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0日。x市。
明明今天才喝了两杯酒,为什么她觉得这么晕呢?张洁告诫自己,可不能再喝了,喝多了就断电这种事她干过不止一次,好在每次都有惊无险地平安到家,但是她知道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的道理,自然不想每次都在喝多了之后寄希望于自己的好运气。
可是今天这种场合,她想不喝多都难。作为大型私企里的白骨精,她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拿实力坐上了被部门里所有人觊觎的经理位置,今天是大家情愿与不情愿参半的应酬场合,毕竟以后都还要在她手下工作,上司嘛,总是要哄的,现在名分已定,大家内心再怎么挣扎,表面上也必须得高高兴兴地接受这个事实,这也就导致了现在大家的过分热情,以祝贺的名义行灌酒之实,而张洁也不想太打击他们出气的积极性。经理与职员,在大企业里,可是年薪与月薪的区别,而且进入管理层后,会有很多的福利和进修机会,可以说,这是鱼跃龙门的第一步,对于没什么身家背景,完全靠自己奋斗的张洁来说,她能走到今天,付出了太多,也算是得到她应得的回报了。
当然了,现在被任命为经理和她真正收服底下这帮恃才傲物的家伙们坐稳位置还有一段距离,但她有信心,也相信自己有能力,职场上的倾轧又如何,官大一级压死人不关适合用政府机关,企业里也同样。
不过今天她就是喝趴下,也不能临阵脱逃的,在又来者不拒得喝了几杯度数不低后劲很大的红酒后,她彻底断篇了,心里想着这帮人可要郁闷了,按理说今天这顿饭应该是她买单的,他们选的地方可不便宜,随便一瓶红酒都快上四位数了,她晕过去,他们只能自己付账了,能让他们小小肉疼一下,张洁心里暗爽,该,让你们一直灌我酒。
那天张洁最终也没有到家,她被人送上专车后,最终变成了一具被摆得造型很好看的尸体。
三十出头的人,虽然算不得多大了,可怎么也已经算得上是青年了,穿着一身粉色的蓬蓬公主裙,脸上挂着个小孩子笑得很诡异的面具,怎么看怎么违和。因此那天一大早,可把早起来广场锻炼的大爷大妈们吓个半死,她小小地缩成一团,又穿成这样,身上裸露的部分还没有丝毫伤痕,这些大爷大妈们还以为是谁家孩子走失了,想要叫醒她送她回家呢,谁知道他们刚拍了一下,张洁的尸体就软软倒下了,露出这么张脸来。
11月20日深夜被害的张洁是x市粉红娃娃系列杀人案的第一个死者,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内,x市断断续续有五人被害,这五个人的共同点都是职场白领,年龄在三十岁上下,未婚,身材娇小,工作稳定,经济条件良好,无不良嗜好,属于相对低风险人群,每一个死者都被凶手堂而皇之地摆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合,身上永远是一身粉红色蓬蓬公主裙,配上个笑得诡异的面具,死亡原因都是机械性窒息死亡,最重要的,就是死亡前,她们都曾经过量饮酒,然后被一辆神秘的滴滴专车接走,便稀里糊涂地丢了性命,凶手愣是什么线索都没有留下。
这一次的案子,是文沫单独去出的,用李响岳的话说,是鹰,总要拉出去放飞一下的,再圈下去,可能连鹌鹑都不如。文沫当时的心情很忐忑,在每一份成形的材料上签字时都感觉落笔千斤,责任太重大了。
死者曾经被凶手仔细地用水擦洗过身体,身上穿的裙子和戴的面具在x市都找不到来源,推测是凶手买来原料自制的,基本上断了警方从死者身上寻找到线索追查的可能。
五名死者前后相隔一年死亡,最短的两起案件只隔了不过三天,最长的却达七个月之久,凶手似乎对作案时间没有明显偏好,文沫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案子,一般我们认为,连环杀手对杀戮的欲望一旦被激发出来,是没有办法长期压制的,杀人是他们解决心理失衡最后的办法,只要他们踏出去这一步,要么让他们产生心理失衡的外在因素改变,要么被抓或死亡,不然杀戮行为是不会自我终止的,七个月,已经超出一般意义上的平稳期或者冷却期,这段时间对于凶手不断膨胀的杀人欲望来说太长,对于能再次回归正常生活来说又太短。七个月后再次行凶杀人,证明凶手的心理失衡并没有出现明白的缓解。文沫推测,最大的可能,就是凶手的行动并不自由,他有家庭的拖累,或者住处管理相对严格,出入不得自由,他小心谨慎惯了,害怕留下丁点马脚,让以后警察在找上门时成为指证他的证据。
让文沫有些费解的,是凶手为什么一定要将死者摆成那副样子。如果说凶手有严重的恋童情节倒有些合理,死者全部身材娇小,最矮的一个,身高只有145公分,任何一个发育不错的六年级女孩都可以轻松达到,再配合上一身公主裙和个娃娃面具,完全能满足凶手变态的嗜好。但问题是,所有的死者,在法医反复检验后确认,没有任何被性侵犯的痕迹。
那么凶手特意大费周章地给死者换装所为何来?法医的报告上写着,死者身上的衣物都是在死者死后,先被小心清洗,再被换上新装的,给个不愿意配合的大活人穿衣服尚且不易,更何况是死了之后没有任何主观意识的尸体。凶手总不会是闲得无聊,总得有他的目的性吧。
文沫能想到的,便是剥夺。凶手是有目的性地将死者看成没有生命的娃娃,剥夺代表着她们人性的东西,去人性化,是占有掌控欲强的凶手惯用的手段之一,剥夺了被害者人性化的一面,她们之于他就变成了一件物品,一个东西,可以任由他胡作非为,不用承担杀害一个人带来的心理压力。总之,死者在凶手眼里,已经不具备做为人的资格。
