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景鸿微挑眉毛看着她。
“你想让我做什么贡献?”
苏樱也觉得让个瘫痪的人去卖衣服是不是不太好,可是她回去就要上班,也没时间去摆摊儿。
她迟疑着小声说道。
“首长,咱好不容易来趟京城,带点儿衣服回去卖你觉得怎么样?”
“买张火车票就来了,有什么不容易的?你想来我们随时能来。”
苏樱嘴角抽搐,顾首长的关注点真与众不同。
“哎呀,那咱这趟也别浪费了嘛,我想进一批衣服,我跟杜大哥一人扛一包回去,咱拿到江城卖,能赚个差价。”
京城的发展比江城快很多,这里也是时尚最先流行的地方之一,衣服的款式也很多。
顾景鸿看着苏樱,眼眸之中含着几分笑意,问道。
“你很想赚钱?”
苏樱白了他一眼。
“当然了,谁都想赚钱吧,而且我还想买房子呢,可不就得多赚点儿钱嘛。”
顾景鸿微垂了下眸子,轻轻点头。
“好,我知道了。”
苏樱眨眼,知道了?那是同意还是不同意?
不过这件事还是要跟杜峰商量一下,毕竟要跟着出苦力的是杜峰,他如果不想干这活儿,苏樱只能另想办法了。
她站起来,端起桌上凉掉的饭菜道。
“我去给你热一下,不能都吃炸糕,要吃点儿菜的。”
医生办公室里都生着炉子,苏樱一进去,率先就看到了坐在自己位置上抹眼泪的柳韵诗。
柳小姐看到她之后,那眼珠子立刻就瞪的跟牛眼睛似的。
“你是来嘲笑我的吗?还是来向我示威的?”
苏樱把饭盒放在炉子上,淡淡道。
“我是来热饭的,当然,既然遇上了,我还是有几句话想跟你说一下。”
苏樱用筷子把菜搅合了一下,径直朝柳韵诗走过去。
办公室里的那几名医生以为两人要吵架,都紧张的看着她们。
柳韵诗则是坐在那儿根本没动,只是一双眼睛死死瞪着苏樱。
相比于她,苏樱平静很多。
“柳韵诗同志,同样作为女人我很理解你的情不自禁,但作为顾景鸿的妻子,我还是希望你能尊重我的丈夫,尊重我。我家老顾明确跟你说过他并不喜欢你吧?而且他现在已经结婚了,你还是要稍微控制一下自己的行为,这也是给自己留些余地,你说呢?”
苏樱虽然一句也没说柳韵诗勾搭顾景鸿,但其他人其实也都知道,柳韵诗从来都不掩饰的。
很多同事私底下还偷偷议论呢。
要说柳韵诗长的这么好看,家世也好,为什么会对一个瘫痪不能动的人这么情有独钟呢,而且这男人还是已婚。
所以私底下说柳韵诗不检点的人也不少,不过没人敢当着她的面说,毕竟柳韵诗的家世放在那儿,没人敢招惹她。
柳韵诗脸色发白,嘴唇发抖,她努力想反驳苏樱,没有,顾景鸿才没有说过不喜欢她呢,他只是说把她当个小妹妹而已。
可是面对着苏樱那双了然又平静的眸子,柳韵诗说不出一个字。
苏樱也并没有要再多跟她纠缠,她用筷子搅动着菜,热了之后,用手绢垫着,端着饭盒就走了。
一下午柳韵诗都心不在焉,眼睛红红的老是想哭,付教授看她这个样子,也是无奈叹气。
“小柳,别太执着,顾首长这次回来很不一样,你也发现了吧?既然心里什么都明白,就想开点儿。”
付教授叹了口气,又对她摆手道。
“行了,你今天早点儿下班吧,我这实验再有几天可能也要停了,你好自为之吧。”
柳韵诗猛的抬头看着付教授。
“教授,为什么要停?我们这个实验还可以做其他方向的研究啊,没必要停吧?”
付教授苦笑。
“没必要了,我们做的这些研究数据,已经没什么用了,顾首长的那位小妻子实力超前,估计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出论文,我们这些研究就没意义了。”
柳韵诗气愤道。
“又是苏樱”
付教授却摇头道。
“这不是她能左右的,小柳,你如果用心去观察,你会发现她是个很不一般的人啊,二十岁,拥有这样的成就,全国首例神经断裂修复手术,还成功了,这是会被载入医学史册的,如果是别人有这样的成就,这会儿早就意气风发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可她没有,她沉稳的不像一个二十岁的人。”
柳韵诗脸色难看,对于苏樱能得到自己老师的夸赞很不满。
“她不过就是运气好,论医学成就她怎么比得上老师。”
付教授无奈的摇头。
“我现在想明白了,我不如她,我在她这个年纪的时候还在国外医科大学上学呢。而她已经能和国外权威的医学大佬们一较高低了。”
见付教授对苏樱的评价越来越高,柳韵诗实在不想听下去了,匆匆说道。
“老师,那我就先回去了。”
付教授看着她脱下白大褂离开,无奈的摇了摇头。
柳韵诗终究是太年轻,心里只有那点儿情啊,爱啊,根本听不进去他的话。
柳韵诗下午被苏樱气的一肚子火,又听教授说了那么一堆,更觉得心里堵的厉害,一回家便找了大院里周易辰他们,晚上一起出去吃饭。
付教授以为苏樱是低调内敛的性格,对她不仅改观,还大加赞赏。
殊不知苏樱其实就是害怕,怕有人去深究她的医术从哪儿来的,她是真的解释不清,怕被人家切片研究,所以才不得不低调。
低调的苏医生只是在水房给顾景鸿洗了个衣服,没想到就遇上有人要请她吃饭。
周煦北站在她面前,眼神清亮阳光。
“苏医生,肯德基是外国来的店,跟我们中餐的味道是不一样的,每天排队的人都很多,我已经打发我朋友去排队了,我们现在过去,应该很快就能吃上。”
见苏樱一脸茫然的样子。
周煦北俊俏的脸上扬起一抹笑容。
“你肯定没吃过炸薯条,配着番茄酱吃的,我很喜欢吃里面的原味鸡,很好吃的。”
苏樱嘴唇动了动。
肯德基嘛,谁没吃过了?1987年,确实是肯德基入驻国内的第一年,是个稀罕物。
不过谁说薯条沾番茄酱最好吃了,明明原滋原味最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