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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科幻小说 > 狂仙 > 第九十一章 透风的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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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火中烧,睡不着,行不行啊?”陈太忠火了,直接反问一句。

刀疤的脸登时就红了,也没再说什么。

不过在共进早餐的时候,她低声说一句,“您要实在有需求,我可以侍寝的。”

“什么?”陈太忠正在考虑通过耳朵发出神识,该怎么做,猛地听到一句声音极低的话,禁不住愕然发问。

“呃,没什么,”王艳艳两口划拉完碗里的饭,低着头端起碗,“我去洗碗。”

你这个相貌,也要侍寝?陈太忠回味一下,总算反应过来她说的是什么了,他哭笑不得地撇一撇嘴:咱就不说主仆有别了,但是……你总不能糟蹋主人太狠吧?

天上下雨,他俩就不想再赶路了,吃过饭之后,陈太忠摸出一支长枪,就在雨地里练习起了燎原枪法第七层。

随着瓶颈越来越松动,他习练这第七层,也就越来越有感觉,尤其是昨天一战,他找到了久违的豪气,隐约中觉得,晋阶也就在这三两天。

当然,这只是他的感觉,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那就是另一说了。

午后,王艳艳又做了午饭,不得不说,她是一个极其称职的女、仆。

修者一旦陷入修炼中,别说一日三餐,三百日一餐,也是等闲,辟谷丸就是用来应付这种场面的。

但是辟谷丸的辟谷,只是不让人生出饥饿感,能让人继续静修下去,补充*损耗的效果,远不如真正的灵谷和荒兽肉。

陈太忠这一上午,是一直在演练枪法,雨水自他的下巴滴滴哒哒地滑落在地,但是王艳艳知道,那伴随滴滴哒哒淌下的,还有主人的汗水。

这种情况。她当然要做好饭食,补充主人在*上的损耗。

陈太忠也确实饿极了,在冰凉的雨水里练枪,真的太耗体力了。他吃掉了整整一只山猪腿,还划拉了五碗灵米,才推碗,“饱了……你的防器选好没有?”

“我选了选,就这一件,是能防雷的,”王艳艳怯怯地拿出一个瘦小的内甲来,“应该是高阶法器……我起码能用到灵仙二级。”

“这件内甲啊,”陈太忠原本笑吟吟的脸,登时就沉了下来。好半天才叹口气,一摆手,“你若喜欢,拿去用吧。”

“是不是太贵重了?”王艳艳紧张地看向他。

“也不是,”陈太忠轻喟一声。顺手拿起身边的长枪,脸上有种说不清的表情,“只不过……这个内甲的主人我认识。”

“那你还给他好了,”王艳艳犹豫着发话,其实她有一点点的舍不得,但是,既然主人认识。那就什么都不要说了。

“她已经死了,兄妹俩都死了,死在锦旸山灵仙的手里,”陈太忠面无表情地发话,人却不由自主地陷入了往昔的诸般回忆中。

那是个胸脯完全没有发育的女孩儿,他和她兄妹。在赤色谷地相遇,为了猎取雷霆鹿,双方互争地盘,甚至还相互抢怪。

后来,那个女孩儿提议。让他丢一条雷霆鹿的腿给铁甲虎,而女孩儿兄妹,花了十灵从他手上买走了雷霆鹿的肝脏。

女孩儿的哥哥,被雷霆鹿的闪电劈得毛发直立,而女孩儿却没什么损失,她骄傲地告诉他——我身上有祖传的防雷护甲。

那个时候,飞升不久的陈太忠,真的很羡慕这两兄妹的感情。

再一次见女孩儿,就是在灵仙费球的帐篷里了,女孩儿只剩下了一口气,她的哥哥也早就被灭口,而防雷护甲,就扔在她*的身子旁边。

护甲防得住雷,防不住险恶的人心。

女孩儿是被他亲手送走的,但是他也兑现了对女孩儿的承诺,将锦旸山的人杀得十不剩一,首恶费球和明特白,更是尸骨无存。

“原来是你的朋友,”王艳艳有点挠头,不知道该不该拿这护甲。

“也曾经是我的对手,”陈太忠笑一笑,接着又感触颇深地叹口气,“散修之路,本就不那么好走……且行且珍惜吧。”

他拎起长枪,就待出去在雨中继续修炼,不成想王艳艳在身后发问,“主人,你突破就在近几天了吧?”

“嘿,好眼力啊,”陈太忠愕然回头,“看不出来,刀疤你还有点算命的潜质。”

“我昨天也感受到了突破的契机,”王艳艳正色回答,昨天由生入死,又从死到生,她是结结实实地坐了把过山车,其间差一点就自杀成功。

经过这分磨砺,她的瓶颈也松动不少,“我觉得咱俩想都突破,又不受人打扰的话,需要想个策略。”

“嗯,你说,”陈太忠点点头,他每一次突破,声势都异常惊人,这让他在自得之余,也陷入极深的烦恼——前来捡漏的人太多了。

青莲剑派和龙门派的冲突,可不就是因为这个而起吗?

