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衾禾和谢祈年结婚的时候其实并没有请太多的来宾。
他们将这座小岛布置的如梦似幻的,鲜艳的鲜花直接铺满了整个婚礼现场。
在9月,本就已经不是鲜花大部分开放的季节了。
但是现场却铺满了鲜花,而且都是真的,周围都散发着鲜花馥郁的芬芳。
婚礼当天谢祈年特地穿了一身酒红色的西服,还特地用摩丝给自己整了一个造型,生怕让人看不出他是主角似的。
大背头直接将整张英挺的脸都完全露了出来,显得更加的桀骜不驯,意气风发。
“啧啧啧,要不是怕抢了我们琪琪的风头,我今日都要穿穿这红西装到底是个什么感觉了,瞧他高兴成这样。”
符霖吐槽道。
谢祈年这副孔雀开屏的姿势已经维持了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
结婚邀请函什么的都已经发到朋友圈去了,生怕别人不知道是的。
“这恐怕不是红西装的原因。”
裴遇看着自己的手机,现在离婚礼正式开始还有一段的时间,他也该好好的策划一下之后的婚礼该是怎样的情景了。
婚礼开始时现场响起了淡淡的纯音乐,接下来就是谢祈年那惊天动地的嗓音。
“一首《形容》送给大家!”符霖抢过话筒嗷了一声,之后撒腿就跑。
谢祈年想去打他都来不及。
这是他醉酒时在ktv里面唱的一首歌,也是因为这两天太过高兴,所以得意忘形,对着林衾禾的照片唱的那么一首歌,结果被这小子给偷偷录了下来。
现场的音质虽然有些嘈杂,但也算不上是难听。
因为酒精的缘故,嗓音所发出来的声音都带着些淡淡的哑。
“原谅我不可自拔,见到你我百米冲刺都会停下。”
林衾禾缓缓的走入现场,听到这一首歌有些许愣神,但是目光穿越长长的红毯落在谢祈年的眼眸时眼角不自觉地荡开了笑容。
这一下黄蓉周围的鲜花都掩盖不住她身上的光芒。
两人对望,好像隔了千年之久。
“好看好看,说新娘子好看!”
江知渺举起自家儿子的小手,拼命的鼓掌。
臭豆腐也十分应景的哇哇哇的几声,可惜年龄还太小,说不出什么话来。
只不过那小屁股一扭一扭的,显得十分的高兴。
婚礼简单而又热烈,现场所请的都是谢祈年和林衾禾的好友。
“新郎,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华丽而又古板的辞藻并不是他们所喜爱的。
幸福会用时间证明,所以谢祈年直接跳过了中间这一个环节。
将头纱放下,直接遮住了这些人好奇的目光,轻轻的吻了上去。
和之前的缠绵悱恻不同,这次是单纯的一个吻,也是他们正式开始一段关系的证明。
“林衾禾!爱我吗?爱我吗?爱我吗!”
身后的背景音乐像是故意折腾谢祈年一样,包括之后醉酒的话,也被一字不落的发了出来。
“哦~”
现场一阵哄笑。
没想到骄傲如他的谢大少爷居然醉酒了,还有这么一天。
谢祈年倒是不觉得害臊,手还握着林衾禾的手,迟迟不肯放开。
“你爱我吗?”
“当然……爱。”
这醉酒了还真是可爱。
林衾禾直接踮起脚尖又在他的唇上亲吻了一口,以证实自己的情感。
把谢祈年幸福的不要不要的,一整天嘴角都翘上去,就没有下来过。
敬酒的环节,林衾禾直接换了一身红色的旗袍,和谢祈年身上这一身酒红色的西装简直是相辅相成,可以说是明晃晃摆在明面上的情侣装了。
婚纱可以藏在底下穿运动鞋,可是旗袍却不可以。
林衾禾自己也挺想尝试一下穿高跟鞋到底是个什么感觉?
可是当走出来的那一刹那,直接吸引了谢祈年的目光。
摇曳生姿,和他平时喜爱的淡色衣装不同的是,这身红色旗袍衬的林衾禾的皮肤更加的白皙细腻。
圆润光滑白皙的腿,若隐若现。
因为妆容的缘故,连眉目之间都掩盖了那一层清冷,反而多了一分难以言说的妩媚。
两种感觉交杂在一起,简直像是成年的美酒所散发出来的醇香,清雅中带着些许勾人的醇。
“恭喜。”
“恭喜啊,谢大少。”
在无数声恭喜之中,谢祈年的尾巴简直要翘上天去了,一手紧紧的揽住林衾禾的腰肢,一手拿着酒杯。
那春风得意的模样简直不要太明显。
林衾禾是滴酒未沾,谢祈年可挡了不少。
好在身后还有几个伴娘伴郎团,要不然这些好兄弟可是要叫谢祈年往死里灌。
谁叫他前两天如此得瑟的?
婚礼进行到后面还有许多环节,可是这些人都按耐不住了,想去那谢祈年的洞房。
“我说你们大白天的就想要闹洞房?”
谢祈年睨了符霖一眼,心里已经在盘算着如何将这个臭小子给弄出去了。
“我说你不也是大白天的就想进洞房吗?”
符霖有样学样的学了一句,惹的周围的人都哄堂大笑起来。
“你到底是伴郎,还是伴娘啊?”
“当然是伴郎啊。”
“哦~你再闹下去,我不介意将你变成伴娘。”
谢祈年淡淡的威胁道,脸上挂着的都是漫不经心的笑。
可是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符霖却知道这家伙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那既然嫂子愿意,我也可以当一回伴娘啊。”
“滚滚滚!”
“好好好,祝二位早入洞房,早生贵子!”
在谢祈年巴掌打过来之前,符霖连忙说了这么一串话,撒腿就跑了。
虽然婚礼上的两个主角都已经走了,但是余下的伴郎伴娘却继续玩着游戏。
谢艳珏本来作为新郎的姐姐,应该是新郎那一方的人,可是她却穿上了伴娘的衣服。
一身烟熏妆,在这些打扮清纯的伴娘当中显得十分的显眼。
“艳姐,你就没一个看上的吗?”
江知渺凑上去八卦,对这个性格酷飒的美人十分有好感。
对面的那些伴郎都各有千秋,长相都十分的不俗。
“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没兴趣。”
谢艳珏今天扫过去发现都是几个脸熟的人,兴致缺缺。
差不多都是一起长大的,自然就知道这些人私底下是个什么德性。
现实中没有谁会对自己的青梅竹马起兴趣,一看到对方可能就会想起对方没脱裤子拉屎的场面。
谢艳珏本来想转身就走,可是没想到在人群中突然看到了一个出类拔萃的男人。
即便是在这群容貌不俗的大少爷里面,也显得十分的显眼。
和那些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不同的是他身上有着岁月的沉淀感和难以言说的帅气。
“他是谁?”
谢艳珏直接掐灭了手中的烟,拿着已经灭掉的烟蒂指了指人群中那个耀眼的男人。
“他不是你舅舅吗?”
江知渺看了过去,自然也认出了这一身伴郎服的男人是谁。
是任冕。
也难怪会被这位姐看上,宽肩窄腰大长腿,将近1米9的身高,虽然30多岁,但是岁月丝毫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残忍的痕迹。
站在这一群小年轻当中也丝毫不逊色。
一身简单的伴郎服,却撑的满满的,浑身都是漂亮的肌肉线条。
就像是谢艳珏之前在南霍尔山上见过的狼王。
“舅舅?我可没有什么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