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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都市言情 > 杀破狼 > 第3章 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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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祖上传下来一点地,徐百户又是军户,日子在当地算是很不错的,家中小有薄产,便养了个老妈子,做些烧饭打扫之类的活。

等到天色泛白,徐家老厨娘才慢吞吞地做好早饭,来敲长庚书房的门:“少爷,夫人问你去不去她屋里吃。”

长庚正聚精会神地临帖,闻言提笔的动作一顿,习以为常地回道:“不了,她爱清静,我就不去打扰了,劳烦您老给我娘说一声,就说儿子问她安。”

老厨娘不意外他的回复,这母子之间每日的一问一答如例行公事,没什么新鲜的。

说来古怪,按道理来讲,徐百户只不过是个后爹,长庚和秀娘才是亲生母子,可这对亲母子只有徐百户在家的那几天,才会同桌吃饭,晨昏定省,装出一副慈孝有佳、其乐融融的模样来,只要男主人一走,他们就比陌路还要陌路,谁也不搭理谁,一个院住着,长庚连正门也不走,每天穿角门往隔壁跑,母子俩十天半月也不一定能见一面。

就连年前长庚那场掉了半条命的大病,秀娘也只是漠不关心地来看了一眼,对这独生子是死是活毫不在意。

最后还是十六爷把人抱走了贴身照顾。

老厨娘总怀疑长庚不是秀娘生的,可光看模样,母子两个长得又很像,必有血缘关系。

何况如果不是亲生的,秀娘那样一个柔柔弱弱的女人,流落他乡,自身尚且不保,为什么一直带着那孩子呢?

根本说不通。

过了一会,老厨娘提来一个食盒,对长庚道:“今天老爷大概就要回城了,夫人嘱咐少爷早点回来。”

长庚明白她是什么意思,徐百户回来,他们又要装母慈子孝了,便点头应了一声:“知道了。”

他的目光落在食盒上,忽然,长庚看见食盒手柄上沾了一根长发,本来伸出去的手立刻便缩了回去。

老厨娘的头发已经白了,这乌黑柔软的长发自然不会是她的,徐百户还没回来,家里连主再仆,统共三个活人,不是厨娘的,那自然就是秀娘的。

长庚有种奇怪的洁癖——只嫌亲娘。

在隔壁,让他就着他义父用过的碗吃剩饭都行,但一回家,只要秀娘碰过的东西,他一口也不会碰。

老厨娘知道他这怪脾气,忙小心翼翼地取下那根头发,陪着笑脸道:“这是夫人不小心掉在上面的,这点心出了锅就没人动过,放心。”

长庚十分有礼地冲她笑了一下:“没事,我今天正好有些问题要请教沈先生,一会去义父那边吃。”

说完,他到底没接那食盒,径自将桌上的书本抓起来夹在胳膊下,提起挂在后门的重剑出了门。

沈先生正挽着袖子,在院子里忙活着给几幅拆开的钢甲上油。

钢甲是守城官兵送来的,雁回的官兵也有自己专门维护军用钢甲的“长臂师”,只是军中甲胄太多,总忙不过来,便也会找民间长臂师接点散活。

“长臂师”就是那些维修钢甲、火机,整日里跟那些铁家伙们打交道的人,算是一门手艺人,不过在老百姓看来,长臂师和打狗修脚剃头的差不多,都属于“下九流”,纵然干这一行不愁吃喝,却也不甚光彩。

沈先生一届读书人,不知怎么有这种奇特的爱好,不光没事自己喜欢摆弄,还时常有辱斯文地用这门手艺赚点小钱。

而那不小心入了少年梦的沈十六正无所事事地伸着两条长腿,坐在门槛上,浑身没骨头似的靠着门框,旁边放着个空药碗——他喝完也不知道刷干净。

十六赖叽叽地伸了个懒腰,半死不活地冲长庚招招手,吩咐道:“儿子,去把酒壶给我拿过来。”

沈先生满手火机油,汗流浃背地对长庚道:“别搭理他,吃过了吗?”