“首先,咱们要找个相对隐秘的地方,”王艳艳一本正经地建议。

“你这不是废话吗?”陈太忠眉头一皱,“附近哪儿有?”

“其次,就是主人你晋阶,最好选在晚上,”王艳艳捂嘴轻笑,“晚上觊觎的人就要少很多,至于说荒兽……那时候我已经九级游仙了,什么荒兽都不在话下,必然护得你周全。”

“我总要晋阶在你前面的,”陈太忠哼一声,将长枪往须弥戒里一收,“走吧,现在咱们就赶到洄水去。”

洄水便是年轻烈焰龟所在的那条河,也是贯穿了青石城和晨风堡的河流,他当初被六个灵仙围攻,迷迷糊糊顺流直下,来到了晨风堡。

洄水之滨,人迹罕至,周围又没有强大的灵兽,选择晚上晋阶,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那就走吧,”王艳艳也是痛快之辈,这里离晨风堡实在太近了,两人昨天才杀了晨风堡二人,这里实在不够安全。

他俩走的时候,雨还在下。

甚至第二天的时候,雨还在下,当天中午,有四个黑衣人,来到了他俩曾经驻足的地方。

四个人都没有带什么雨具,身子被雨水淋得透湿,但是也没人在乎,这一点小雨,对修者来说,真是无所谓。

正经是大家此来是办事的,不能摆出各种排场阵势,越不引人注目越好。

经过一番查探后,有人出声发话,“人已经走了,不在这里。”

“再锁定目标,”一个瘦小的人影冷冷发话了,此人白发童颜,让人看不出岁数来,“此人的功法,关系到我欧阳家的生死存亡,必须要拿到手。”

“老祖,此人是不是陈太忠,尚是两说呢,”一个中年汉子发话,赫然是一级灵仙的修为,“至于他有没有好功法,也只是猜测。”

“那我欧阳家,是不是该换老祖了?”瘦小人影冷冷地看他一眼,“至诚,你来做老祖吧。”

“老祖,我可真没这个意思,”欧阳至诚笑着一摊双手,“我才一级灵仙,您都四级了,这话不是折我吗?”

晨风堡的欧阳家族,也是个千年不倒的老牌家族,在这个地区根基极深,不过现在的欧阳家,只有四个灵仙,老祖是四级,还有两个一级,一个二级。

昨天发生在晨风堡外的战斗,大多数家族都看得一清二楚——董明远的姐姐过境,没有哪个家族敢无视,不派人过来捧场的。

欧阳家也派人过来了,老祖和一个一级灵仙……四个灵仙到了两个。

然而,有人不给温城主面子,事情闹大发了

就在大家纷纷猜测那主仆二人身份的时候,欧阳家有人前一段时间去过青石城,登时就认了出来……这就是青石悬赏捉拿的陈太忠。

知道陈太忠,就知道关于此人的一些传言,于是那位悄悄地向自家的老祖汇报一声。

老祖当即就决定,封锁消息,并不报于城主知道——温家不但占据城主的位子,还有高阶灵仙,在晨风堡极其强势,压得其他家族都喘不过气来。

若是陈太忠身上真有大奥秘,被温家得了去,欧阳家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所以这个消息,万万泄露不得。

正经是欧阳家的老祖,因为是中阶灵仙,可以靠近城主,于是趁城主跟董明远女儿套近乎的时候,打了牛毛大的一滴族人精血,附着在王艳艳的发髻上。

待陈太忠主仆离开,欧阳家的人也没敢贸然跟踪,怕被人注意到。

以陈太忠的战力,欧阳家除了老祖出马,谁都不能保证拿下此人,而老祖是家族里唯一的中阶灵仙,不容有失,所以起码还要有个二级灵仙相伴,以免出现意外。

而欧阳家起码两个灵仙同时出城,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所以欧阳家硬生生地等了一天,不成想第二天,居然下起雨来了,知道内情的几个欧阳家族中人,急得抓耳挠腮欲哭无泪。

欧阳老祖打在王艳艳头发上的血滴,是用了些灵气,不易被水冲刷掉,但是他怕引起温曾亮的关注,这灵气也是稀薄到几不可辨识。

等到第三天,感觉到精血的气息越来越微弱,欧阳家的人实在坐不住了,欧阳老祖带了一个一级灵仙和二级灵仙,出去视察“可能出现山洪”的家族领地去了。

好不容易摸到这里,才发现对方已经走人……欧阳家,绝对不能错过这次可能崛起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