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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美食计 > 番外:宋元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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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人眼中,宋元驹是个英雄人物。

他与孔先生的关门弟子石青,一勇一智,跟随晋家家主出生入死多年,平定四海患乱,功劳赫赫,天下得以平定之后,便接下了嬴穹嬴将军的位子,手中掌控着晋家数十万精兵。

可除了打仗之外,他自认自己这半生,也挺平淡繁琐的。

他出生在一户极其普通的农家,自幼喜欢跟人打架,读过两年书,但最爱的事情就是挥着锄头在田垄边苦练力气。

他那时什么想法也没有,认为自己这辈子大约也会跟父亲一样,老老实实地将一辈子都奉献在这几亩田地里。

直到励王的兵马打了过来,毁了他们大半壁家园,他眼睁睁地看着年迈的祖父为了保护他不被强行征入励王的军队中,被那些人拿长刀活活刺死。

从那日起,他的想法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为祖父守孝满一百日,他留下一纸书信第一次离开了家。

那年他才十一岁,做事全凭借着一股热血冲动,抱着为祖父报仇的想法,他加入了福王的麾下,从一名最低级的步兵做起。

那时他连盔甲都捞不着穿,打仗的时候,全靠着满身的血肉抵挡敌人的刀剑。

半年后,殷励身死,刺穿他胸膛的那把剑,是宋元驹的。

福王大大嘉奖提拔了他。

可他非但没有感到一丝大仇得报的轻松,反而觉得肩上的担子又重了许多。

那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立于世的使命感。

他开始真正地学习战场上的用兵之道,有仗打的时候总习惯冲在最前头。

然而近十年下来,在四分五裂的形势之下,福王的势力并没有得到太多的扩张。宋元驹也渐渐发现福王心胸狭隘,只顾眼前薄利,并非明主。

肃州城外,他们被韩家大军围困,还未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对手便狠下杀手。

他拼死逃了出来,躲到一处小镇上。威胁一位小姑娘给他治伤。最后为一名沉着寡言的蓝眸少年所救。

养伤的那段时日,日子很平静,隔壁的小姑娘总能折腾出许多新鲜的好吃的。每一样儿都是他这辈子不曾尝过的美味。

那名名叫晋起的少年,还是一如既往的不爱说话,但他却日渐地感受到对方绝非池中之物。

分明年纪比他小了那么多,可在许多细微的处事习惯上却老成稳练的让他都自愧不如。

那时他在想。这样的人,应该也上战场才是。在这小镇子上太埋没了。

直到他即将要离开桃花镇之时,临走之前他跟他说了那样一句话——若他心中尚有抱负未展,来年可去京城晋家寻他。

他的猜测越发得到了肯定,此人确实并非普通的乡野少年。

可当时他刚历经过一场大败仗。诸多想法需要归拢思考,并没有将这句话太过于放在心上。

他本想着打打杀杀这些年也没打出什么名头来,险些丢命不说。重要的是一丝成效也没有,倒不如回家去过安逸的生活作罢。

可真的回到家中之后。他却发现,多年来的军旅生活让他养成了太多无法改变的习惯,他根本忍受不了成日脑中无所事事,吃饱等饿的枯燥生活。

他已年过二十,父母焦急他的婚事,想让他尽早成亲为宋家开枝散叶。

宋元驹十分头疼,也再一次看清了自己的内心——他注定没办法普普通通的过完这一生,他还是想要回到战场上去。

若不然,他下半生只怕要永远活在遗憾当中,无法甘心。

他洋洋洒洒地跟父母表明了自己的志向,希望能得到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说的很好,我儿子果然有出息,爹为你感到骄傲。”父亲用他那干了大半辈子农活粗糙的大手拍了拍他的肩,继而道:“时辰不早了,洗洗睡吧,明日起早跟我去插秧。”

