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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霜以前听文英说过,文强当初是不想娶钟玉香的,奈何钟玉香喜欢他喜欢得要紧,便每天上文家,给文强洗衣、做饭,还有做各种家务活,最后用实际行动把文强打动,顺利进了文家的门。

今天王淑英上门,估计是听到有关她跟沈阔“不和”的传闻,所以想截胡来了。

沈阔小心翼翼地看着林霜的表情,生怕她不高兴,如果挖心不死人的话,他都想把自己的心挖出来给她看看,以表忠心。

“你就这么点出息?自己家都不敢回,走吧,看我的。”林霜率先抬脚进屋,沈阔立马屁颠屁颠地跟上去。

她能说出这话,应该是相信自己了,他悬着的心放了一半。

此刻,王淑英正抡着斧头,只一下就把木头劈成两半,干净利落。

不得不说,就她干活的利索样,绝对是七十年代婆婆心目中的梦中情媳。

毕竟,这年头娶妻求能干活,高大腰粗臀肥的,就是能干活能生娃的象征,王淑英就是这个标准的天花板了。

而且,她虽然晒得黑了点,但不难看出,五官还是长得不错的,特别那双大眼睛水灵水灵的。

难怪老太太当初会看中她,不对,估计现在还继续看好她。

王淑英听到有脚步声,以为沈阔终于肯回来了,喜上眉梢地抬头,当看到林霜时,嘴角的笑容一僵。

早听闻跟沈阔定亲的姑娘生得皮肤白皙、水灵动人,今日一见,果然如此,甚至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漂亮。

她自惭形秽,但一想到自己干家务活没输给谁,信心又回来了。

“沈阔哥,这柴我快劈好了。”王淑英直接忽略林霜,朝沈阔邀功。

林霜见状也不恼,笑眯眯地看着王淑英,说:“沈阔,今天没请胡小斌那小子过来砍柴,倒是请了个姑娘。虽然是个姑娘,我看这身手不比小斌差。”

自从沈阔受伤以来,家里的重活干不了,确切说是林霜不让他干。他舍不得让她干,就花了点钱请胡小斌干。

王淑英听完,笑容直接挂不住了,“我是知道沈阔哥受伤了,特意过来帮他干活的。不像有些人,整天好吃懒做。”

林霜不干活的事,甜水村的社员都知道,王淑英在竹林村,也有所耳闻。

“哇,你人好好好哦。”林霜一脸赞赏道:“你肯定是学雷锋活动的先进人物。”

“……”这话明明听上去是好话,可王淑英总觉得她话里有话,但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只能说:“那是当然。”

“既然这样,那就请你好人做到底,帮咱们把后院的菜棚搭好吧。”林霜说。

王淑英当然不可能听林霜的,可又听到她说:“沈阔身上的伤还没好利索,不敢使劲……”

她话还没说完,王淑英听着就无比心疼,连忙道:“在哪,我去。”

接下来,王淑英在林霜的指导下,不仅仅把菜棚给搭好了,还把堂屋打扫了个遍,甚至连水缸都添满了。

沈阔不知道林霜葫芦里卖什么药,虽然觉得让一个外人帮他们干活不对,可他也不敢反对,只能寸步不离地跟着她,以防王淑英猝不及防凑上来,那他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林霜给王淑英交代了任务之后,自己就钻进厨房做猪杂粥,她先把粥熬上,然后开始处理猪杂。

沈阔要帮忙,她当然不拒绝,让他洗粉肠。粉肠要洗干净不容易,而且味道重,这活留给他,算是惩罚他“拈花惹草”,就算这花不是他主动摘的。

林霜自己做把猪心和猪肝洗干净,然后切成薄片,加入盐、生粉、白酒、生姜丝抓匀,腌制入味。

等她干完这些,沈阔也把粉肠洗干净了,林霜让他切成小段,然后再腌制。

等他们把粥熬好,王淑英也把最后一个水缸的水添满了。

林霜看她满身大汗,立刻朝她招手,“淑英,辛苦你了,赶紧过来吃饭。”

王淑英以为自己干了一早上的活,沈阔会很感动,可此刻他坐在堂屋,正在往碗里装粥,看都不看她一眼。

不说男人都会被辛劳的女人感动吗?怎么她累死累活连个余光都得不到?

她忍不住感到失落,打算就这样一走了之的时候,却看到沈阔装了三碗粥。

她暗淡无光的眼神,瞬间光亮起来,抬手用手肘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不客气地往里走。

他给她盛粥,证明心里是又她的。

林霜请王淑英坐下,然后把其中一碗粥推到她面前,“今天早上真是辛苦你了,给你工钱……”

“我不要工钱。”王淑英义正严辞拒绝,然后抬眼,羞答答地看着沈阔,“我是心甘情愿帮沈阔哥干活的。”

沈阔听着她的话,眉头皱得苍蝇都能夹死几个,他担心林霜误会,赶忙看向她,只见她面上毫无波澜,对王淑英说:“咱就知道你是乐于助人,不求回报的好人。这粥你多吃点,管够。”

王淑英累了一早上,是真的饿了,而且这猪杂粥香得很,她无法拒绝。

要从别人手里抢老公从来不是易事,才第一天,她不能就这么被打倒了,先吃饱再争也不迟。

王淑英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猪杂粥,本来还不太瞧得上这猪下水,没想到入口咸香,粥底绵软顺滑,猪心猪肝滑嫩爽脆,粉肠韧脆有嚼劲,太好吃了。

她吃了第一口就忍不住吃第二口,很快一碗就见底了。

她正想去添一碗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吃太快,吃相肯定难看,跟林霜优雅的吃相一比,瞬间被比下去了。

她吃第二碗的心情都没了,但林霜却热情底拿起她的碗,一边望里面装粥一边说:“我做的猪杂粥很好吃吧,喜欢吃就多吃两碗,还有很多。”

“你这粥的确做得不错。”王淑英虽然不想承认,但林霜这粥,比国营饭店做的还要好。

“是吧。”林霜一点都不谦虚,说:“这女人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呀,只会干活是没用的,关键是得有一手好厨艺。”

“正所谓,抓住男人的胃,等于抓住男人的心。”

原来林霜兜兜转转一早上,都在这里等着她呢。

王淑英什么胃口都没有了,她攒了一肚子气,本想一走了之,但就这么走掉,又不甘心,看到天井里的木盆有几件衣服,她又跑去给沈阔洗衣服。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她相信她再努力一点,沈阔就能看到自己的好。

她抄起一旁的小矮凳,放到木盆跟前,就开始搓衣服。

只是洗着洗着就不太对劲,这白色背心汗衫的肩怎么会这么细,而且这衣服又窄又长,沈阔穿着能舒服吗?

她拎起汗衫走进堂屋,对沈阔说:“沈阔哥,你这汗衫又窄又长,我缝补衣服很厉害的,我帮你改一改。”

沈阔看着这“汗衫”,脸色有些不自在,正想伸手抢回来说要自己洗,就听到你霜说:“你误会了,这衣服是我的。沈阔毛病很多,衣服这么贴身的东西,他不肯让外人洗。”

“什么?这衣服是你,该怎么穿?”王淑英一脸蒙蔽,再想象一下这衣服穿在女人身上,她的脸顿时涨红。

林霜还适时补一刀,“就那么穿啰,沈阔最喜欢我穿这条睡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