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属楚国苍梧郡。 [1]
秦代,属长沙郡。 [1]
汉代,属长沙国临湘县。 [1]
吴黄武元年(222年),分设刘阳县。 [1]
南宋永初元年(420年),改“刘”为“浏”,称浏阳县,县城设在居陵镇(今官渡镇北岸)。 [1]
隋开皇九年(589年),浏阳县并入长沙县。 [1]
唐景龙二年(708年),复设浏阳县,县城迁到淮川镇。 [1]
元元贞元年(1295年),浏阳县升为浏阳州。
明洪武二年(1369年),浏阳县复降为浏阳县,属长沙府。
民国元年(1912年),浏阳县属长宝道。民国三年(1914年),长宝道更名为湘江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浏阳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1日,浏阳县人民政府成立,属长沙专区。1952年9月,浏阳县改属湘潭专区。1968年1月,湘潭专区改称湘潭地区,浏阳隶属未变。1983年2月8日,国务院撤销湘潭地区,浏阳县划归长沙市管辖。 [3]1993年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浏阳撤县设市。 [1]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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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沿革
浏阳市地图(2张)
1949年8月1日,浏阳县下设东区、西区、南区、北区4个办事处,城关区1个区。1950年4月,进行民主建政,废除旧乡保,划全县为14个区,辖6个居委会和201个乡,乡下设村,村下设组。1951年7月,改为27个区、189个乡、6个镇、6个居民委员会。1952年7月,改城关区为镇。其余各区依旧,全县析为570个乡、14个乡级镇、6个居民委员会。1953年2月调整为22个区(镇)、318个乡、12个乡级镇、4个居民委员会。1954年改为21个区,区名由序数改为驻地名称,其中原一区与城关镇合并,改称集里区,驻地迁城关;原四区改称古港区,驻地由三口迁古港;原二十一区改称社港区,驻地由泮春迁社港;其余驻地依旧。1956年下半年,撤销区,将小乡并为大乡,全县共划为61个乡、3个镇。乡以下辖高级社,社以下辖生产队。1958年冬,实现人民公社化,撤销乡镇,成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17个。下辖211个大队和3060个生产队,均为生产与行政合一的基层单位。1988年,辖11个区,设城关(区级)、永和(区级)、古港、文家市、永安5个镇,62个乡、1008个村,21个居民委员会。1995年6月28日,经省政府同意,长沙市政府办公厅下达《关于浏阳市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对浏阳市行政区划作以下调整:(一)撤销城郊、古港、官渡、张坊、大围山、大瑶、文家市、镇头、北盛、沙市、社港11个区。(二)保留太平桥乡、葛家乡、溪江乡、官渡镇、达浒乡、白沙乡、大瑶镇、金刚镇、杨花乡、柏加乡、官桥乡、蕉溪乡、赤马乡、山田乡、三口乡、永和镇、淮川街道、集里街道的行政区划不变。(三)将其余49个乡镇调整为22个乡、镇、街道。至2002年年末,全市辖4个街道,11个乡,25个镇。2005年,白沙乡与大围山镇合并,山田乡与淳口镇合并,赤马镇与沙市镇合并。2007年4月,撤销高坪乡,设立高坪镇。2008年12月,撤销三口乡,设立三口镇(2009年1月实施)。2009年10月,撤销官桥乡,设立官桥镇。2015年11月,浏阳出台《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浏政发〔2015〕14号)并报经省民政厅批准:杨花乡和大瑶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大瑶镇;七宝山乡、永和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永和镇;三口镇、古港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古港镇;溪江乡、关口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关口街道;太平桥镇、集里街道成建制合并设立集里街道。2016年8月,葛家乡撤乡设镇。2018年6月,蕉溪乡撤乡设镇。2016年4月,浏阳市79个建制村合并。2018年11月30日,市人民政府下达关于设立翠园社区的批复,淮川街道设立翠园社区。2019年,荷花街道新设立新月社区,2020年,集里街道新设立北城社区、新屋岭社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