母亲道:“村长家的二女儿比你小三岁,除了脑子不大好使之外其它的都不错,你这么大年纪了,咱家又一般,能讨到媳妇已经很不容易了——后日娘便让媒人安排你们见一面,若没有大问题,就尽早把亲事给办了吧。”

“……”

当夜宋元驹一夜无眠,次日天未亮,他起的比插秧的父亲还早,又一次逃出了家门。

离家之后,他有着短暂的迷茫,不知该往何处去,权衡了诸王的势力,他仍无从选择——他们与福王,似乎并无太大区分。

难以抉择间,他忽然想起了去年桃花镇上,那位少年曾对他说过的那句话。

晋家……

若真是晋家的话,或比一切都好。

但他不敢确定,只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沿途一路游山玩水地来到了京城。

令他意外的是,昔日的乡野少年如今摇身一变竟是成了晋国公府的二公子晋然!

宋元驹欣喜万分,与之交心长谈一场过后,心内隐约升起了希冀

那时他在想,自己这匹千里马,许是真遇上伯乐了。

从第一次将这位年轻人称呼为自己的主子之时,他应有的人生轨迹,似乎才刚刚开始——

也是在这时,一次偶然,他得知府上寄居着的表姑娘谢佳柔,竟是当初他手刃的叛王殷励的孤女。

不知是出于好奇,还是心底隐约的愧疚,向来鲜少会将视线停留在女子身上的他竟不自觉地注意起了这位性格清冷的表姑娘。

明月楼中初次相见,他觉得她端着士族女的架子,纵然极美,却让人生不出欣赏的心思来。

再见是她让他从中将香囊转交给主子。

他那位眼里心里只有江姑娘的主子,可谓是洁身自好的典范,平日对别的姑娘看都不看一眼的人,更别说是收下这等暧/昧不清的礼物了。

他不收。宋元驹却也没扔,而是藏进了自己的怀里。

那日她跌入湖中,无人敢施救,他险些就要不管不顾地要跳下去,那时他豁出去地想——管那么多呢,真玷污了她的名声,他娶了便是。

虽然上天到底没有给宋元驹这个机会。但那时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晚开的情窦终于有动静了。

但最多只是在她生辰之日让人送上她最爱的茉莉花,讨一讨她欢心,并未想过要真的如何。

宋元驹清楚。二人之前是有着距离的。

她值得更好的生活。

直到那晚在西园中,她的丫鬟惊慌失措地向他求救,他将她自塘中救起,她不慎发现了他一直藏在怀中的荷包——月色投在塘面。四目相对间,他失笑了一刻。竟还有了短暂的窘迫。

在谢佳柔心中,那时他的心思大抵是昭然若揭了。

只是鬼使神差的,她也没有过多的抗拒。

甚至于……有些欣喜自己这种活在阴暗中的人,也有人肯细心地去留意。甚至喜欢。

那日酒后,宋元驹壮起了胆子,在枫林中对她许下了要带她离开晋家的承诺。

有生以来。他还是第一次那样想要去保护一个人,想带她逃离种种束缚。

那晚意兰阁竹林中。她嘱咐他平安回来。

虽未明言,但对彼此的心意,二人已是心照不宣。

谢佳柔向来循规蹈矩,甚至任他人摆布,她肯迈出这一步,必然是花了极大的勇气,下了极大的决心,宋元驹心下了然,故而倍觉珍惜。

“等仗打完,我就求主子让我带她离开这些纷扰之地,去她喜欢的地方落脚安家,让她能做回原本的自己——”他在梦中,经常这样说。

可这一切还未开始来得及施行,便陡然结束了。

晋家忽然死了好几个主子,宋元驹最在意的却是别人最不在意的谢佳柔

他疯了一般的赶回了京城,一切却早已落幕,她临走之前将一切都做了,什么也没有留下来,哪怕是一句话。

他醉倒在他坟前一整夜,次日早,策马离去。

若被旁人知道了,或许会觉得他太过薄情,说放下便放下——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段时日里他有多么煎熬。

