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摩登处理完所有机枪哨兵后,已经是中午了,他与向日葵瘫坐在车里休息。
车门大开着,微风不断吹拂进来,他坐在座椅上喘着粗气,扭动着酸痛的手臂。
“下次,还是让菜问跟来吧……”他喘气道。
这一上午的工作基本都是摩登做的,以向日葵的体型根本搬不了箱子,所以她全程都在乱跑,到这儿看看,到那儿看看,一点也不嫌累,直到快中午时,她才气喘吁吁地走回来,跳到他腿上休息。
“啊~真舒服~”
向日葵舒服的躺在摩登怀里,把头枕在他胸前,伸了个懒腰,享受着微风带来的清凉感,同时,她又在摩登身上蹭来蹭去,感受着他的体温,嗅他身上的味道。
摩登也没嫌烦,有向日葵这么可爱的植物在身边,他很高兴,他抚摸着她的绿叶,挠着她的根茎,还时不时亲吻她的脸颊,闻她花瓣里飘出的花香。
他摸着向日葵的花瓣,心想着,别人都是撸猫撸狗,而我是撸植物,这感觉还真是奇特啊。
他看了眼手表,中午十二点半,该吃午餐了,他拿出午餐盒,搓搓手打开盖子,从里面拿出一份三明治。
他正准备吃时,突然想起了什么,转头向她看去,她正用那双大眼睛看着他,眼里闪烁着星光。
“让我猜猜,你偷跟过来时,肯定没拿午餐吧。”
“唔。”
“我猜也是,给,你吃这个吧。”
摩登拿出素食三明治递给向日葵,里面没有肉,只有蔬菜和鸡蛋,正好适合她吃。
“不不不,这是你的午餐,我吃了你怎么办?”她摇头道。
“没关系,我还有很多,你吃吧。”他把三明治递给向日葵,从午餐盒里又拿出一份牛肉三明治,大快朵颐地吃了起来。
她看着他,突然,她想起一个曾经想过的问题,这个问题她一直没问摩登,估计就连他都不知道,她到底是植物还是动物?
她之前好奇翻看了植物学百科书,书上说植物没有眼睛和嘴巴,只有人和动物才有,并且植物也不是用嘴进食,而是通过根茎来吸收土壤里的养分。
“我到底是什么呢?”她很好奇,想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
摩登转头看见向日葵漫不经心的,问道:“怎么了,不好吃吗?”
“不…不,很好吃。”向日葵回过神来,赶忙说道。
“那就快吃吧,一会儿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摩登咬了一口苹果说。
“嗯。”向日葵点了点头,也开始吃起三明治来。
吃完午餐后,已经是下午三点钟了,摩登休息完继续驾驶皮卡车,穿过落日大街,驶入了维尔斯广场。
这里曾是玫瑰市最大的商业中心,是全市最繁华、最热闹的地方之一,是所有年轻人的聚集地。
如今的维尔斯广场已成为植被与大楼共存的样子,藤蔓植物爬满了整座高楼。
广场原有样貌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绿色汪洋,到处都是野草,真可谓是树木丛生,百草丰茂。
摩登把车停到一处街角,观察着周围,从手套箱里拿出一份地图和一支红笔,他把地图放在腿上,用牙咬开笔帽,在地图最后一个红圈处画上红叉。
“摩登,这是哪里?”向日葵问。
“这将是我最后一个要探索的区域,探索完这里,我们就可以离开玫瑰市,前往下一个城镇了。”摩登收起地图说。
他打开车门,转身对向日葵说:“这次,你要乖乖呆在车里,哪儿也别去。”
“啊?为什么啊?”向日葵诧异道。
“这里面积大,道路错综复杂,很容易迷路,你就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回来。”
“可是……”
“没有可是,乖乖呆着。”摩登说完,把车门砰的一声关上,举着枪离开了。
“哼!”她嘟嘴道。
摩登走在步行街上,沿着维尔斯广场特有的彩色路面往前走,穿过绿地,路过街头雕塑,来到大喷泉处。
这里已被泛滥成灾的野草占领,整条街道宛如原始森林,他的军靴踩在长满青苔的大理石地板上发出了刺耳的声音。
步行街里也同样有不少僵尸在行走,它们要么是西装革履的男人,要么是身穿时装的女人,打扮得一个比一个时尚,看得出来,它们生前肯定是成功人士,可再成功又怎么样,还不是一样了变成僵尸。
他漫步在街道中央,把卡宾枪背在肩上,掏出手枪,在枪口上安装消音器,接着抽出匕首,左手拿刀,右手拿枪。
“大脑!”
