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确定在12月16日上映,这个消息早在11月就被嘉禾放了出来,意思很简单:我们的王牌要上场了,行人最好自己识趣避开,不然被撞死了,可别怪我们没提醒。
这种玩法很嚣张,但各个公司急忙调整自家大作的上映档期,连邵氏都主动避开了元旦档期,整个香港没人敢与许氏三兄弟硬碰硬。
当然了,这个年代的香港也不注重元旦档期,这个时间点一直都没什么竞争。
方梦华给了罗峰这样一个没人在意和敢要的档期,当然不好要太多分成。
再说了,这是放长线钓大鱼,方梦华阿姨心里更喜欢萧炎和吴邪。
罗峰虽然很酷,但对她这个年纪的女人来说,还是萧炎和吴邪这样的阳光男孩和小嫩肉更符合口味。
最后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让罗峰还算满意,方梦华给他留下12月16日至12月29日的两周档期,总共两周上映时间,第一周他能拿5成票房,第二周拿四成票房。
邵氏这边只管放映,如果首周票房不好,邵氏第二周有权提前终止放映。
这个票房分成要领一些人情,方梦华虽然是为了示好萧炎,给得档期也不算好,但能给他大公司的票房分成待遇,还是给足了面子。
方梦华还问了点罗峰电影的事情,当得知总投资才10万港币后,她连详细情况都不再打听了。
她本就对非喜剧、爱情、武侠、动作片不看好,罗峰要是土豪一样砸上个百八十万,那她觉得还有希望。
但一听才10万投资,心里觉得罗峰这部所谓的悬疑片,第一周能有个二十万票房就不错了,搞不好一个星期就十几万的票房,那第二个星期也就不用再放了。
罗峰没有告诉他,这十几万块大部分都用在了租借机器和购买高档胶卷上,演员方面几乎没花钱,这方面的投入都不如那十几个从佳艺调来的剧组人员。
70年代,香港电影公司为了省钱,半数还在使用16毫米胶片拍摄电影,还有一小部分使用超16毫米,真正使用35毫米胶卷拍摄的电影可能都不到一半。
罗峰这种使用顶级35毫米摄影机,外加使用定制黑白胶卷的另类,全世界都不多见。
这种定制胶卷的成本比一般35毫米的彩『色』胶卷都要贵上许多,他是提前半个多月就向柯达订购了一批,不然现买根本就买不到。
但除了一周租借价格就高达四万港币的摄影机,以及昂贵的黑白胶卷外,整部电影实在找不出其它需要花钱的地方了。
他和吴邪都没有片酬,女主角选择了郑裕岭,但她的全部戏份一天就能拍完,片酬只有五百元港币。
此外,罗峰就不需要什么演员了,需要时随便从佳艺喊来几个绿叶客串一下,片酬根本不用谈,拍完发张五十元的红包就算很厚道了。
整部电影,基本靠一台摄像机,一个袖珍灯光组就能完成拍摄。
罗峰已经把黄岳泰调过来,再调一两个灯光师、道具、场记、剧务就行了,整个剧组最多时也就十来个人,所有场景都是借用艺员和员工的家来完成拍摄,拍完后同样给张红包就完事了。
诺兰同志拍了一年才拍完,那是因为没钱+每周只能拍几小时。
罗峰早就已经把分镜头剧本全都完成,照着图文并茂的剧本拍起来,速度堪比粤语长片。
今天来见方梦华时,他就已经拍完了自己的戏份,最迟10号前就可以完成拍摄,再用几天时间完成剪辑和后期制作,16号上映完全没问题。
方梦华给得档期算是很赶,好在这部电影本身只有70分钟时长,大部分又都是独角戏和二人转,只要两人演技过关,一天就能拍出许多戏份,三五天就拍完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也不能再耽误,营销阶段现在就得开始了。
这个时代,港台的电影营销还停留在非常初级的阶段,有钱上报纸打个广告,没钱刷几张海报就完事了。
罗峰则是近水楼台,虽然他明明挂着『射』雕导演的头衔,实际上却在拍自己的电影,还使用佳艺的人来拍自己的电影,这么玩怎么看都不是那么合适。
但是佳艺这边还真管不了他,何左之这个大老板则是不想管。
其实不只是管不了,当听到罗峰要在的广告阶段播放自己的电影片花,广告部除了管他索要一大笔广告费外,出言拒绝是不可能的。
罗峰准备利用“佳视台”八点档这段收视率奇高的时间来宣传他的电影,此外还要在报纸上进行全方位的推广。
这部电影的制作费只有10万块出头,但他却打算在宣传营销上投入50万,差不多是整部电影制作费用的5倍,还随时准备再加钱。
佳艺电视台很快收到了整整20万广告费,罗锋不仅要求在12月8日-25日的八点档期间播放他的30秒片花,每天还要至少轮播10次。
12月10号时,他要和吴邪登上佳艺周末的综艺节目宣传这部电影,电视台的节目部必须提前准备好文案。
此外,他还准备拿出10万块在巴士、出租车和一些谈好档期的戏院门前大肆刊登海报。
不仅如此,他要在香港所有知名报纸和杂志上刊登广告,什么、、、、、……这些报纸他统统不会放过,总之要一直花光剩下的20万为止。