但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注定不能为儿女之情绊住脚步。

接下来的数年中,他也没忘记过她,只是事情经历的更多了,看别人秀恩爱秀的多了,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感情似乎与别人不同——他对谢佳柔的感情,与其说是深爱,倒不如说是在愧疚的前提之下,所衍生出的保护欲。

不忍心,所以想要保护。

但这个认知已没有太多意义了。

他想他这一生,大抵也没有办法像别人那样用直觉去喜欢谁了。

可事情总是会出乎人的意料。

他成亲了——

成亲的对象,是向明明。

说起这段感情,宋元驹颇觉哭笑不得。

以下为自述——

我跟向明明认识有四五年了。

第一次相见,是在阮平,大军被围困,我听从了石青的提议带人杀出重围,向明明当时就在我带的那支兵里,只是那时我并不知道这个名字。

那晚我身负重伤,带的兵死了大半,向明明一路跟着我抵达了援军行辕。

回营之后,我心下愧疚难安,这个小兵便在一旁安慰我,拍我的马屁。

时日一久,我渐渐发现这个小兵很喜欢黏着我,跟在我后头——不过每个人都有崇拜偶像的权力,我这个人又是出了名儿的没有架子,于是一来二去的,竟同其越走越近了。

一起上战场杀敌,一起操练,一起喝酒,俨然已成了知己好友。

向明明虽然身板儿看着有几分瘦弱,但在战场上却毫不含糊,堪称得上是勇猛了,几年的仗打下来,一步步升为了都师。

战事停歇之后,我跟随主子回了京城,安稳下来,干脆在京中买了宅子,把已经年迈的父母亲都接了过来养老。

可他们总还是爱为我的亲事操心,老两口儿平时没什么别的事干,净琢磨哪家的姑娘不嫌我是个老男人,愿意嫁过来的。

最后几番合计不成,竟将主意打到了向明明身上。

我当时直给他们吓懵了,险些跪在当场。

已经到这种地步了吗?

爹,娘,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我尚且来不及去措辞拒绝他们逼我走上断袖之路的决定,视线中却忽然多了一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

那张脸……赫然就是与我朝夕相处的向明明。

‘他’不时地扶着发髻,局促的脸都红了,“这些年来穿男装穿惯了,忽然换回来觉得实在别扭……是不是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这不是一出现成版的花木兰吗!

我当时险些昏了过去,无法容忍自己瞎了这么多年。

行军打仗时,花木兰这出戏是经常会被玩笑着提起的,我常常嗤之以鼻,心道女子就是女子,如何能混在男人堆里,一连这些年都不被发觉的?

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可如今望着穿上裙装也毫无违和感的向明明,我竟不得不承认自己也成了广大瞎眼群众中的一员。

我一时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半年后,才算勉勉强强地从这个阴影中走出来。

而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我竟从自己身上发现了许多从未出现过的情绪。

我甚至学会了传说中的吃醋。

不止是现在的醋,就连之前的也一并吃了——我常常想到向明明在军营当中,除了我之外,还曾经与谁勾肩搭背过。

军营里曾与她走的过近的一些哥们儿也非常有自知之明的惶恐起来,一时间闹的人心惶惶。

我这才算是明白真的喜欢一个人,是种什么滋味。

不仅是保护,更多的还是一颗心会跟着七上八下,时常让人因为一点小事就大为恼火。

石青他们一伙人经常暗下耻笑我,说我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活像是个半大小子。

我不以为耻,反以为幸。

晚是晚了点,但好歹来了不是?

再者说了,我成亲后的日子过得很舒心——

父母了却心愿之后,不爱唠叨了。

媳妇听话乖顺,知冷知热。

作为一家之主的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们从没有二话。

“爹,娘,今天的饭我来做。”

“做吧。”

“媳妇,我想洗碗。”

“好,听你的。”

欸,这日子过的,简直是为所欲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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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祝大家元宵节快乐,因为过节的原因,最后一篇压轴的番外决定也由今天放出来了,大约在下午三点左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