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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迷 > 其他类型 > 快穿:漂亮炮灰真的不是万人嫌 > 第19章 欢迎来到八零年代(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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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欢迎来到八零年代(19)

秦时想清楚这件事,在温欢看来可能要花上好些时间。

毕竟要是他完完全全的是一个在这个时代里面长大,半点其他记忆也没有的老实本分庄稼人,就算多了几分旁人没有的胆量在知道这种事情的时候,光是将自己从迷雾里面拨出来就得花费很长的时间。

更别说,从迷雾中出来后,还要认清楚自己的心。

大年初一,大家守岁完都很累,几乎整个上午都是昏睡过去的。

而秦时就是在大年初二的早上找上门的。

这天家里面也很热闹。

正月里面农闲,又刚过完年,家家户户开始准备的,就是要去亲戚家活动活动。

温母也趁着今天要回娘家看看。

至于温父今天也得跟温家一大家子的兄弟姐妹好好聚聚。

这时候的日子比之从前好过了很多,但家家户户的粮食依旧金贵。

他们就算回家看娘家或者是看兄弟,都不会带太多的子女过去。

毕竟今个带的人多了,那就是一张张要吃饭的嘴。

村子里面的人都不会落下客人的面子,不管家庭富裕不富裕,明面上都不会缺一口吃的。

但背地里会不会饿肚子,就说不准了。

温父温母不是没有分寸的人,就算是这个时候到处带着孩子走动,都是分开去的,不会把一大家子都带过去,让别人难办。

秦时出现的时机很巧妙,要是对方再晚点找上来,温欢就跟着自己母亲,去外婆家了。

男人的到来,是听见敲门声的温三去开的门。

温欢听见身后的呼喊声,转过身的时候还有两分没能散去的茫然,掩在眼底,直直的对上了秦时的目光。

对方的眼底浓烈的像是一把正在燃烧的火焰,炙热的气息在没靠近的时候,就让温欢忍不住的朝后面退却。

他下意识的有点想要退开。

但身后被他娘推了下。

温母显然不知道自家儿子和秦家小子之间的暗流涌动,她只当是两个人关系好,推人还催促:

“哟,秦小子来这么早,该不是找你有什么急事情?”

温欢不好将情况说出来给自己娘听,站在原地看看秦时又看看温母,脚像是被钉子钉住。

倒是666在脑海里面都不忘记吐槽:

【“宿主,您说要是原主的娘知道她自己将自己的小白菜推向一只猪会是什么感觉?”】

温欢:【“…别说这么吓人的话。”】

他顺着身后温母手臂的力量朝前面走了两步,等到温欢真的走到秦时面前后,率先开口:

“怎么来这么早?”

堵住男人刚要张开的嘴后,顺势再带着人朝屋子外面走。

秦时脑袋里面摇摇欲坠的理智终于在此时有了点坚守的希望,像是也意识到在这里不是说话的好地方后,他沉默的跟在了温欢的身后。

门外天色已经亮起来了,今天没有雪,之前下的那点在地面上没能停留太久,只有屋顶和草垛上能看出点曾经存在的痕迹。

“秦哥?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急?”

秦时喉结滚了滚,一双桃花眼极具压迫力的落在了温欢的身上,他脸上依旧是不动身色的冷静,只是隐藏在暗处的手,不自觉的扭紧。

“你有喜欢或者说喜欢过女子吗?”秦时问道。

温欢站在原地缓慢的眨了眨眼睛,冬天毕竟是冷的,只是出来的时间不长,他都觉得双手被冷风灌得有些发冷发硬,更别提无孔不入的冷风还朝他裸露在外的脖颈里面吹,让温欢一直忍不住缩脖子。

但他确确实实没想到的,是秦时这么郑重又突如其来的询问他的话。

甚至他有些迟钝的想,就算站在这里的不是他,只是生活在这个时代里面任意一个普通人,怕也是会在这种时候感受到些不对劲。

温欢咽了下口水,摇了摇脑袋开口:“没有的。”