这种宣传手法除了在电视上播片花比较出新外,其余方式大家也都在用,但就连上映前也舍不得花这么多钱去宣传。
罗峰却不在乎这些,反正他的电影在拍摄阶段才花了10万块,那宣传环节当然就要多花点。
他不觉得这些投资收不回来,现在香港随便跟风拍点东西,只要有明星助阵,质量不是烂到令人发指,想要收回成本不难。
这部的素质绝对远超,光是电影的叙事结构、拍摄技巧、剪辑手法上的差距,就注定了这是两个时代的电影。
当然,如果要在40年后比较这两部电影,那必须得算上时代进步所造成的因素,毕竟电影在各方面都是飞速发展的,20年的时间足以让整个电影行业进入新的时代。
但现在大佬把九十年代末的佳作拿到七十年代末,这就等于用二战的武器去打一战,这要还打不赢,那简直就是废物了。
罗峰不光有把握打赢,他还有把握把这部电影变得更好。
诺兰当年拍这部电影时,不光资金不足,演员的拍摄时间也难以协调,片中所有演员基本都是诺兰的亲戚好友,这些人可都不是专业演员。
所以,电影里不少演员的演技不是很好,女主角的颜值更是捉鸡,所有的动作戏看起来都很虚假,运镜出『色』但镜头的质量不敢恭维,光线处理也很糟糕……
但也没办法,诺兰当时没有专业的摄影、灯光、道具、特技和动作人员,机器更是稀烂,这才造成片中的种种缺陷。
罗峰却能轻松把这些问题解决,再加上对一些剧情上的bug优化,如果说这部在98年时只能得到最多7.5-8分的评价,那么他这个76年的版本,绝对有资格拿到8.5-9分。
吴邪暂时延后了唱片公司的事情,先把全部精力放到这部电影上。
大佬虽然没有给吴邪传送太多表演知识,但有些人就是天生具有表演天赋,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家伙。
他拿着罗峰细致到人物表情的分镜头剧本,很快就进入了状态,经过第一天的适应期,两人很快就能一个镜头拍到底,中间根本无需停顿。
黄岳泰跟在两人身边扛着一部摄影机,回忆着罗峰剧本里的镜头布置,同样很快进入了拍摄状态,总能保持一个绝佳的摄影距离和走位,始终能给两人拍出完美的角度和方位。
此人在运镜能力和构图能力上的天赋已经显『露』出来,唯一不擅长的光线运用在这部黑白电影上也不算缺陷。
罗峰专门把黄岳泰调来,就是看中他的运镜能力。
在好莱坞,摄影师对整部电影的重要『性』仅次于导演,可以说,一部电影是否称得上经典,一定是在开场几分钟的摄影方式上就能看到。
黄岳泰就是一个绝对靠谱的摄影师,罗峰觉得他最适合这部电影,是因为本身就有名字给你叫,整部电影必须营造出一种跟踪的感觉,所以移动和摇晃的镜头比较多,拍摄角度也与一般电影不同,整部电影几乎没有摆定机位拍摄的时候,全程都是跟随拍摄。
但巧合的是,这种拍摄方法正是黄岳泰的特长,他在另一位面的作品里,就很少摆定机位去拍摄,喜欢大量使用运动镜头,被同行称为疯狂的运动镜头使用者。
黄岳泰看着自己肩上这台昂贵的35毫米机器,心里却有几个疑『惑』一直想问:为什么罗峰明明有钱使用彩『色』胶卷,却偏偏要使用这种过时的黑白胶卷呢?
最坑爹的是,这款黑白胶卷的价格已经超过一般的彩『色』胶卷了。
罗峰也不知道自己当初是怎么想的,但现在已经拍了这多,他也只能把后悔的想法压下去,强行拿“个『性』”和“氛围”来装『逼』了。
这么做当然是大佬的注意,而大佬纯属是先入为主而已。
当年诺兰可不想用黑白胶卷,但他当时用的是16毫米的廉价机器,又没钱布置光源,很多场景只能在窗前拍摄,不然光线不足的场景,他那台破摄像机只能拍到漆黑的一片。
然而光太亮了,他那台破摄影机也撑不住,电影中可以见到窗外总是一片花白甚至连背景都过曝的画面,如果是用彩『色』胶片的话,那直接就没法看了。
罗峰当然不存在这个问题,他的电影画面比原版强了太多,而且在大街上也不再是只有短到一秒不到的超短镜头,还永远没有对白。
诺兰同学不是不想拍街上的画面和长镜头,但使用业余器材根本拍不了街上的镜头,更拍不了太长的镜头,否则没有防抖产生的摇晃,街上嘈杂的声音,以及那惨烈的曝光,估计直接就能让观众产生剧烈不适。
没错,业余设备在街上拍出来的东西,基本只能听到一片嘈杂的声音。同时廉价机器导致的镜头摇晃也是个大问题。但这些问题罗峰不会有,他租来这么贵的机器,买来那么贵的胶卷,就是要避免这些问题。
就这样,一支不到十人的袖珍摄制团队,只用了五天时间就拍出了长达120分钟的原片,12月8号居然就提前杀青了!
罗峰觉得这个原片时长差不多,这部电影不是用多机拍摄,一台摄像机加上他的完整分镜头剧本,全程只需要按剧本来拍摄,根本不需要拍太多原片。
接下来,他只需要从这120分钟里剪出七八十分钟左右的成片,再将其拆解的支离破碎,辅以倒叙和前后交叉的手法,一部罗式风格的处女作就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