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见道长反应如此激烈,心中不禁疑惑:“这玉佩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白鹤道长没有隐瞒,深吸一口气说道:“此玉名为长生玉,极为罕见,能保肉身不朽,滋养魂魄,对阴魂鬼物乃至修道之人而言,皆是无价之宝。
通常,这种玉只会被帝王所用,以保存遗体。
而你这枚长生玉,品相上乘,其上还刻有古篆,少说也有千年历史了!”
林默这才意识到手中之物非同小可。
他记得,那个老山民说这玉佩是他儿子在山中无意间捡到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从哪座古墓里流传出来的。
不过,这些念头也只是在林默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并没有说出来,白鹤道长也识趣地没有多问。
将鬼母吴春晓收入长生玉中,林默与白鹤道长拱手道别,转身离开。
而一旁的方老先生,则是激动地跪在地上,连连叩首:“多谢恩公!多谢恩公!”
他家曾经受过吴家的恩惠,因此对吴春晓一直心怀感激。
如今,林默愿意出手相助,为吴春晓解围,方老先生自然也将他当成了恩人。
下了山,林默直接将吴春晓和她的两个孩子都给放了出来。
靠她自己的能力报仇,应该不是难事。
再者说了,那石云镇离太行山脉有数百里之遥。
林默也懒得费劲巴力地跑过去。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在吴春晓的魂中种下了自己的一缕念头。
可以随时通过这缕念头找到对方的位置。
“记住你的承诺。”
林默面色严肃地提醒道,“冤有头,债有主,当年害你的人,你可以杀,但是你如果随意滥杀无辜,那就休怪我翻脸无情!”
“是,恩公!”
吴春晓满脸感激,拉着两个孩子,对着林默深深鞠了一躬。
随后,便化作一团黑雾,飘然而去。
林默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
这忙碌了一天一夜,可算是能喘口气了,回家睡觉去!
京都城。
夜黑风高,万籁俱寂。
街道上,一个更夫打着酒嗝,手里梆子“咚咚”响,嘴里喊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突然,一阵凉风嗖地刮过,更夫一个激灵,酒醒了大半。
“刚才,好像有一个黑影掠了过去?”
他使劲揉了揉眼,四周瞅了瞅,啥也没有看到。
“咦?我刚才是不是看错了?”
他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看来啊,这单身汉的日子过久了,眼神都不好使了,得赶紧找个婆娘,不能再这么下去了,天天自己奖励自己,身子骨哪受得了啊!”
……
……
“吃了咸菜炖豆腐,皇帝老儿不及吾!这滋味,绝了!”
林默一边咀嚼着口中的豆腐,一边摇头晃脑地评价着。
这豆腐,是出自豆腐西施清儿姑娘之手,作为感谢他帮忙搬东西的谢礼。
此刻,距离他从太行山脉回来已经有两天时间了。
回来的当天晚上,他便打开罪灵图录,看了那赶尸一脉的道士魏修的走马灯。
从其身上得了两样奖励——《赶尸术》和《血煞炼尸法》。
林默因此知晓了对方乃是祝由赶尸一脉之人。
赶尸本盛行于华夏湘西一带。
因为交通不便,所以当有人客死他乡,家里人就会请赶尸匠把尸体运回家乡安葬。
赶尸这个说法在前朝的民间广为流传。
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满人入关,杀得百姓流离失所,客死他乡,这才有了运尸回乡的需求。
后来人们为了更方便的运输尸体,就诞生了赶尸匠。
专门利用一种“秘术”来赶尸。
本来这个职业已经够神秘的,再加上一些特殊手段的渲染之下,让人更加敬而远之。
而之所以那些尸体能够起来。
是因为人死之后,三魂七魄往往不会立刻散去。
此时尸体中还残留着一口未吐尽的生气。
这股生气会让尸体误以为自己体内仍有阳气,于是灵魂便会徘徊不去,不愿离开。
它们会在尸体上盘旋七日,确认自己确实已死,才肯安心转世投胎。
而赶尸匠的“赶尸做法”,便是利用辰砂将这股生气禁锢在尸体中,使得灵魂无法离体。
否则,若仅仅是一具孤零零的尸体被赶回老家,那可真算不上是“入土为安”。
接下来,赶尸匠会施展他们的独门绝技,利用手中的法器,驱动尸体如同活人般行走。
而赶尸匠一般手里都有四大法器。
第一,摄魂铃,第二,招魂幡,第三,引魂锣,第四,赶尸鞭。
每当赶尸匠准备启程之前,首先会在每具尸体的头上贴上一道镇魂符,确保它们乖乖听话。
随后,负责施法的赶尸匠会挥舞赶尸鞭,朝空中猛地一甩,大喊一声:“畜生,起!”
然后,尸体就会站起来。
而另一位打下手的赶尸匠,则会迅速走到尸体前面,敲响引魂锣。
那尸体就像是被无形的力量牵引着,乖乖地跟着锣声的方向前行。
赶尸这项技术,其实是在前朝时期逐渐成熟起来的。
在此之前,人们运送尸体大多依靠水运。
但无奈有些地方地质险峻,水流湍急,船只时常沉没。
再加上古人迷信,认为运输尸体很不吉利,于是陆地赶尸这个行业便应运而生了。
而前朝还有“秋决”的惯例,死刑犯被处决后,往往需要四个人抬尸体回乡安葬。
而找赶尸匠来干这事儿,无疑方便多了。
赶尸的传说,更是源远流长。
最早的时候,相传是几千年前,苗族先祖阿普蚩尤率兵在黄河边跟敌人厮杀,导致尸横遍野。
为了处理这些战死沙场的勇士,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样子,念了一声咒语。
那些尸体竟奇迹般地站了起来,按照他的指示方向缓缓行走。
这便是赶尸最早的版本,至今仍在民间流传着。
一般师出名门正宗的赶尸人,要是赶上山路崎岖,运一具尸体就得七八十块大洋呢!
林默皱了皱眉,回想起自己刚当狱警那会儿,一个月下来,累得跟孙子似的,也就赚个十块现大洋。
那些拉车的苦力更别提了,整天风吹日晒雨淋的,要是没有贵人打赏,交了份子钱,每个月能余个七八块现大洋就已经是烧高香了。
“啧啧,这赶尸的一具尸体就是七八十,一次走个十个八个的,那不就是七八百块大洋?”
监狱里当差,还得天天看上司的脸色。
万一哪天上司心情不好,克扣一下,到手的还不一定够十块呢!
跟这些赶尸匠比起来,可真是差远了!
难怪人家都说,死人的钱好挣,尤其是有钱的死人!
想到这里,林默不禁有些心动。
要不是现在日子还算过得去,他还真想转行去当赶尸匠了。
可惜啊,这祝由四大脉,好像都是传男不传女。
而且收徒也有一定的门槛,不仅要胆大心细,还得貌丑。
林默摸了摸自己的脸,前两个条件他倒是勉强符合,可这第三条嘛……
“哎,长得帅也有错吗?”
林默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了一句,随即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