肉眼可见的,秦时紧绷着的身体松懈了好些,一双眸子里面带着的情绪很多,但和温欢所设想的任意一条都不一样,秦时只是安静的看着他,接着告诉了他出门的时间便离开了。

这一切发生的猝不及防,温欢没弄明白,但在之后,他明显感受到秦时对待他比之从前完全不是一个等级了。

外婆家隔得不是很远,但温母许久没跟她的亲娘见面,难免还是过了夜,是第二天才回来的。

温欢屁股都还没坐热,秦时就提着两只新鲜的野鸡上了门。

他长得高高的,站在门口院子上的时候,连影子都要遮住好些阳光。

温母接过去野鸡的时候都不好意思,要不是秦时闷声闷气的硬要给,温母还了好几次都还不回去,怕是根本不会接这个野鸡。

等温欢听见这个信的时候,还是温母从柜子里面翻出半块猪肉拿出来找他,让他给秦家送过去。

临走前,温母还嘟嘟囔囔的:“要不是我们家这个老四不像是在跟秦家小子搞对象的样子,我还真觉得这秦小子的样子倒是像快要接亲的女婿呢。”

温欢抱着块猪肉不敢说话,脚下的动作倒是很麻利。

【“秦时这是在干嘛,准备什么都不说话的情况下,先给我家里人把好感度给增加上来吗?”】

666对此持有不同的观点:

【“宿主,我更觉得主角是在用这总委婉的方式来追求你。”】

温欢:???

他看了看手上还很新鲜的猪肉,又回想了下养在家里面还没来得及杀的两只野鸡,嘴角抽搐的感叹:

【“那我更觉得这个叫以物换物。”】

666沉吟两秒,【“宿主,您说的也有道理。”】

秦家隔得位置还不算是远,温欢到的时候,秦婶子不在家,就秦时一个人。

他看着男人认真做事情的样子起先没打扰,还是一直忙碌的秦时见余光里面有人,才注意到了他。

秦时将手上拿着的斧头放下,顺手擦擦手后笑着问道:

“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出声?”

温欢已经斜靠在了门框上,站着也没个站相的软绵绵的模样,但这倒是不防备他冲着秦时扬了扬手上的东西说道:

“我这不是给你送东西来了吗?”

温欢走进屋子里面将带过来的肉放下,甩了甩有些酸软的手接着道:

“你…送那个野鸡怎么也没见你来找我?”

秦家房子这面墙挨着的柴垛已经快要堆满了,接下去一天比得上一天暖和,秦婶子要是省着点用,至少能用上大半年,挨到下一个冬天去。

秦时就站在那些柴垛的下面,一双桃花眼从温欢进门的时候就挨着他不放,听见他问这话不只是心虚还是怎么地,慢了半拍才说话:

“这不是想着出来见面吗?”

温欢:“嗯?”

他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这话的意思,还是对上秦时微微勾起来的嘴角,又顺着对方视线的偏移落在了他带过来的那半块猪肉上,这才明白了秦时是什么意思。

“合着你用野鸡套路我呢?”

秦时不置可否。

温家人没什么爱占小便宜的习惯,各家各户过来送了什么东西,给了什么礼物,家里面人都记着呢。

要不就是当场等送客人走的时候塞一些差不多分量的东西,要不就是过这么一段时间上门送回去。

秦时出这么个主意,心里面想的很简单,就是想不被人打扰的,能够跟温欢单独见面说说话。

他这心思太明显了,但温欢故作不知。

“要什么事情还硬要出来说,要我说我平时教你写字的时候不也正好可以说说事情吗?”

秦时不应这话,反而问道:

“邻村明天有个戏台班子去唱戏,你去不去?”

“戏班子要来?”温欢有点心动,“我怎么没听着我爹娘他们说?”