长庚:“还没。”

沈先生便转头冲十六咆哮道:“一早起来就在那擎等着吃!不能干点活吗?去淘点米,煮几碗粥来!”

沈十六一偏头,聋的恰到好处,慢吞吞地道:“啊?什么?”

“我来吧,”长庚习以为常,“放什么米?”

这回十六爷听见了,他长眉一扬,对沈先生道:“少支使孩子,你自己怎么不去?”

沈先生这斯文人天天被他那混蛋败家弟弟气得一脸三昧真火:“不是说好了轮流吗?男子汉大丈夫,你听不见就算了,说话还老不算话是怎么回事!”

沈十六故技重施,又“听不见”了,问道:“他自己在那吠什么呢?”

装得跟真的一样。

长庚:“……”

其实当个聋子也怪方便的。

“他说……”长庚一低头,正撞上了十六戏谑的目光,一瞬间头天晚上的梦境闪回到眼前,他突然发现自己原来没有那么无动于衷。

长庚的喉咙突然有点干,忙用力定了定神,面无表情道:“您老人家还是坐着吧,别一大早就费心耍赖了。”

沈十六这天还没来得及喝醉,仅有的良心总算没被泡成酒糟,他笑眯眯地拉住长庚的手,借力站了起来,亲昵地拍拍少年的后脑勺,磕磕绊绊地走进厨房。

他竟然真准备干活——十六爷百年难得一遇能干点人事,稀世罕见,堪比铁树开花。

长庚忙跟了进去,只见他义父大摇大摆地随手抓了几把米,一股脑地扔进了锅里,然后稀里哗啦地舀水淘米,弄得水花四溅、白浪翻飞,接着,他纡尊降贵地伸出两根手指,在水里随意一搅,拿出来抖了抖水珠,宣布道:“洗完一半了,沈易,过来轮流吧。”

沈先生:“……”

沈十六一抄手从灶台上拎走了酒壶,仰头灌了一口,行云流水,精准无误。

……有时候长庚怀疑,他连所谓的“瞎”也是装的。

沈先生可能是服了,不再做无谓的挣扎,骂骂咧咧地用皂角洗干净手,跑进厨房,蒸上糕点,开始收拾十六扔下的烂摊子。

长庚便将自己一早临的帖拿出来,一张一张地给沈先生看,沈易看完点评完,长庚就将那页纸塞进灶台里,帮着生火。

“字写得挺长进,最近下了不少功夫,”沈先生道,“我看你临的是安定侯顾昀的长亭帖?”

长庚:“嗯。”

正在旁边游手好闲的十六闻言,蓦地扭过头来,脸上闪过异色。

沈先生没抬头:“安定侯十五领兵,一战成名,十七挂帅,奉命西征,途经西凉城外,见古人遗迹,有感于前朝风物依旧、而江山已百年,提笔手书《长亭赋》,本来是写过就算,不料被身边的马屁精们偷偷留下,刻在了石碑上——要说起来,顾昀的字是当代鸿儒陌森先生一手□□出来的,确有可取之处,只是写长亭帖的时候,他年纪尚幼,又是少年得志,未免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不到火候。你既然练字,放着那么多古帖不临,为什么要临今人的帖子?”

长庚将临满了字的纸卷了卷,毫不吝惜地塞进了灶台里:“我听人讲过,玄鹰、玄甲、玄骑三大玄铁营,在老侯爷手中荡平了北蛮十八部落,后来传到小侯爷麾下,又使西域悍匪俯首——我也不是喜欢他的字,就是想知道,握着三大玄铁营的那只手留下的手书是个什么样的。”

沈先生手里的勺子无意识地在锅里搅着,目光却似乎已经飘远了,好一会,才缓缓地说道:“安定侯姓顾名昀,字子熹,是先帝长公主与老侯爷的独子,自幼父母早逝,被今上所怜,养在宫里,又特赐袭爵,本是个天生的富贵闲人,却非要去西域吃沙子,英雄不英雄的,我是不知道,恐怕脑子不太好。”

