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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院回来之后第三天,司远竟然来了!

这个时候路寰身上的红肿已经基本消退,虽然不说完全看不出来,但跟头一天比起来却已经好太多了。

因为过敏的关系,剧组不得不将她的戏份努力向后延迟,她杀青的日期自然而然的也就后延。

司远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隋岑过来敲的门,开门就笑容暧昧的说,“请称呼我为爱的使者。”

路寰:“……”

但是当隋岑往旁边一闪,露出来后面那个正往这边走的人时,她竟也觉得这个称呼有那么点儿实至名归。

司远一身亚麻的短袖衬衫和短裤,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窄沿帽,就这么带着满身的阳光走过来,走过来,英俊帅气的一塌糊涂。

路寰连隋岑是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等回过神来,司远已经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脖子,“怎么弄成这个样子?”

她不好意思的一笑,试图蒙混过关,“失误,失误而已,你怎么来了?”

司远高高的扬起眉毛,同时带点好奇的往房间里面瞅了眼,“去外地办了点事,回来的时候经过附近,就顺道过来看看,呵,那是传说中的炕吗?”

什么呀,还传说中的……

路寰说,“对啊,好玩儿吧,没见过吧?进来坐坐么?给你倒一杯本地特产的枣汁,再配一块枣糕,简直好吃到爆。”

司远失笑,“你倒是会吃,等会儿,我给你带了点东西,先让人送上来吧。”

路寰一边看他打电话一边好奇,“什么东西啊?”

司远抽空回答,挺不在乎的样子,“也没什么,就是听路叔叔说这附近买东西不大方便,随便买了点你平时爱吃的。”

不多会儿有两个人用酒店里的行李车拖来了一车四个大纸箱子,路寰兴致勃勃的拆开一看,乐了,“还真是平时爱吃的。”

真没什么特别的,上面两箱全都是些水灵灵的,还撒了冰块镇着的水果,一开箱,浓郁的果香味扑面而来,整个人都觉得清爽了

下面两箱则是各种零食点心什么的,都是市面上很少见的牌子。

司远还非常细心的说,“房间里有冰箱的吧?要马上放起来才不会坏掉,我听说这里水资源不是很丰富,水果种类也不多,这几天还住得惯吗?”

但是路寰并没有马上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用力叹了口气,“放不开啊。”

司远:“什么?”

路寰抬头,幽幽的看着他,“这可不是外面那些五星六星级酒店,冰箱大的放几个人都绰绰有余,算了,你自己进来看吧。”

迷迷瞪瞪的进去一看,司远也沉默了。

可不是放不开么,整个房间里就只有一个小冰箱,超级小,塞上两扎啤酒就满了的那种程度……

俩人郁闷了一阵,对视一眼,只好自己留下一小部分水果和绝大部分耐储存的零食,剩下的全部拿出去做人情。

隋岑给路寰调了五天,这会儿刚好有时间,她就又找了司机老孙,请他介绍个有代表性的地方。

司远很自然的伸出手,“麻烦您了。”

老孙一怔,也笑着伸出手来跟他握了下,完了之后还感叹,“我活了这么大把年纪,跟人握手的次数数都数的过来。”

上车之后,司远通过手环通讯器给路寰发短信,“握手,很奇怪?”

路寰看了他一眼,有点意外,没想到他竟然会这么在意。

对于司远来说,从小的教育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礼仪,包括对长辈的鞠躬,对同龄人的问候,以及对同性陌生人和生意对象的握手等等。

而同样的,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周围所有人也都是这么做的,所以他也从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路寰也想不出该怎么回答,两人就这么在后排座位上发了一路呆。

老孙推荐的是一家号称百年老店的羊肉泡馍店。

他一边停车还一边介绍背景历史,“我爷爷那会儿就有这家店了,老爷子传给了他儿子,然后又传给孙子,也就是现在的老板,实惠又好吃,真材实料,分量也足。”

店面不大,而且位置也不怎么好,如果不是当地人的话,真的挺难找。

内外的装潢也是颇具当地特色的淳朴粗犷风格,木桌子木板凳,空气中飘散着浓郁的羊汤膻香味,站在门口就能看见里面一口黑色的大铁锅,里面翻滚着乳白色的汤汁,气势恢宏,跟小资、浪漫什么的完全不搭边。

百年不百年的路寰是不知道啦,不过这个味道倒是真香!

假设外面再刮起黄沙,呜咽的风声合着阴霾的天空,路寰都怀疑会不会下一刻就有一位风尘仆仆的侠客推门而入!

然后侠客就会随意的捡一张桌子坐下,摘下斗笠抖一抖,在黄沙扑簌中向店小二叫一壶烧酒和两斤熟牛肉。

当然,不可以是唐宋等等这类杀牛犯法的年代……

或许天色已晚,昏黄摇曳的灯光下,徐娘半老的老板娘扭动着丰腴的身段,用完全不同于江南水乡细腻女子的妖娆妩媚请他讲讲江湖事……

想到这里,路寰忍不住激动起来,她抓住司远的手,双眼闪闪发亮的赞叹道,“这是块宝地啊!”

司远沉默片刻,挑挑眉毛,“哦。”

他早就该知道这丫头的脑洞又不受控制了!

老孙熟门熟路的去柜台后面跟糙汉模样的老板打招呼,“来三碗!”

店里主打羊肉泡馍,除了这个也还有羊肉臊子面和炖羊肉,如果客人不特别说明的话,那么店主就会自动认为他点的是泡馍。

店面虽然简单,不过十几张桌子都擦的锃亮,不见一点油污。

老板去一旁捞肉熬汤,老孙拿了几个饼过来,往路寰和司远眼前一推,“掰吧。”

两个人都是头一次吃这个,还觉得挺新鲜,当即兴冲冲地学着他的样子掰起来,好似一场游戏。

老孙嘿嘿一笑,似乎有什么秘密的样子,可是偏又不说。

他十指翻飞,不仅速度飞快,而且掰出来的每一颗馍馍都像是经过了测量和规划一样,几乎没有任何尺寸上的差别,统一比黄豆粒略大一点。

那么规整的一群馍粒堆在碗里,安安静静的,有种说不出的美感。

可再看路寰和司远,俩人也就兴奋了不到五分钟,然后手指头就开始火辣辣的疼了。

羊肉泡馍的面饼不是发面饼,非常硬,而且劲道又弹性,随便撕扯两下都觉得费劲,更不要说要用指肚把它们掐成一点点的颗粒。

再加上外行人没经验,不会使巧劲,没多会儿就要歇菜。

老孙很不厚道的大笑出声,“手指头疼了吧?瞧瞧你们掰的,大的大小的小,等会儿怎么吃啊?”

路寰和司远面面相觑,看看人家掰的,再看看自己掰的,都有种想去死一死的冲动。

邻桌的邻桌跟老孙是旧相识,听见之后嘲笑道,“老孙你别不厚道,欺负人家外地的大姑娘小伙子的,人家面嫩,手也嫩咧!”

说完,那人又朝路寰他们吆喝,“别听他胡说,他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就会掰馍咧!”

满屋子的人,包括店老板在内都哄堂大笑起来。

路寰和司远也跟着笑的不行,笑完了,又继续闷头掰……

这顿饭,俩人光是掰馍就花了将近一个小时,返工了好几遍。

一开始好容易掰完了,还没来得及欢呼呢,店老板就把脑袋摇的跟个什么似的,坚决让他们继续掰。

第二遍还不行,一直到了第三遍,店老板这才勉强给他们回了锅,一边做还一边叹气,直言不讳的说外行人吃坏了他的羊肉泡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