猫冬清闲倒是清闲,这几日家里面也没准备出去做生意,现在走亲戚走的多了,偶尔闲下来,还真觉得浑身都不得劲。

温欢尚且想要出门转转,家里人自然也是这种心思。

秦时知道他问这话就是去的意思,心神松快了些,连答话的语速都加快:

“消息估摸要晚些时候才能到咱们村,我是做个坐车的时候听见的。”

这下,他不等温欢再度发问了。

他从胸口拿出一包包好的糖,是温欢当时嫌贵称得不多的奶糖,然后递了过来。

“昨天去镇上给你定了件春衣,等咱们南下的时候,你就有新衣服穿了。”

温欢啊了一声,对这话的反应晕乎乎的,继而又有点想笑。

【“看来这个世界的主角,对人好还真就挺…直白的。”】

他在心里面跟666吐槽,手却慢慢的接过去了奶糖然后问:

“你干嘛给我做春衣?你自己穿什么啊,再说了,现在去镇上扯块布自己做能便宜好多呢。”

秦时也不急着反驳,认认真真的回答温欢的每句话:

“做哥的给弟弟做件衣服,我自己有得穿,我娘给我做了,镇上做的针脚好,还漂亮,适合你。”

温欢点点头,脑袋朝下面垂,他不敢相信,两个人都老夫老妻了,他竟然还跟个毛头小子似的,被这么简简单单连句喜欢都没说的话,给弄得脸热。

他试图用这样的姿势来掩盖这样的事实。

但不断加深的温度,还有耳朵都开始发烫的迹象,让他不得不仓促的找个借口。

“今天的风好大,吹得我感觉脸上都要发烧了。”

秦时迷茫的看了眼周围的环境,下意识的换了个方位站在了温欢的左手边询问:

“这样会好一点吗?”

温欢一个劲的点头也不管这个风到底能不能将人吹出这个样子。

“那、那明天戏班子什么时候开演,这个你打听了没有?”

秦时记得这事,自然做足了功课才来说的:

“明天吃过中午饭之后开始,暖和些,也能等其他村子里面的人过去看,看完了正好在天黑之前回来。”

“行。”温欢应下这个约会,“那咱们明天见吧。”

说完,他就马不停蹄的朝自家门口走,手上拿着包得方方正正的奶糖,一进家门,还在想着明天穿什么就被温母给叫着了。

“欸,回来了,这么急急忙忙的是干什么,东西送到了吧?”

“嗯?”温欢反应有点慢,“送、送到了。”

他脚步抬起来想朝屋子里面走,几秒后又落下,转过身看着正在晾晒衣服的温母通气道:

“娘,我今天听秦哥说,明天隔壁村子要请戏台子去唱戏,约我去看,咱家去不去?”

温母手上动作一顿,还没答应,从院子里面就传出来个女高音:

“娘,那咱们肯定得去啊。”

温母脸上的笑瞬间带了点头疼和嫌弃,她先是回了句温四姐这话,然后小声的朝温欢抱怨:

“你说这孩子这么大大咧咧的,现在到了该相看的时候,我还真就怕她嫁不出去。”

温欢眼睛也笑得弯弯的,同样学着温母小声的说道:

“娘,儿孙自有儿孙福,说不定以后四姐的丈夫就喜欢我四姐这样呢。”

温欢将买回来的奶糖放了一半在家里面,另外一半进了他自己的房间。

要说之前出门穿什么,温欢倒是一点想法都没有。

现在时髦的衣服,在温欢看来还是很单调,再加上做生意哪里不弄脏衣服的,温欢平常主打的就是保暖。

但今日,被秦时说着做新衣服,穿着好看的话,他倒还真的有点想着这方面了。

是不是真的该倒腾倒腾。

老旧的衣柜被拉开的时候带着点潮湿的味道,倒是不难闻,温欢在里面翻了翻,犹豫着又关上了柜门。

接着他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在了原主带回来的行李里面。

都肯花钱买跑鞋好好打扮自己的原主,想来不会在穿着上面对待他自己不好。

温欢在里面翻了翻,先是放弃了原主那里面新潮但确实不保暖的衣服,最后决定加在他自己身上的,是一件纯白色的毛衣。

毛衣的布料摸着很舒服,温欢虽然摸不住是什么料子,但能看出这衣服还很新,要不是没吊牌,别人看见了,怕不是都以为这该是件挂在商店里面的新衣服。

他试穿了下,衣服软绵绵的锁温还不勒脖子,挺好的。

他定下来了,明天就在里面穿这件。