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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科幻小说 > 重生潜入梦 > 一千一百六十三章 洪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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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些辛巴族人不知道洪涛他们是来旅游的,并不打算定居于此吗?答案是确实不知道,这片沙漠人迹罕至,住在这里的辛巴族人一辈子都没出去过,对外界的了解仅限于方圆几十公里的范围。能知道纳米比亚和安哥拉这两个国家名字的就算是族中的智者了,对国家他们根本没概念,更想想不出除了牛之外还有什么更宝贵的东西。他们也没有探索的**,只有生活在这片沙漠边缘的辛巴族人才会接触到外界,但是他们进入附近的村镇时,也是赤身*的状态,基本保留着自己民族的文化。不是穿不起衣服,辛巴族女人把身体当做美,遮盖上就是不美了。

像信息员老婆这种辛巴族人完全是特例,她是在小时候被白人探险队带走的,或者说抢走更合适。即使生活在南非那种文明世界,一旦她回到族群中,照样也会变回辛巴族人的打扮。刚开始的时候洪涛还有点不太适应,觉得自己员工的老婆这么赤身和自己谈话很别扭。

对于这么淳朴热情的民族,洪涛即使想走也不好意直接走了,他让信息员的老婆和村里人解释了一下自己家族不能在此定居的原因,在获得谅解之后,就带着孩子们开始按照辛巴族人的习惯继续建设那些茅草屋了。他虽然不打算在此定居,但是想让孩子们在此住些日子,和当地人一起生活、一起劳动,也算是一种体验活动了。最主要的是那位信息员的老婆告诉洪涛,在这里基本没有传染病,可能是因为环境的原因,自古辛巴族人就没有因为疾病发过愁。不过她也告诫洪涛,最好不要长期食用这里的水和食物。辛巴族人的男女比列非常失调,出生的男孩非常少,只有十分之一。原因很可能是这里的水源和食物引起的,她在南非大学里研究的也是这个课题。

既然住下了。洪涛就打算真正尝试一下辛巴族人的生活,怎么体验呢?当然是努力去做一个彻头彻尾的辛巴族人。首先就是穿着打扮问题,经过简单的说服工作,大人们首先脱去了所有衣服,只在腰上系上一块布片。然后孩子们也都光溜溜了,对于这个要求只有瓦尼萨稍微有点抵触,剩余的孩子还小,早就对辛巴族孩子的打扮比较好奇。只要有大人带头,立马跟着做了。

第二步就化妆了,辛巴族的装扮也很有讲究,从发饰上就可以分辨男女、已婚未婚。首先是辫子,男孩子的辫子一律向后梳,女孩子的辫子一律向前梳,就像两根牛角一样。成年未婚男女就是一头下垂的小辫了,这时候一身红色的泥巴就是男女的区别,只有辛巴族女人才会往身上涂抹红泥,男人一般不涂。结婚之后。辛巴族女人就会在头顶绑上一个牛皮做的花瓣状装饰物,并且开始在左腿踝部和左手腕部佩戴银质镯子,数量不限。戴的越多说明越富有。

最让洪涛感兴趣的就是那种红泥,因为洪涛看了两天,以他那个四处踅摸女人的专业眼光来看,这里的妇女不管年纪大小,皮肤都非常好,就算涂着一层泥巴也能感觉到细腻和光滑,所以他认定,红色的泥土有护肤的功效。这种红色的泥巴到底是什么做的呢?其实很简单,这片红沙漠里有的地方能挖到一种赤红色的石头。摸样有点像晒干了的泥巴,把这种石头捡回来研磨成细粉末。再用牛油搅拌之后就可以往身上涂抹了。

至于这种石头是什么,洪涛让车队里的人看过。有两个女船员说这是一种铁矿石,叫赭石。至于这些泥巴涂抹到身上是个什么滋味,也没啥滋味,由于有牛油存在,所以它们并不是干燥。但身上突然弄了一层油乎乎的东西,大多数人还是感觉很别扭。

洪涛又起了带头作用,虽然辛巴族男人一般不涂抹这种红泥巴,但洪涛还是涂抹上了,这么好玩的事情他岂能落后。这个泥啊,涂抹起来真是全身,百分百全身,就连头发根上也要涂。涂完之后大家互相一看,嘿,真是辛巴族人了,就连拉达这个精灵一样的女人,现在也是红彤彤的,雪白的头发变成了几十根红色的小辫子。唯一不同的只有她们的身高高一些、身材形状更好一些。