这时,有两个僵尸发现他,朝他挥动着手臂走来,摩登二话没说,直接用枪将其中一个爆头,用刀把另一个结果了,然后继续往前走。
又有五六个僵尸朝他走来,把他包围在中间,他没有犹豫,直接冲过去,一脚踹飞两个跑出包围圈,把刀和枪插回腰间,抄起卡宾枪一阵点射,将它们全部击杀。
不一会儿,这条街道的僵尸全被消灭了,多亏了每晚的战斗与机枪哨兵的守卫,玫瑰市里的僵尸差不多快死光了,白天几乎没有多少僵尸,只有晚上才多。
他刚来玫瑰市时,这里满大街都是僵尸,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在没获得植物前,他可谓是吃尽了苦头,整天游走在生死边缘,难怪他的精神障碍会越来越严重。
收拾完僵尸后,他走进一家书店,准备选几本书。他沿着走道,浏览书架上的书。架子上除了一些文学名着外,还有不少儿童读物,例如故事书、漫画书等。
他以前给菜问他们带了几本漫画回去,结果他们不认识字母,看不懂对话,只能看图画,后来,摩登从书店选了几本英文图画书、作业本、词典等带回去。
一整天的时间,他除了战后处理与例行公事外,还要教植物们读书写字,给他们教字母、单词、语法等。
他之所以这么做,一方面让植物们可以读人类的书籍来打发时间,学习人类文化,另一方面,如果哪天植物耳机坏了,他还能通过写字与植物交流。
不得不说,豌豆射手与向日葵的记忆力真强,仅仅一个月的时间,他俩就认识所有的单词,可以读一些字书了。
至于菜问和坚果,刚开始,他们一点儿也不想学,不背单词,不记语法,给他们留得作业也是抄豌豆射手和向日葵的。
后来,菜问为了能看懂漫画才开始认真学习文字,虽然现在还是对语法一窍不通,但至少能看懂漫画里的简单对话了。
坚果到现在还是连一个单词都记不住,他最多能记住一些关于食物方面的单词,要不是因为贪吃,他估计连这些都不知道。
慢慢地,摩登越来越发觉,自己已经完全把植物们当成自己的家人,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了。
真没想到,他一个大男人,连婚都没有结过,居然会带四个孩子在末世里生存,更况且这四个还都是植物。
如果真像日记里所说的那样,还有很多植物种子等着他拿,要是他找到并把那些植物全种出来的话,到时候会有多少植物需要他照顾,那可真就是儿孙满堂了。
摩登在书店绕了一圈,挑了几本自己喜欢的书,之后抱着一堆书走到收银台前。他掏出钱包,数了数里面钞票,只剩下五十六元,买不了这些书。
这让摩登感觉一阵头疼,自己光顾着出门,竟然忘了带钱,这下尴尬了。
他看了眼坐在椅子上的书店老板,它也被绳子绑在椅子上,嘴里的牙齿被拔光。它双眼发白,死死盯着摩登。
“脑子……”
“你这家伙可真会藏,竟然躲到地板下,害我一阵好找。”摩登抓着书店老板的肩膀说,“我找你找得这么辛苦,你给我优惠一下不过分吧?”
“大脑……”
“可以?呵呵,老板大气!”摩登说完,把钞票拍在桌子上。
“不要…脸…”
“唉,你说啥?我听不清!”摩登抓住它的头大声问。
“摩登,你在干嘛?”
“我在……嗯?”
摩登猛回头,发现向日葵不知何时站在书店门口,正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你咋又跟来了?”
“你说呢,我在车里等你半天了,一直不见你回来,我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就下车去找你,结果害我挨家挨户找你半天。”向日葵鼓起嘴气呼呼地说。
摩登看了眼手表,下午四点半,不知不觉,他已经在这个书店呆了一个半小时。
“呃,我想选几本书带回去,结果忘了时间,哈哈。”摩登一脸赔笑道。
“书?你该不会又想拿几本练习册让我们回去写吧?”
“额……”
“我就知道。”向日葵用叶子捂住脸说。
场面一度尴尬,摩登不知该说什么,为了缓解气氛,他咳嗽几声,抱起书往出走,对向日葵说:“对了,你不是一直想去人类的商场吗,这附近正好有一个,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一听这话,向日葵立马来了兴趣,把刚才的事抛于脑后,嚷着要去看,随后摩登与她一同离开了书店。
“他妈…拔我牙…也就算了…倒是…把我…解开…啊混蛋!”书店老板气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