沈先生一身洗得发白的旧长衫,衣角上还沾着钢甲的油污,脖子上挂着一块倒霉的围裙——这两兄弟一起凑合着过,家里也没个女人,一个比一个不像话,那围裙不晓得是不是拿回来就没洗过,早看不见底色了,裹在身上不伦不类。

唯有那张脸轮廓分明。

沈易鼻梁高挺,不说笑的时候,侧脸近乎是森然冷淡的,他眼皮微微一颤,忽然出声道:“自老侯爷去后,玄铁营功高震主,为上所忌,加上朝中佞臣媚上者横行……”

一直没吭声的十六忽然开口打断他:“沈易。”

灶边的两人一起望向他,十六正盯着门框上一个小小的蛛网。

十六喝酒不上脸,脸色越喝越白,一点情绪都收进了眼睛里,看不分明。

他低声道:“别胡说八道。”

沈氏兄弟平时非常没大没小,做兄弟的不敬兄长,兄长也把兄弟宠得没有人样,天天从早吵到晚,可感情是很好的。

长庚从未听见十六用这种生硬的口气说过话。

他生性敏感,不明就里,深深地皱起眉。

沈易牙关绷紧了一下,意识到长庚在观察他,勉强收敛住情绪,笑道:“算我失言了——不过诽谤朝廷难道不是茶余饭后的下酒菜吗?我不过随便说说。”

长庚察觉到气氛尴尬,便机灵地岔开了话题,问道:“那从北伐到西征中间的十年里,玄铁营归谁管?”

“没人管,”沈易道,“北伐之后,玄铁营一度沉寂,走得走,死得死,还在军中的老人们寥寥,也大多心灰意冷,十几年过去,当年的精兵早就换了一代,多年装备未曾更换,也都老化得不成样子,直到几年前西域叛乱,朝廷没了办法,才让安定侯临危受命,重启玄铁营——与其说是顾帅接管了玄铁营,还不如说是他在西域重新磨出了一批劲旅,你若有机会,倒是可以学学他现在的字。”

长庚一愣:“难道沈先生看见过安定侯后来写的字?”

沈易笑道:“虽然罕见,但坊间也偶尔流出来一两幅,都自称是真迹,反正是真是假我也看不出。”

他一边说,一边吹着白气,端饭菜上桌,长庚很有眼色地上前帮忙,当他端着粥与沈十六擦肩而过的时候,却被那病秧子伸手抓住了肩膀。

长庚比普通少年长得早,同龄人中身材高大,纵然骨肉未丰,个头却已经快要赶上他那小义父了,这么微微一抬头,就看进了十六的眼里。

十六其实长了一双很典型的桃花眼,只有他眼神涣散地四处乱飘时才看得出,因为当他目光凝聚起来,那双瞳孔里就仿佛有一对云雾轻笼的深渊,叫人看不清,黑沉沉的。

长庚心里又是一悸,他放低了声音,刻意叫了自己平时不大常用的称呼:“义父,怎么了?”

十六漫不经心地说道:“小孩子家家的,不要老想着当英雄,英雄有什么好下场吗?你只要一辈子吃饱穿暖,睡醒不愁,那就是最好的日子了,哪怕拮据闲散些,也没什么关系。”

沈十六装聋作哑的时候多,难得说几句人话,却开口便泼长庚的冷水。

他一个半聋半瞎的残废,自然是胸无大志,锐气全无。可是这种得过且过的丧气话,少年人如何听得进去呢?

长庚心里有点不舒服,因为感觉好像被他看低了,没好气地想道:“都和你一样混日子,将来谁养家糊口?谁照顾你吃饭穿衣?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避开十六的手,敷衍地说道:“别乱动,小心热粥烫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