每一个死者,都是收入较高、长得甜美可爱的单身白领女性。凶手将她们以那种形象扔在公共场合,也许也有贬低她们的意思。凶手可能是处于社会底层,经济条件不算好,自身条件更一般,在婚恋上受过刺激,以至于对这一类的女性产生了憎恨心理,杀她们达到泄愤的目的。
男性凶手对女性受害者,没有任何性侵犯行为,更没有选择更血腥可以代替性行为如利器刺死等杀人方式,而是直接将人掐死,表明凶手可能存在性功能方面的障碍,或者被害女性代表着他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接触的某个让他极其反感的女性长辈形象。
所有的分析似乎都合情合理,但是警方按照以上所有的分析角度去排查去寻找,x市的凶杀案在之后的五年里一直没有停止过,只不过凶手的作案随机性更大,之后的五年里,只有三名受害者,与一年就杀了五个形成鲜明对比,而且2011年最后一起案发后,警方在x市多条城区主要道路设卡临检。死者被扔到公共场所时,身上纤尘不染,因此怀疑凶手有汽车等交通工具方便运尸。设卡临检牵制了x市大部分警力,不可能长期坚持,在警方设卡临检期间,x市再没有发生凶杀案,等到临检撤销,一个月后凶手再次作案,之后继续蛰伏。
从这一点上看,凶手肯定是x市本地人,在本地有住房,可能与父母共同居住,或独自一人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里,个人时间不算自由,有小汽车,无稳定工作或工作收入较低,在婚恋方面受过挫折,性格沉稳,看起来可靠老实。
受害者高度的共性,都是在坐滴滴专车后失踪这一难得的入手点,让警方很难怀疑她们都是凶手随机选择的目标。因为警方在之后的调查中发现,虽然每一个受害者都通过软件叫了专车,但她们最终上的车,都不是预定好的车,在受害者遇害前与受害者一起的朋友证实,每一次,受害者上的车都不一样,司机倒是如出一辙地附近路口的监控设备不能帮到警方什么,因为不管车是什么车,牌子总是假的,七拐八拐消失在城市的小巷子里。
凶手不可能有这个经济实力每次作案都换一辆新车,所以有一段时间警方怀疑凶手从事代客泊车服务,遍查了本市所有的相关从业者,也没能发现线索。
然后案子一沉这么多年,五天前,有人来自首了,承认这么多起凶杀案都是自己所为。
在见到了所谓的凶手后,警方立刻明白过来,为什么当年拉网式的排查和设卡都没能找到凶手,因为他们根本找错了人。
凶手,是她,不是他!
郝赫,女,三十七岁,本市人,某车辆维修站会计员,未婚,与父母共同居住。除了性别和作案动机,其它全中,但是警方当年不可能找得到她,因为所有的女性被调查对象在一开始就被他们放弃了,因为他们坚信,凶手肯定是个男人。
郝赫其实是个很男性化的人,她留着一头板寸,穿着打扮偏中性,胸部偏平,说话嗓音粗哑,长得五大三粗,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女性化的地方,都会认为她是个男人。
可是郝赫是个地地道道的女人,她有着全部的女性*****身份证上性别一栏也是女,除了她自己觉得自己应该是个男人以外,她在生理上和法理上,都是女人。
郝赫自己也想当个正常的女人,她小的时候也试过留长发和穿裙子,但这两样东西放在她身上,就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了,她知道,她跟别的女孩子不一样,她在内心深处把自己就当个男孩子。她讨厌女孩子的软弱,讨厌她们动不动就哭,讨厌她们一天到晚叽叽喳喳成群结队,就像家里养的鸭子一样烦人,她不喜欢跟她们一起玩,更愿意跟男孩子到处疯跑。
小孩子好动是天性,所以当时郝家父母根本不知道在女儿的内心世界经历着怎样的变革,等他们惊觉女儿的与众不同时,郝赫已经是个十来岁的大姑娘了,她讨厌自己开始发育的胸部,讨厌自己月经来潮,甚至讨厌上厕所必须蹲下,一切一切将她与女人联系在一起的东西,她都讨厌,曾经最过激的一次,她把班里一个嘲笑她不像个女人,装男人不要脸的柔弱女生给打得昏迷了两个多小时才在医院里醒过来,轻微脑震荡。
郝家父母与女儿当天晚上好好地谈了回心,可是结果却并不是他们能接受得了的,他们以为,女儿只是青春期正常的叛逆,没想到,在她女儿身的外表下,关着个男儿心。郝赫很明确地说,她希望自己长大之后,能做个变性手术,让她从此以一个男人的面目生活在世上,哪怕世俗眼光不理解,她也不在意,她只希望得到父母的支持。
变性,注定是条孤独到底的路,郝赫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勇气从头走到尾,没有父母的支持,她更不知道她会不会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做完手术。她渴望父母理解她,再迁就她一次,哪怕一次就好。
可是让她失望以至于绝望的是,父母认定她是疯了,带她去了精神病院接受治疗,那里的庸医诊断她患上了什么狗屁的青春期应激性人格认知障碍,天知道这个词是不是医生们自己造出来的,她从此再与自由无缘了,精神病院里的生活单调、枯燥,各式名为治疗实则虐待的方式层出不穷地用在她身上,可惜这些都没有用,郝赫知道自己没有精神病,她只是,生错了性别。
终于,到了她十八岁,四年的精神病院生活让她更加不愿意面对外界的一切,可是父母一方面没有经济能力让她继续在医院住下去,另一方面,她已经成年了,又不是病得多严重,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她可以自己签字出院。
出院后,她仍然住在父母家,找了份薪水极低的工作,没办法,拜父母所赐,她连初中都没念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