁长琛按照她的要求把酸辣鸡爪的配料也一起买回来。
梁长琛虽然那不明白,不过他知道甘景枳时不时就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他媳妇应该是又有什么想法了,只好按着她的要求去把鸡爪买回来,顺便也把菜一起买回来了。
只是甘景枳没有想到,梁长琛会把她的话执行得那么彻底。
梁长琛回来的时候,提了近二十斤的鸡爪回来。
甘景枳声音不自然地问:“长琛,你这是买了多少鸡爪?”
“你不是说也多越好吗?我就把剩下的全都买回来了。”
甘景枳:“……”
越多越好不是全部包圆啊……
梁长琛看到甘景枳哭笑不得表情,这才意识到自己买多了。
他不好意思地说:“那……你需要多少?吃不了的,我、我拿去部队让我手底下的兵啃。”就是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嫌弃这没有肉的鸡爪。
甘景枳摇摇头,让他再跑一趟,多买点配料回来。
梁长琛只好又出去了一趟。
回来就看到甘景枳在院子里的水龙头下洗鸡爪,他赶紧去帮忙。
甘景枳让他先去做午饭,她都饿了,孕妇饿了是等不了的,但是她做饭不好吃。
梁长琛赶紧进厨房做了两碗面条。
两个人吃完后,就继续洗鸡爪。
然后一整个下午,他们就在家里做酸辣鸡爪。
才把料泡好,还没有入味,甘景枳就忍不住吃了几个。
梁长琛也跟着吃起来,虽然还没有入味,但是沾着那酸辣的汁水啃,觉得味道不错。
甘景枳把一部分留出来自己吃,剩下的让他带一部分给甘景枫,剩下的分给他的同学战友们。
二十斤怎么吃得了那么多,天气也暖起来了,又放不了太久。
晚饭的时候,他们还是回了家属院跟梁耀怀和夏书兰一起吃。
对于把梁乐乐接回来住这件事,夏书兰在甘景枳面前,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小枳,对不起啊,我们也不是想要把你们赶出去,只是事情发展到今天这一步,我们也没有想到。”
甘景枳倒是没有觉得有什么,他们总不能一直住在家属院,现在只不过是提前搬走而已。
而且天气也暖和起来了,没有暖气也没事。
“爸、妈,我们又不是没有地方住,这段时间你们这么照顾我,我还没有感谢你们呢。”
夏书兰还是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可是那房子不是你爸给钱让你买的吗,你和长琛住进去……”
甘景枳没有想到夏书兰心里想的是这个事情。
“不是,房子是我和长琛的钱一起买的。”
不仅夏书兰意外,梁长琛也意外。
这房子明明就是甘景枳自己的钱买的,怎么提起他了?
夏书兰知道甘景枳能赚钱,但实际赚多少,她算不明白,不过梁长琛的收入她是知道的,满打满算加起来应该不会超过五千块,就算出任务的奖金多一点,那到顶了最多再加一千块。
她不由惊呼,“你竟然赚了这么多钱?”
不仅买了房子,平常花钱也是大手大脚的。
之前她觉得他们住在家里,甘景枳又刚来国都,总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便他们,反正她和梁耀怀有工资,能帮他们兜底。
现在看来,她又小看了自己这个儿媳妇了。
梁耀怀也意外,他是知道甘景枳经常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东西的,平常做点化妆品帮人化化妆也有点红包,却没有想到加起来能有这么多。
甘景枳笑着说:“我知道我平常花钱不手软,所以赚钱就得更加不手软才行。”
她没解释什么,有些事情是不能跟他们说的,知道了反而会多想。
夏书兰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提醒一下甘景枳:“枪打出头鸟,你在外面不要告诉别人说自己赚了多少钱。”
“妈,我知道的,我只跟你们说,就是想让你们放心,我们搬出去了,也能过好的。”
“听说你姑姑要来?”
“嗯,家里出了点事,她来散散心,顺便看看小梳子,再看看国都是什么样的。”
“到时候让她到家里来吃顿饭,我们好好招待她一下。”
“好,等她来了我跟她说。”
等吃过晚饭后,梁长琛和甘景枳没有在家属院住,而是直接去了四合院。
他们是骑着梁耀怀他们的自行车走的。
甘景枳觉得,他们也应该买辆自行车才行,四合院离国都医科大学走路要四十分钟呢,骑自行车最多不过十多分钟。
梁长琛没有什么意见。
不过搬到四合院,他每天去军校骑自行车就能少十多分钟,也算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