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贯将案卷送达东京,赵佶在垂拱殿内看着孔若蒙和孔家诸人的口供,赵佶将诸位宰执们请来,说道:“这卷宗吾是看不下去了,诸位看看吧!”
梁师成将这些卷宗抱给诸位宰执们翻阅。
宰执们开始翻阅卷宗,在场的宰执们都是长期担任过州县监司的,本来对这些地方豪强的所作所为就十分熟悉,他们太了解这些地方豪强的所作所为了,草菅人命,玩弄司法这些都是常事。
宰执们对这些事情早就习以为常了,看着这些烂事情,宰执们的眉头是越来越紧,尤其是他们居然敢凌辱官员,私藏甲胄兵仗等事,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章惇首先忍不住了,将卷宗放下后说道:“官家,孔家所为,已然就是谋逆了,更待何言?不将此明正典刑,国朝还有法度吗?”
韩忠彦说道:“孔家之所为,说是触目惊心犹不能止,但是现下关键问题还未明朗,孔家为何甘冒奇险,伏杀郑侠,难道真的以为,一路提点刑狱被杀,朝廷会无动于衷吗?臣想孔家不会如此不智吧!”
这话确实在理,孔家又不是乡野之中那等无知土豪或者蛮夷酋长,怎么会不知道一旦郑侠遇袭,朝廷必会穷究此案,在这等情形下,孔家还要行此等事,就不得不令人疑惑了。
郑侠手中,到底有孔家什么秘密,能让孔家如此疯狂。现今孔若虚已死,唯一能解开这个谜团的,恐怕只有郑侠了。
赵佶沉吟半晌,对梁师成说道:“梁师成,你带着翰林医官和御药,去探望郑侠,询问他是否有什么要密奏于吾的。”
梁师成领旨去办。
于此同时,童贯也来到郑侠的住处,想要从郑侠那里得知孔家为何要袭击他。没想到郑侠只用了一句不知道就将童贯打发了。
童贯好歹是领圣命前来查察此案的钦差,闻言直接说道:“郑提刑,此案全案皆已明朗,唯独孔家为何袭击郑提刑,尚未弄清缘由,现今孔若虚已死,孔若蒙只不过受命而行。唯一知情的,就是郑提刑了,若是郑提刑有什么线索,告知本都知,也好早日查明真相,为郑提刑报仇雪恨。”
郑侠根本不为所动,直接说道:“童都知,老夫现今疲乏,无法多言,请童都知自便吧!”
童贯气得牙痒痒,但是又拿郑侠没办法,只得离开。
垂拱殿内,赵佶和宰执们还在商量如何为此案善后,这等大案,漫说地方监司,就是刑部、大理寺也都不敢自专,一应人犯,肯定要押赴东京,审断清楚的。赵佶之前想的就地处决显然不可行了。
涉案的人犯物证如此之多,案情又如此复杂,如何处置,首先就是摆在君臣们的面前的第一个难题。
思来想去,韩忠彦提议成立置勘院,所谓置勘院,凡因事置推,已事而罢者,诏狱谓之制勘院。就是临时性的审理组织,通常被称作“制勘院”, 有案件时方才设立,案件终结时便自动撤销。这一点与普通案件的审理机构完全不同。置勘院属于诏狱,诏狱的设置大都是用来审理与朝廷利益相关的重大案件,这点倒是符合本案。
而且设置置勘院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选用官吏可以灵活一些。
由于诏狱案件事关重大,法官的选任多由皇帝临时选派。这种方式选派的审理官员并不一定都是专职司法官员,为了牢 牢掌控最高司法权,皇帝甚至故意选派与司法机构不相关的其他官员来主审诏狱 案件。最为常见的是,如果皇帝认为某一个机构的官员无法单独处理案件,就会指派多个不同机构的官员联合起来进行审讯。此种方式被称为“杂治”。
赵佶可以选任比较听自己话的官吏,可以尽可能的把握案件的走向。奉诏处理诏狱的官员被称作“制使”,制使的选任并无限制。这点对于赵佶来说还是很有利了。
但是置勘院到底是文官们做主,不是皇城司,置勘院审断案件,也是有一定规则的。也就是制勘条例,审断案件必须依照该条例进行。
置勘院的三大规则就是,第一,审判独立; 第二,“大案”杂治;第三,差官录问。
诏狱的审判必须独立进行,无皇帝指示其他官员不得介入。而且为了防止审理人员在审讯过程中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法律规定:“应降宣敕推勘公事,并须据实勘鞫,不得抑勒。”至规定审理人员在审讯时期内不得回家,亦不可会见无关人员。
杂治就是意指多个不同 机构的官员联合起来进行审讯。按大宋规定,天下疑狱,谳有不能决, 则下两制与大臣若台谏杂议,视其事之大小,无常法。一般来说,即命御史中丞、刑部侍郎、大理寺卿鞫之,谓之大三使司; 又以刑部员外郎、御史、大理寺官为之,以决疑狱,谓之三司使。
还有就是差官录问,指的是由一名未参加庭审、无须回避的司法官员对案件进行核查,再次审问被告,与其核对供词, “令实则书实,虚则陈冤”。说白了就是为了防止审理人员徇私舞弊、奸臣胡作非为,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最为普遍的做法是审讯人不可作为录问人,审讯机构不可作为录问机构。如御史台审理的案子,则由非御史台的官员录问。
赵佶也想过,这等大案,是没办法秘密进行了,只有将其公开,令百官群臣,天下读书人看看,才能消除疑虑。否则他们会认为这是赵佶炮制的什么冤狱。
赵佶说道:“如此就依宰臣的,设置勘院,召两制以上大臣推举公正明法官吏,共治此案!”
宰臣们赶紧去办,赵佶也在垂拱殿内等候大臣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