洪村长上任了,人多力量大,再加上车里带着柴油锯,采集树枝的速度嗷嗷快,只用了一天多时间,又有7、8座茅草屋矗立了起来,加上辛巴族人帮助建的几座和原来的3座,已经可以让车队里所有人都住进去了。其实自打身上涂了红泥巴之后,大家也无法回再到车上居住,这个玩意油乎乎的,沾到那里就是红呼呼一片,洗都不好洗,只能在茅草屋里凑合了。至于吃饭嘛,也好办,餐车上都是不锈钢设备,不怕脏,厨师照样可以进去做饭,只是进去之前尽量把手擦干净。为啥要用擦呢?因为这里极度缺水,光靠车队水箱里的水维持食用还够,想洗澡就不够用了。

再说了,有水洪涛也不允许她们洗澡,辛巴族女人一生都不洗一次澡,但身上除了牛油味道之外并没有其它怪味,也不得皮肤病,真是邪了门了。洪涛也想让自己的女人和孩子们试一试,要是真管用,以后他就派人来这里进口赭石和牛油,然后运回金字塔岛去,专门在卧室里弄个泥巴浴池,没事就进去打个滚,当做一种保健手段。

这种原始生活过了一个月,洪涛觉得很舒服,什么都不用想。每天早上4点多就爬起来,带着孩子和女人们,跟着辛巴族的孩子去放牛。要走十几里路才能找到足够的草料和树叶让牛吃饱,还得赶着牛群去库内内河边去喝水,这一天下来至少步行了50里路,中午就简单的吃一些玉米糊糊和牛肉干,傍晚回来才有正餐吃。吃完饭就和辛巴族人围着篝火唱歌跳舞,傻乐呵2小时,晚上8点多钟篝火熄灭就钻进茅草屋,互相挤靠着很快就睡着了,累得没功夫想了。

此时什么蚊虫也顾不上了,而且涂抹了这些红泥巴之后,蚊虫也不叮咬了,甚至很少靠近人体,这玩意还有驱虫效果!至于娱乐生活嘛,除了造小人之外也没啥可娱乐的,辛巴族人对男女关系很开放,近乎于没规则。女孩子可以随意怀孕,只是未婚之前生下来的孩子要归男方,结婚之后的孩子才会归女方所有。而他们受孕的地方就更随意了,哪儿都可以,想起来就会做,有时候在篝火边上跳着跳着舞,就有男男女女的开始造小人了,毫无违和感。

在这种近乎动物般的生活环境里,洪涛觉得自己更放得开了,不光在放牛的时候就把妮基吃了,还大着胆子去试了一个辛巴族的未婚女孩子,倒也没啥特殊的感觉。最终洪涛还听从部落里一个最老的老奶奶的建议,去买了一头大黑牛,当做聘礼把这个女孩子娶回家,从此洪涛就在这个辛巴族部落里有家了,还多了一个正式的媳妇。

不过他不用在这里陪着媳妇,辛巴族男人常年都在外面狩猎,很少回家,村子里几乎看不到他们的身影。就算回来,也是把用猎物换来的首饰、食物往家里一放,再造造小人,很快就又走了,辛巴族村子里除了妇女就是孩子,基本没成年男人。洪涛也可以离开这里,只要定期把财物带回家就可以,另外就是要让这个辛巴族媳妇受孕,孩子越多越好。洪涛对于这个工作很有信心完成,而且根本不用再来一次,光这几天就足够了。

孩子们对这种生活也很钟意,他们的精力比大人还旺盛,去捡捡牛粪、放放牛,然后就可以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随意玩耍了,还有几十个和他们差不多大的辛巴族孩子陪着他们一起玩,比上幼儿园还高兴。洪涛曾经不止一次的看见自己的孩子和辛巴族孩子一起把抓来的蚂蚁、蝎子直接放到嘴里嚼吧嚼吧就咽了,还有两个女儿举着小梭镖在沙漠里追逐一种可以跳着跑的老鼠,扎死之后血乎淋拉的用小刀子切开,穿到小木棍上烤了一会儿就往嘴里塞。要是再住半年,他恐怕就分不出那个是自己孩子,那个是辛巴族孩子了,都成了小原始人。

离开这个小村子的时候,所有的孩子都哭了,他们舍不得在这里认识的辛巴族小伙伴,把他们自己的玩具、糖果、首饰几乎都送给了这些辛巴族小孩子。洪涛对于孩子们能找到他们真正的友谊很欣慰,如果明年有时间,他还会带着孩子们来这里住一两个月。这里有他们在学校里、城市里学不到的东西,大自然也可以洗涤一下人的心灵,虽然他们的还不太脏,多洗洗也没坏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